第266章:这沈国华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玩意儿
作者:明凰凰   重回年代,从摆摊开始赚到10亿最新章节     
    但是叶敏杰显然现在刚到京都,第一次看见这么多钱,唾手可得。
    甭管正道邪道,他削尖了脑袋都想往里面钻。
    结果一步错,步步错。
    今天被人挑唆过来的几个大妈就是下场和后果。
    而且,这还只是小事。
    万一再遇见更大的事儿……
    那可就真的麻烦了。
    叶敏杰没说话,他低着头,看着自己洗得发白的布鞋,他清楚的知道,这双鞋,已经是自己最好,最能够拿的出手的一双了。
    可是,即便如此,也就只有自己知道,这布鞋里面穿的袜子,是破了好几个口,他娘一针一线,亲手缝上去的。
    沈琰这会儿已经转身走了。
    叶敏杰眼眶滚烫,抬起手,抹掉了眼泪,而后开口自言自语道:“我要等到什么时候呢?到底什么时候,我才能真正挣到大钱啊……”
    ……
    西单。
    歌舞厅。
    八十年代初期,歌舞厅开始风靡全国各地。
    虽然歌舞厅在老一辈的眼里是上不了台面的靡靡之地,但是在新一辈的眼里,那就是时髦的代名词。
    喇叭裤,蛤蟆镜,皮夹克,再梳一個当下最时髦的甩发,在五颜六色的灯光里扭一扭,唱一唱,跳个迪斯科。
    浑身上下都舒畅。
    苏学文知道朱启文死的消息时,还是沈国华告诉他的。
    公安那边以自杀草草结案,这年头,哪个地方不死人?
    悬案多了去了,压根查不出来,更何况自杀案件?
    苏学文那会儿正在跳舞。
    国外新来的黑胶片,留音机一放,动感的音乐让舞池里一群追寻新潮的年轻男女疯狂极了。
    “朱启文死之前,最后见的人是沈琰,你说他会不会把你供出来?”
    沈国华一身黑色的西装,打扮得精致清俊,戴着眼镜,手腕上还有钢表,脚上是进口的牛皮鞋。
    整个人看起来哪里有村里人的土气?
    他如今精致又时髦,倒像是个留学归来的海归。
    苏学文斜睨了一眼沈国华,道:“你不用挑唆我,我知道你想对付他。”
    他说着,略略打量着看着沈国华,有些疑惑:“我是真不明白,你这会儿念了大学,出来就是铁饭碗,又在西单开了两家店铺,口袋里钱也不少吧?怎么总盯着你那个堂弟?”
    “难不成就因为看不惯?”
    “沈国华,你不至于吧?”
    实际上,当初朱启文做的那些事,沈国华在其中推波助澜了不少。
    就比如,那会儿苏学文刚找上朱启文,让他吞钱藏信,朱启文一开始是有些犹豫的。
    还是沈国华找到了邓翠红,让她勾引朱启文,天天吹枕边风,后者这才答应了。
    不过其中沈国华一直没出面。
    基本上都通过了邓翠红的手。
    即便是后来两人一起来京都念大学,沈国华也都基本上以朱启文朋友的身份出现。
    三人见面的时候,苏学文一开始没怀疑,后来聊天多了,苏学文才逐渐回过味儿来。
    这沈国华,不对劲儿。
    此次聊天,话里话外都在透露沈琰找到了线索,让朱启文紧张又害怕。
    就连这一次,沈琰刚到京都,还没站稳脚跟,朱启文就迫不及待的动手了。
    一步错,步步错。
    如今想想,苏学文才忽然领悟过来,感情他们俩这是被人当枪使了啊!
    沈国华扶了扶眼镜,笑着道:“学文同志,我只是好心提醒你一句,你不用多想。”
    苏学文耸耸肩,显然不信。
    他又喝了一口酒,想了想,开口道:“我的事儿我自己会处理,你以后不用往我这里跑,你要是真看不惯你那堂弟,自个儿动手去,甭拿我当枪使儿!我可不是朱启文。”
    沈国华噎了噎。
    他笑了笑,当下终于没说话,付了酒钱就离开了。
    几个穿着时髦的小姑娘走了过来,一脸好奇的问道:“那是谁啊?长得还挺俊!”
    “是啊!看起来像国外回来的,一身名牌儿!袜子都是进口的!有钱人啊!”
    “别小气啊,介绍介绍!”
    苏学文一乐,扭头看了几人一眼,哼了一声。
    “他可不是什么好东西,吃人不吐骨头的玩意儿,你们要真被盯上,能被吃得渣都不剩!”
    苏学文这是忠告。
    他寻思着,当初帮她那小姑娘,叫做邓翠红来着?
    如今沈国华在京都混得风生水起,谁还记得她?
    啧。
    红颜多遇无情郎呐!
    苏学文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喝下,当即找了人写了张字条,让他送了出去。
    …………
    一天后。
    沈琰正在筹备进货的事情。
    如今已经快四月中旬了。
    他算了算账,这一次,拿了快两万的货物,刨去运输成本,维护成本,还有各种人力物力等等。
    他的净利润达到了六万元。
    也就是说,两万元的本钱,他能够拿到六万元的净利润。
    三倍的增值,可以说是十分高昂了。
    可惜的是,电器类的销售并不像是服装和食品行业,能够被刺激消费,迎来爆发式增长。
    打个比方。
    半导体收音机这玩意儿,利润高,的确好销售,但是它寿命长,尤其是八十年代初期,工业产品质量往往高的离谱。
    沈琰还记得,往后几十年,常常有人在网上发帖子,说是自己家那会儿的老家具,比如缝纫机,收音机,还有电风扇等等。
    一打开,还能用。
    这种小电器,家家户户配备一个都是顶配了,就好比四大件,谁没事一次买好几套的?
    然而衣服和食品就不一样了。
    利润虽然不高,但是胜在销量大。
    如今粮食行业很大一部分掌握在上头人的手里,这关乎国家命脉,想盲目插手不太容易。
    但是衣服就不一样了。
    八十年代开始,经济欣欣向荣,女人的爱美之心正快速崛起,裁缝店遍地开花。
    瞧着港风吹一吹,这眼睛顿时就被勾着过去了。
    女人的衣柜永远不会装满的。
    沈琰如今服装行业正在筹备展销会,而这电器类,虽说单方面小地区已经饱和。
    但是这京都这么大,他才卖到多少地方?
    沈琰并不打算放弃。
    他决定,下一步,将目标放到西单。
    而西单面向的市场,基本上就是整个京都了。
    要是能拿下,这基本盘就差不多稳住,到时候再交给叶敏杰,他也就能继续开拓别的事业了。
    沈琰将钱用一个黑色的皮包装好,又用胶带厚厚的裹了几层,最后塞进了破烂布包里。
    而他又抽出了黑色的皮箱子。
    精致漂亮,昨天刚刚在进口商店买的。
    往里面塞了几件衣服,还有一点零散的钱,这才算是准备完毕。
    刚刚整理好,就听见门外传来敲门声。
    他起身,走到院子外,发现是杨树龙。
    “你明天要去羊城?”
    杨树龙问道。
    沈琰点头,侧开身子让他进来,杨树龙却摇了摇头,哂笑了一下:“不用,我身上脏,站在外面就成,咱们就这么说话。”
    沈琰算是瞧出来了,这是有事儿。
    他走出来,带上门,“有啥事?直接说。”
    杨树龙有些不好意思,摸了摸头,又悄悄朝着院子里看了一眼,这才开口道:“明儿个,能不能带我也去?”
    “我在这里,反正也没啥事做,跟着去凑凑热闹,看看新鲜,也好学一学,成不?”
    沈琰一愣。
    “院子里不是还有电器?我去也就是两三天,很快就回来,你不用挣钱了?”
    杨树龙挠了挠头,一脸尴尬。
    “你别多心,我也就实话实说。”
    他顿了顿,道:“我都有好几天没拿货了。”
    “怎么回事?”
    沈琰皱着眉,道:“附近杂院里卖不出去了?没人买?要是市场饱和,就换个地儿,你反正骑三轮车……”
    “不是不是!”
    杨树龙赶紧摇头:“昨儿个杂院里的齐大爷还问我买收音机,想遛弯儿的时候拎着呢!我手里没货,只能让他去红波电器店买了。”
    沈琰闻言,心里头忽然反应了过来。
    “是叶敏杰?”
    他眉头皱的更深。
    杨树龙低着头,没说话,常年骑三轮车干苦力活,他的皮肤很黑,背常年弓着,看起来就像是只虾。
    “唉,我没别的心思,就是想挣点钱,前几天来拿货,推两下没推开,我迷糊了,还觉着门坏了呢!结果打眼儿一瞧,门锁了!”
    “后来找了叶敏杰,人不乐意,只说要买货,让他们去红波电器店。”
    杨树龙叹了口气,瞧着沈琰,苦笑道:“不怕你笑话,我是真不喜欢提心吊胆的事儿,挣大钱的生意不适合我,莪上头还有个老母亲,就指望着挣点钱,在她身边伺候她下去,我这辈子也就没啥了。”
    “沈琰,你瞧瞧,能不能再给我点货卖卖?至于卖货的提成,你降一点也成,我只求和我娘有口饭吃。”
    沈琰沉默了。
    “这样,明天你也跟着我跑一趟,我让他们运一批货去你那里,这样你就不用来这里拿货了。”
    沈琰说完,杨树龙先是一愣,而后顿时欣喜得不行。
    “哎呀!你小子!我就知道!”
    他高兴地不得了,激动得眼睛里都冒眼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