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枪术与感知
作者:我是官人二狗   西部男孩:一个炼金术师的成长史最新章节     
    嘭……
    嘭……
    嘭……
    ……
    枪声回荡在树林间,偶尔还夹杂着中年人的呵斥和少年的抱怨。
    “该死的,快开枪呀,你一直端着枪看什么?等着靶子自己跑到准星里嘛?还有你的手能不能别抖了!”
    “可我总得瞄准吧?一发子弹值三个便士,我可不想浪费,败家是要遭天谴得!”
    ……
    这一大一小,自然是老牛仔莫里斯大叔和林蒙。
    不晓得为什么,林蒙似乎真的很缺乏射击方面的天赋,在峡谷牧场最顶级的枪手莫里斯大叔的精心调教下,他现在依旧稳定的保持着三发上靶、三发落靶的水平。
    尽管,那具靶子距离他只有区区五十码。
    与他始终停滞不前的枪术相比,那神秘的冥想术又有了重大突破,林蒙如今已经把埃德蒙爵士教给他的五层冥想术全部练成了。
    是的,他动用了那些神秘的卡牌。
    当林蒙意识到:自己根本不可能把这些卡牌交给埃德蒙爵士,因此这些不能换成金镑的卡牌,也就一文不值的时候。
    他做出了一个奢侈大胆的决定,用这些卡牌练习冥想术。
    一开始他还是有些担忧的,毕竟这些卡牌都是用神秘液体催熟的莎娑草绘制,那些莎娑草表面上看起来和埃德蒙爵士给自己的没什么区别,但是谁知道它们的内部结构有没有发生什么异变。
    不过,当林蒙进入冥想状态,操控着意识探入卡牌时,一切顾虑都被打消了。
    熟悉的感觉,熟悉的光芒,连那团光芒的体积都和上一张卡牌相仿。
    林蒙轻车熟路的用意识从卡牌中汲取那团光芒。
    在卡牌的辅助下,这次冥想的效果进步飞快,林蒙意识深处的那片光亮,再次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膨胀。
    很快,光亮的体积膨胀到一个极限,林蒙觉得自己似乎可以尝试,用冥想术中最后一篇里记载的方式冥想。
    不料,他稍微一分神,意识深处那片光亮,又出现了溢散的现象,无数微弱的光芒从林蒙意识的深处那片光亮中逃逸出来,消散在虚空中。
    “不好”
    林蒙忙稳定心神,维持着冥想状态,可是那种溢散却始终没有停止。
    好在,溢散的速度没有汲取的快。
    他只得继续,不断地汲取卡牌中的光团。
    此时林蒙的意识仿佛一个连通着两根水管的蓄水池,一根水管往外放水,一根水管往里加水,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蓄满了。
    片刻之后,“蓄水池”还没有蓄满,卡牌里的光团已即将告罄。
    储存的光团用尽的一刻,卡牌表面的银灰色纹路瞬间黯淡褪色,卡牌内部结构似乎也产生了某种变化,像一片干枯的树叶,在林蒙手中碎裂开来。
    林蒙眼下根本顾不得研究卡牌的变化,随手又从那一沓卡牌中抽出一张,继续汲取卡牌中的光团。
    一张……
    两张……
    三张……
    ……
    原本以为一张就能突破,没想到一张又一张,一直到第八张卡牌中的光团快要被耗尽的一刻,林蒙意识深处的那个“蓄水池”终于满了。
    这次没有出现上次的呓语幻象。
    一到达第五层,林蒙立刻感受到了意识深处那团光亮的变化:逃逸的微光逐渐停下,光亮的体积继续膨胀,直到几乎第四层的两倍大小才缓缓停下。
    之前那种神奇的感知能力再次浮现,如流水一般蔓延至木屋的每个角落,仍未停止,一直延伸到屋外,感知的范围不断扩大,已经远远超出之前冥想术第四层时所能感知到的边界。
    这不是视觉、听觉、嗅觉、触觉……这是一种凌驾于五感之上的神秘感知。
    林蒙闭着眼睛,坐在小木屋中,周围的一切却历历在目,以他为中心,周围一百五十码距离内的一草一木,任何风吹草动,他都了然于心。
    当时的林蒙又惊又喜,他更加确定这套冥想术的不凡,别的不说,光是这种神奇的感知能力其价值就不是金钱能够衡量得。
    不过这次提升,除了意识深处光亮体积变大,和感知的范围延伸之外,并没有增加其它的异能,也没有突破到第四层时,那种整个人焕然一新的感觉。
    仅仅只是量变,而非质变。
    林蒙猜测这套冥想术应该是每隔三层就会遇到一个瓶颈,产生一次质变,五层之后肯定还有其它的内容。只可惜,埃德蒙爵士只给了他前面的五篇。
    不过,若是没有这卡牌的辅助,恐怕自己连第一个瓶颈都突破不了。
    一次性给他前五篇,已经是绰绰有余了。
    话说回来,等埃德蒙爵士回来,要怎么向他解释自己冥想术突飞猛进的原因,并讨要冥想术后面的部分呢?
    每当想到此处,林蒙就倍感头疼。
    ……
    “我说,你到底还要瞄多久?对面要是个活人,早就跑过来把你打成猪头了。”
    “我这不是想瞄的准一点儿,节省子弹吗?”
    这段时间林蒙和莫里斯大叔也算是混的熟了,帮他给佩蒂女士写了不少情书。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他发现这个外表粗狂的中年黑人大叔,其实是一个内心温柔,不善言辞的老实人。
    便不再那么惧怕他,平常私下交谈,甚至有些没大没小起来。
    “那你也没有必要一直盯着准星看呀!”
    人到中年,莫里斯觉得自己的内心越发沉稳,但唯有面对两个人的时候,会让他有一种把持不住的冲动:一个是约克镇上的酒馆老板娘,美丽、成熟、知性的佩蒂女士;另一个就是眼前这个倒霉的臭小子。
    如果是他手下的年轻牛仔,这么笨手笨脚的,早就被他用马靴踹屁股了。
    可偏偏这个小子……他踹不得。
    “不用眼睛,用什么瞄准?”
    “感觉!用感觉!……你开了这么多枪,难道就一点儿手感都没有吗?
    不要把枪当成工具,要把它当成你身体的一部分,就像你的手脚一样……哦,我的老天,难道你挥起拳头打人之前,也要透过胳膊肘去瞄准吗?”
    感觉……
    这个词提醒到了林蒙。
    他对着准星瞄了半天,眼睛都有些花了,甚至产生了,对面那具稻草人先生在围着准星跳舞的错觉。
    虽然,此时他完全没有一点儿,莫里斯大叔所说的那种手感,但是林蒙还有冥想术带来的那种神奇的感知能力呀。
    索性闭上双眼,沉浸心神……
    那股神奇的感知,如同一圈儿涟漪,从林蒙的意识深处向周围扩散开来,一直将直径一百五十码范围内的一切都笼罩在其中。
    在这个范围内,他感觉自己无所不知,甚至能清楚的“看”到有一只牛虻,正趴在稻草人的脑袋上,搓着双手。
    他用自己的感知瞄准了稻草人的头部,他甚至可以预感到如果此刻扣动扳机,子弹从枪口飞出的轨迹和落点。
    “就是现在!”
    嘭……
    抬手一枪,稻草人先生的眉心多了一个拇指大小的窟窿,冒着屡屡青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