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不一样的秦风
作者:蓝狐狸   开局三天饿九顿,发家致富招人馋最新章节     
    刘思雨毫不吝啬的竖起大拇指。
    “还是你最懂我,腐乳的生意不适合摆摊经营,但做点豆腐脑出去卖肯定不错。”
    “嗯,再做些杂粮饼子啥的,卖给码头那些苦力指定差不了。”
    来喜接口道。
    刘思雨起初还没想着卖杂粮饼子啥的,不过经来喜这么一提醒,倒有了不一样的想法。
    码头的那些苦力和跟船的那些伙计,本来赚的就不多,吃的自然也随意。
    杂粮饼子云朵就能做,还可以带一些灰面包子,钱财宽裕的自然是也舍得买,或者再弄一些猪下水啥的,一天下来总能赚个几十文。
    不过这事得和李老大商量一番,自然不好立刻就下定论。
    见来喜一脸的期盼,双眸微微上扬,一脸笑意的道。
    “我好好考虑一下,到时候要是真支个摊位,让路生来给我帮忙,我指定不会亏待他。”
    来喜一脸感激。
    “谢谢你,路生这孩子从小就要强,一心一意想把那个家撑起来,可他终究还是个孩子,要是能跟着你做点小营生,他肯定高兴。”
    他们俩人在这一唱一和,刘思含羡慕,但也想说点什么引起他们的关注。
    一扬头道:“我也能帮忙,杂粮饼子我也是会做的。”
    刘思雨忍不住又抬起手,思含下意识的脑袋一缩。
    刘思雨讪讪的收回手,拢了拢鬓角的碎发。
    “你就不要跟着瞎掺和了,元宵节后好好读书,吃的穿的束修和书本啥的,指定不能少了你的。”
    刘思含闷闷的,不过想到读书,又来了一点精神。
    暗想,既然姐姐这么希望他把书读好,那就一定得在这方面学出个成绩来,将来总有让姐姐看到他发光的一面。
    回到营山村,刘思雨让来喜先回去给家里报个平安。
    今天已经正月十二了,她明天还要去镇上送米酒,等回来正好在娘家过节。
    不然她回到杏花村,按规矩思含还要去接她回来过节,来回的跑也挺麻烦的,不如就在这边住下。
    最重要的是她还有些话需要单独问秦风。
    送走了来喜,王氏急忙问起今天的事儿。
    刘思雨简略的说了一遍。
    王氏大惊!
    “你说啥,这些都是你舅母她们惹出来的?”
    “都是真的,清风楼的小伙计都已经承认了,为了这事儿,姐姐还要和茶香记那个福掌柜送腐乳,她可是害过姐姐的。”
    王氏一脸讪讪的,她没想到一时心软,竟然闹了这么大的摊子。
    一脸歉疚的道:“都是娘不好,不过好在已经断了亲,往后我做事定会小心些。”
    刘思雨摆摆手。
    “过去的事就不要提了,我们朝前看就是了。”
    晚饭的时候,王氏特意包了顿饺子,又煎了碗鸡蛋,家里剩的那点肉也拿出来炖了个萝卜。
    刘思雨还是有点意外的,故意戏谑一句。
    “今儿咋这么大方,一顿吃了,过节喝杂粮粥吗?”
    王氏急忙给刘思雨盛了一碗饺子,又将鸡蛋往她面前挪了挪。
    “我平时是抠搜了点,这不是见你回来了吗,再说了,过节还有好几天,到时候我再买点就是了。”
    刘思含也欢快的往刘思雨碗里夹肉。
    “姐,你多吃点,他家人口多,就算有点好的也吃不上几个。”
    说着一脸心疼。
    “看你又瘦了,好不容易养点肉,这才过去几天,往后的日子这么长可咋办?”
    随即又双眼闪亮亮的道:“要不你以后常常回来,想吃啥让娘给你做,你以前不是说过吗,亏啥都不能亏了嘴。”
    刘思雨知道王氏是因为歉疚,而刘思含那点小心思她也再清楚不过。
    笑道:“我都多大的人了还要你们操心,放心吧,他家的日子也没你们想的那么难。”
    说着夹起一个热腾腾的饺子,一口下去油润润的,肉香味在口腔里化开,顿时觉得异常满足。
    “娘的手艺又进步了,这肉饺子吃起来就是香。”
    王氏一脸笑意。
    “好吃就多吃点,再尝尝这个鸡蛋,我特意用韭菜炒的,知道你喜欢这个味儿。”
    厨房里的气氛温暖而和谐。
    风雪潇潇,一夜的功夫地上又厚了一层。
    刘思雨一早拒绝了王氏和刘思含的陪同,一个人背着60斤米酒进镇。
    先是给清风楼送了20斤,还有20斤特意交代是给李东奕的。
    刘思雨背着最后的 20 斤米酒,脚步轻快地走向秦风的小院。
    这次不是那个邋遢的小院儿,而是上次她见过的那个幽静的小别院。
    刘思雨轻扣门环,伴随着“嘎吱”一声,一个老头打开了门。
    老头见是一个年轻的小媳妇儿,微微一愣,还是客气地问道:“请问找谁?”
    刘思雨急忙笑着回应。
    “我叫刘思雨,是从营山村来的,这个米酒是专程给秦捕头送的。”
    老头一听,立马打开了门,连神情都更加热情了。
    “小娘子快快里面请,我家主子已经在里边恭候多时了。”
    说着做出一个邀请的姿势,将刘思雨引进了一个偏厅。
    秦风并未像平时那样穿着捕头的服饰,而是换上了一身暗绯色的常服。
    如墨的长发在头顶挽了个髻,后面的发丝却如瀑布般随意的散在身后。
    刘思雨只能看到他的侧面,见他平时握刀的手正拿着笔,在一本本小册子上奋笔疾书。
    此刻的秦风,和平时那个有几分霸气的捕头形象大不相同,反而多了几分儒雅的文人气息。
    刘思雨还没开口,引她进门的老头却率先说道:“少主子,营山村的小娘子来了,说是来给你送米酒的。”
    秦风猛地抬起头,脸上满是掩饰不住的笑意。
    “来了,快这边来坐吧!”
    刘思雨下意识地看了看脚下湿漉漉的鞋子。
    外面的雪虽然已经停了,可是厚厚的积雪还是将绣花鞋浸湿了。
    秦风似乎是看出了她的为难,直接拎着一双精致的绣花鞋走到她面前,挥手让那个老头下去。
    笑着道:“换上它,看看合不合脚。”
    刘思雨接过绣花鞋一看,不由得暗叹,难道这就是有钱人家的规矩吗?
    就好像在现代进门换鞋子一样,若是去了陌生人的家,别人不会准备拖鞋,可能会准备一次性的鞋套。
    她没想到秦风那个粗犷的男人也开始讲究起来了。
    不由得暗自撇撇嘴,才离开那个小杂院几天呀,就开始摆谱了。
    秦风似乎是看出了她眼中的不满。
    轻声在她耳畔道:“这是特意为你准备的,别人来肯定没这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