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有个奇怪的小崽子
作者:李金凤   百世打工人的肆意人生最新章节     
    那天的事,两个人都没有再提,可心里的隔阂,算是种下了。
    枉费了出生入死的跑过来救他这一回。
    就,多余。
    男人都是大猪蹄子,他更希望女人哭着说,要和他生死相随,永不分离。
    偏偏苏曼宁只说大实话。
    细究起来,谁都没有错,又好像谁都错了,人的情感就是这样的复杂和多变。最初的激素期过去,揭开彼此遮掩着的面纱,下面才是真实的个人。
    朝着和国境相反的方向走的办法,果然是对的。
    他们一路上遇到的毒贩越来越少,到了现在,几乎所有的精力都用在了赶路上。
    江铮的身体没有得到休息,身上的伤虽然没有再恶化,可伤口愈合的也很缓慢,如果不是苏曼宁给他喂了保命的药丸,在他昏迷的时候,也一直给他炖了参汤保养身体,他的身体怕是早就垮了。
    “呜呜嗷”一阵细碎的声音从前面的草丛里传来。
    苏曼宁低声叫了声,“阿九”。
    在前面探路的黑猫“喵”了一声,“主子,有个奇怪的小崽子。”
    苏曼宁快走几步,来到黑猫的身边,就看到它拿一只爪子,不停的拨弄地上躺着的另一只。
    “喵,主子你看,这只小崽子是被它父母丢掉的吧,好可怜啊。”
    如果说可怜的时候,它不用爪子拨弄幼崽,这话才更让苏曼宁相信一些。
    江铮看了地上的幼崽一眼,有些诧异的说,“好像是一只刚出生没多久的狼,大概是因为它是白色的,才被狼群给丢弃的。”
    白狼?苏曼宁的认知里,不都是要长成狼王的潜质吗,怎么就被狼群给丢弃了,“是狼王怕它成长起来,和自己抢狼王的位置,所以,提前把它丢弃了吗?”
    “咳,”江铮拿手堵了堵快要溢出来的笑声,这样的猜测,实在是有些荒诞。
    这样幼小的崽子,狼王大概是看不出它到底有没有狼王的潜质的,“大概是因为它的毛发的颜色和狼群不一样,所以才被丢弃的。”
    “是吗?”苏曼宁蹲下身子,看了看地上这小小的一团,有些想把它带走,白狼自古就有祥瑞的说法,说不定,自己在这里遇到它,也是遇难成祥的一种预示。
    其实,最主要的是,看到琉璃一样的狼眼睛,苏曼宁可耻的心软了。
    “要不,咱们把它带上吧。”听着是在询问江铮的意见,可她眼里强烈的渴望,让江铮说不出拒绝的话。
    “你想好,怎么喂它了吗?”
    狼崽还太小了,必须吃奶。在这密林里,他们尚且要靠江铮和黑猫捕猎,到那里去给小白狼找奶喝?
    “阿九------”苏曼宁朝着黑猫撒娇。
    虽然黑猫听到主子这样依赖自己,心里很是开心,可一想到要有一只小崽子和自己争宠,它的心里又不是那么美妙了。
    “喵,”黑猫蹭了蹭主子的腿,“即使收下它,我也要是第一宠。”
    黑猫忍不住和主子讨价还价起来。
    “洞洞九,好阿九,你当然是第一位的,谁也不能代替你的位置。”
    苏曼宁嘴里哄猫的话张口即来,“阿九,你是最棒棒哒,这只小崽子就当是给你收的小弟,以后,就让它听你的指挥。”
    “好阿九,你愿不愿意收了这只小弟,以后,你想去哪里,就让它驮着你去哪里,好威风的是不是。”
    看到黑猫眼里没有了抵触的情绪,苏曼宁说的更欢快了,继续忽悠黑猫,“阿九,你的小弟还小,需要你给它觅食,照顾它几天。”
    “我保证,等出了密林,主人就给它找奶吃,再不用阿九这样辛苦了。”
    “喵,”黑猫答应了,收小弟什么的,还是很让猫上头的。
    想要以后,它就要有一只威风凛凛的小弟,驮着它到处乱跑,黑猫抓猎物养小弟的心思就更火热了。
    它一下蹦了出去。
    走了四五个小时的路,苏曼宁和江铮也都有些累了,它们坐在地上休息,等黑猫把猎物带回来。
    江铮看了苏曼宁一眼,他从来不知道,宁宁这样会甜言蜜语,猫都被她蛊惑了。
    以前,自己是不是也是这样,不知不觉中被她蛊惑的。
    江铮的眼神,苏曼宁又不是没有感觉,看就看吧,如果男人想要放弃你的时候,总能给自己找出无数的理由,其实,女人也一样。
    相处容易相伴难。
    她不后悔自己这次营救江铮的举动,毕竟,是江铮帮自己处理了安县的那摊子事情,他还亲自救过自己一次,这次,算是还他了。
    以后,就不亏不欠了。
    又走了两天,两个人终于走出了密林,在路上遇到了不少的路人。
    这些人,或背或用小推车拉着石头,都朝着一个方向前进。
    缅国的首都仰光,要开赌石公盘。
    这个消息对于江铮他们,还真的是一个不错的消息。
    大隐隐于市,来参加公盘的人越多,越有利于他们掩藏自己的行踪,国内肯定也有来参加公盘的人,到时候,如果能跟着他们一起回国,那就是再好不过的事了。
    而且,想想自己账户上的钱,苏曼宁的心里就欢喜的开了花。
    四千九百九十万,足够她买好多的玉石了。
    玉石=钱,好多钱。
    想想就让人兴奋,“江大哥,我们也去仰光。”
    苏曼宁的话里没有迟疑,而是笃定。
    江铮点了点头,说了声,“好。”
    又走了大概五里地,就来到一个较大的类似于县城的地方,街道还是泥土路,有简陋的饭店和旅馆。
    苏曼宁手里的花币,当地人也是认的,就是用花币的一般都花国人,卖给他们东西的时候,物价会比较高一些。
    开了两个房间,一个晚上要了苏曼宁五百块花币。
    五百就五百,这么长时间没有洗澡,没有在床上好好的睡一觉了,苏曼宁觉得自己都快变成野人了。
    两个带洗澡间的房间,每个里面都是简单的一张床,一个床头柜,然后就什么都没有了。
    苏曼宁自己的东西带的不少,即使旅店里提供的物品,她也不会用的。
    “江大哥,给你。”她把手里的一万块钱,递给了江铮,“买两身换洗的衣服吧。”
    说完,她扭头出了江铮的房间,江铮发了一会儿呆,还是出去买了两身衣服,秋高气爽,衣服也简单,穿件长袖和长裤就好了。
    已经十一月份了,缅国天气晴朗,阳光充足,正是来缅国游玩最好的季节,难怪公盘会选在这个时候举行。
    旅馆的房间几乎住满了人,几乎都是准备去仰光的当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