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 老金:柯布森,你还是别做梦了!
作者:蠕动的胖头鱼   异世界社畜打工人实录最新章节     
    三打一,果然轻松多了。
    古人诚不欺我啊!老金突然想到,他们现在的组合,不就是标准的“战士、盗贼、法师”铁三角吗?看来,老祖宗的话还是很有道理的。
    突然有点想吃柿子了。
    ——哗啦哗啦。
    熊枭的断颈处鲜血喷涌而出,就像打开了水龙头一样。老金不太喜欢吃动物内脏,尤其是血,总觉得有一股腥味,口感也不好。
    所以,他每次看到血流成河的景象,心里都有些不舒服。
    也许,这就是他成为和平主义者的原因吧……鲜血,代表着无法挽回的悲伤。那些被歧视的黑人同胞流下的眼泪,那些被战争狂魔屠杀的无辜百姓流出的鲜血……
    老金只能默默地为他们感到惋惜。
    他拎起熊枭的脑袋。
    “薇妮娅,我觉得这熊嘴应该能卖不少钱。”
    一般来说,魔兽身上比较有特色的部位都比较值钱。比如,石化鸡蛇的喙就很贵,熊枭的喙应该也不便宜。
    “那是当然,黑炭,除了熊嘴,其他部位都没什么用,你把它卸下来就行了。”
    “好。”
    克劳迪正在观察熊枭的断颈处。是什么吸引了她的注意呢?她似乎想仔细检查一下自己的战利品,一边抚摸着熊枭的羽毛,一边绕着尸体转来转去。
    老金决定先把熊枭放一会儿,等血流得差不多了,再取出内脏,剥下毛皮。
    ——唰。
    老金掏出一把匕首,对准熊枭的鼻子,开始切割。
    ——沙沙沙。
    熊嘴比他想象的要坚硬得多。
    “这该死的玩意儿!”
    老金把熊枭的脑袋按在地上,使出吃奶的劲儿切割。终于,匕首刺穿了熊嘴,一股鲜血喷涌而出。老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熊嘴卸了下来,放在一旁。
    “克劳迪,帮我剥皮吧。”
    “好。”
    “先把它翻过来。”
    ——砰!
    克劳迪一脚踹在熊枭的尸体上。熊枭的尸体被巨大的力量掀翻在地,露出了肚皮。
    克劳迪的腿功真是惊人啊!
    “好,好厉害!这脚力!”
    熊枭的侧腹都被踹得凹陷了下去。
    “呵呵。”
    克劳迪得意地笑了笑,走到熊枭身后,抓住它的胳膊,用力一扯,就把胳膊卸了下来。看来,她的力量也不容小觑啊。
    “姐姐,熊爪也很值钱,记得收好。前爪和后爪都要。”
    ——唰!
    克劳迪挥舞着弯刀,轻而易举地切下了熊枭的爪子。她只用了四刀,就把熊枭的四个爪子全部卸了下来。
    这效率,跟老金卸熊嘴的时候简直天差地别。
    看看这干净利落的切口,再看看老金切得乱七八糟的熊嘴,简直就是专业和业余的区别。老金估计,自己再练一百年,也未必能达到克劳迪的水平。
    “哇,切得真干净啊。”
    老金把熊爪收集起来,放在熊嘴旁边。
    这些熊爪看起来锋利无比,散发着森森寒光。三个剑客就能对付这种怪物?
    而且,熊枭的胳膊那么长,想要靠近它都很难。
    除非一个人冒着生命危险吸引熊枭的注意力,另外两个人才能找到机会攻击它的要害。
    当然,熊枭的体型和人类差不多,想要攻击它的要害也不是不可能……但难度还是很大的。
    如果是三个像老金这样实力强悍的冒险者,或许还有机会,但如果是柯布森和梅丽娅,估计够呛。
    老金估计,梅丽娅的盾牌会被熊枭拍碎,柯布森会被熊枭打飞,最后还得靠他来收拾残局。
    下次见到柯布森,一定要告诉他,别做梦了!
    “薇妮娅,还有其他需要收集的吗?”
    “心脏和胆囊吧。”
    “其他的呢?”
    “扔掉,没用。”
    薇妮娅找了个地方坐下休息。
    为了确保能彻底麻痹熊枭,她刚才可是超负荷使用了“连锁闪电”。
    老金回忆了一下上次薇妮娅消灭地精群的场景,感觉这次的“连锁闪电”威力更强。看来,对付大型魔兽,确实需要更强大的魔力输出。
    “回去的时候,还得背我吗?”
    “黑炭,你该不会想把我扔在这儿吧?”
    “可是,我还要背着毛皮呢。”
    “黑炭,这种时候,你就应该说‘当然要背你回去’。”
    好吧,我错了。
    “嘿嘿嘿,我当然会背你回去,放心吧。”
    “呵呵,傻瓜。”
    “我……”
    老金和克劳迪走到熊枭的尸体前。
    接下来,该怎么处理这具尸体呢?老金反握着匕首,对准熊枭的胸口下方,准备一刀刺穿它的腹部,取出内脏。
    “卡特,我来帮你。”
    克劳迪走到老金身后,抱住他,用手握住他的手背。老金能感觉到,克劳迪的力量正源源不断地传递过来。
    “瞄准正中间,用力刺下去。”
    老金借着克劳迪的力量,猛地刺了下去。
    ——噗嗤!
    熊枭的腹部防御力相对较弱,再加上克劳迪的力量加持,匕首轻而易举地刺穿了它的肚皮。
    老金感觉自己就像一台工业压力机,力量无穷无尽。
    “往下划。”
    ——沙沙沙。
    老金毫不费力地划开了熊枭的腹部。
    熊枭的腹腔里充满了鲜血,就像一锅热气腾腾的火锅。不过,因为熊枭的脑袋已经被砍掉了,所以鲜血很快就流干了。
    “胆囊在哪儿?”
    “应该在肝脏下面吧?”
    “是吗?”
    ——噗嗤!
    克劳迪摘下手套,把手伸进熊枭血淋淋的腹腔里。老金本来想自己动手的,结果被克劳迪抢先了。
    他其实更喜欢干这种粗活。
    克劳迪在熊枭的腹腔里摸索了一会儿,很快就找到了胆囊。
    “嗯,就是这个,个头还挺大的。”
    薇妮娅走了过来,接过胆囊,放进一个玻璃瓶里。然后,她饶有兴致地观察着熊枭的尸体。
    “克劳迪,你的手没事吧?”
    “手?”
    克劳迪的胳膊上沾满了鲜血,看起来就像一个身经百战的战士。
    “会不会很冷?”
    “啊,确实有点冷。不过,反正也要取出内脏,就无所谓了。”
    老金也摘下手套,撸起袖子。
    他和克劳迪一起,把熊枭的内脏全部取了出来。这画面,简直就像在腌制辣椒酱。
    熊枭的内脏都很大,不过大部分都没什么用,不用特意收集。老金把它们扔到雪地里,把熊枭的腹腔清理干净。
    “哇,这心脏真大啊。”
    他们只需要熊枭的心脏和胆囊。
    低级魔兽的副产品基本上都没什么用,但大型魔兽的副产品用途广泛,价值不菲。
    取出内脏后,就该剥皮了。
    老金正准备用匕首剥皮,克劳迪突然说道:
    “卡特,先从上到下竖着划一刀。”
    “竖着划?”
    “嗯,脖子已经砍掉了,就从脖子下面一直划到尾巴。”
    老金以前也剥过皮,但都是野路子,没有经过专业的训练。他按照克劳迪的指示,开始剥皮……对了,他第一次见到克劳迪的时候,就是在剥狼皮。
    “说到剥皮,我就想起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
    “你是说猎杀鳞甲狼的时候?呵呵,那时候你也是这样。”
    克劳迪笑着说道。
    那时候,他们谁也没想到,会发展成现在这样吧。老金一边想着,一边切割着熊枭的皮肉。接下来,就要正式开始剥皮了。
    ——沙沙沙。
    熊枭的体型很大,剥皮的难度比他想象的要高。老金以前都是猎杀一些小型的魔兽,很少猎杀大型魔兽,所以这是他第一次剥大型魔兽的皮。
    有点棘手啊。
    老金担心会弄坏毛皮,手都开始发抖了。这时,克劳迪握住了他的手腕。
    “卡特,我来吧。”
    “啊……这种事应该由我来做,感觉有点不好意思。”
    “没什么不好意思的,你以前又没做过。”
    “话是这么说……”
    “你看着我做,好好学就行了,怎么样?”
    克劳迪温柔地笑着,用脸颊蹭了蹭老金的脸颊。
    “好吧。”
    克劳迪接过匕首,熟练地将刀刃插入皮肉之间,然后用力一扯,就把毛皮剥了下来。
    ——嘶啦,嘶啦。
    熊枭的毛皮被迅速剥离,露出了粉红色的皮下组织。
    老金帮克劳迪按住熊枭的胳膊,尽量配合她的动作。克劳迪的刀法干净利落,速度极快。
    “哇,姐姐,你真厉害!黑炭,好好学着点!”
    “嗯。”
    没过多久,熊枭就被剥得一丝不挂。它那身覆盖着羽毛和兽毛的毛皮被完整地剥了下来,露出了最脆弱的部位。
    被剥了皮的熊枭,看起来十分可怜。
    这也许就是它一直想要隐藏的,最脆弱的一面吧。现在,它只是一块任人宰割的肉块。
    “嗯……不知道味道怎么样?”
    克劳迪把剥下来的毛皮放在一旁,看着已经变成肉块的熊枭,自言自语道。看她那副馋样,估计是想尝尝熊枭肉的味道了。
    “不好吃,肉很柴。”
    薇妮娅的回答,说明她吃过熊枭肉。
    “薇妮娅,你吃过?”
    “偶尔吃过几次,不太合我的口味。”
    “很柴啊……”
    克劳迪喜欢吃有嚼劲的肉。
    听到薇妮娅说熊枭肉很柴,克劳迪立刻拿起匕首,在熊枭的肉上划了几刀,然后熟练地切下一块肉。
    她简直就是天生的屠夫!
    看来,这次收获颇丰啊。
    “卡特,把这块肉也带上吧,我想吃。”
    “看起来确实很美味。”
    这块熊枭肉鲜嫩无比,看起来确实很诱人。老金把肉包好,和熊嘴、熊爪一起放进背包里。
    “好了,我们回去吧。”
    老金把背包递给克劳迪,自己则扛起熊枭的毛皮。毛皮很大,很重,但老金还是能扛得动。他无视了毛皮上滴落的鲜血,大步流星地往山下走去。
    时间不早了,他们得抓紧时间赶路。
    “嗯……越来越冷了。”
    “是啊。”
    克劳迪和薇妮娅哈着白气,说道。
    刚才因为太过兴奋,他们都没感觉到冷,现在冷静下来,才发现寒意已经渗透进了他们的身体。
    “那是因为你们出汗了,走一会儿就暖和了。”
    他们朝着城镇的方向,快步走去。
    路上,他们遇到了几支冒险者队伍,但并没有发生冲突。这也很正常,谁敢招惹一个扛着熊枭毛皮的队伍?
    就算是最愚蠢的强盗,也知道,要想抢夺战利品,就得比猎杀熊枭的人更强才行。
    他们就这样光明正大地带着战利品,一路畅通无阻。对付强盗这种生物,就得给他们点颜色看看,他们才会乖乖听话。
    当然,他们遇到的冒险者,也不一定是强盗。
    “卡特。”
    “嗯?”
    “我好冷,感觉皮肤都冻僵了。”
    克劳迪走到老金身边,说道。
    “回去后,帮我暖暖身子好不好?”
    “好,没问题!”
    “黑炭,我也冻僵了!”
    “我帮你们都暖暖!”
    看来,回去后也别想休息了!
    他们终于在太阳落山的时候回到了城镇。
    “哦,这是熊枭的毛皮吗?”
    “是的,辛苦了。”
    守城的士兵好奇地问道。
    老金随口说了一句“在半山腰猎杀的”,然后就顺利地进入了城镇。太阳落山后,气温骤降,老金也感觉冷得不行。他只想赶紧找个地方休息。
    他们还得把熊枭的毛皮卖掉,于是便朝着商人聚集的旅店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