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金色任务,大祭司的委托
作者:香辣兔丁   姑娘使不得啊最新章节     
    南疆位于神迹南境极南端,那里背靠黑色的大江,传说里面孕育着恐怖的魔神,没有人类能够探索,就像无法触碰的死亡禁忌。
    而由于地势偏远,资源开发难度高,本土的材料也十分匮乏,若非是蛊师职业诞生的地方,这地儿那是狗都不愿意来。
    当然,也不是说材料匮乏就相对安全,相反,这里独特的热带雨林气候以及东南季风,再加上涟漪山的阻挡,高温高湿又有着丰富降水的地区,简直就是昆虫,蛊虫们的天堂。
    这里孕育着无数的毒虫,毒蛇,毒物,就连路边的野花,不孕育点毒死一头大象的毒素,都不好意思盛开。
    对于人类如此恶劣的环境,诞生出的boss,那更是常人不愿触及之地,即使再有神迹的机制保护,来这里开荒的人回去都会生理性不适,做梦都会喊着虫子,虫子,不要吃我。
    总之,就一句话“狗都不来。”
    但郭生是谁啊,狗不干的抢着干,狗不来的地方跑着来。在华夏,没这点觉悟你还怎么卷的过别人。
    也得亏有这样的觉悟,可以说是在洋柿子里面找小说——翔里淘金。但还真就让郭生开到了金色任务。
    南疆涟漪山,峰峦叠嶂,没有泰山的巍峨,没有华山的险峻,更没有黄山的秀丽。可就是这样一座布满鲜花毒虫的山峰,硬生生将妖族拦截于外,而躲避危险战乱的人也流落于此。
    在这片贫瘠艰难的土地上挣扎求存,他们顺应天时,祭天寻求神明的庇佑,遵循地利,尝试着和这片潮湿的雨林相处。依旧祖训,秉承万物相生的原则。逐渐摸索出了一条特殊的道路。
    那便是,蛊师。
    蛊师,脱胎于医者,相较于医师全方面的行医救人,蛊师更喜欢与蛊虫作伴,行事无忌,可蛊毒伤人,千里之外取敌性命也非难事,也可蛊虫入体,吃掉患者的脓疮毒瘤,吞噬其病菌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生死善恶,皆在一念之间,随心而为,逍遥自在。
    或许这也是小玉所向往的模样,所以才义无反顾选择了蛊师这条路。
    郭生神色复杂,虽然很敬佩南疆蛊师的立意,但是这口味儿实在重了些。
    他有着轻微的密集恐惧症,从小也没咋种过地,干过农活儿,对于虫子有着天然的畏惧。
    偏偏自己的系统有bug,全方位拟真,跟身临其境没什么区别,这滋味,是真酸爽啊。
    涟漪山脚,便有着一个中型村落,对于人烟稀少的南疆,这里是为数不多的人族聚集地。一进这里后郭生才好受了不少。
    “大叔,你怎么了。怎么面色惨白。”苏祈是个细心的姑娘,或者说,郭生的模样都被大家注意到了,皆是投来鄙夷关怀参半的眼神。
    大致意思是,至于么,我们女孩子都没你这么夸张,你还是个大男人。
    郭生也是有苦说不出,架起小玉就开始带路,恨不得能够立马离开这么个地方。
    村庄的装饰,房屋都很简陋,有一个股子浓浓的上世纪农村风,草屋,茅房,一路上能够见到的砖瓦房都是屈指可数,有的干脆就直接打个洞就钻进去当家了,郭生也不太敢上前一探究竟。
    毕竟谁也保不准下一刻就给你钻出一条白乎乎,或者色彩斑斓的蛊虫。
    蛊虫不一而足,有纯软体,像蛞蝓,蚂蝗之类在地上不断蛄蛹的,也有像千足虫,蜈蚣一般的节肢动物,也有会飞的,如瓢虫,蜻蜓等昆虫。
    更是有着长一两米的蛊虫,头有尖角,六足,口器狰狞,不断流淌着腥臭的液体,足上的肌肉足够支撑它进行快速的移动,腹部有孔,可喷出独特的气体。
    按照路人的说法,这便是一届的蛊王,从尸山血海中杀出来的蛊虫便会进阶为蛊王,蛊虫品类繁杂,但大多数都会朝着体型,尖牙,毒素强弱的方向发展。
    在那简陋的祭台上,准确说是用不规则石块,木头堆积到四五米的楼台,整个画面都透露出贫穷的气息···
    很难想象,当郭生嫌弃地将小玉放下时,一个身形枯瘦的小老头拄着跟自己差不多高的权杖出现,缓步走到杨小玉身边,用满是褶皱,缺乏水分二显得干枯的手掌轻轻抚摸着小玉的额头。
    郭生有些不舒服,正想呵斥这没有边界感的老头,也不知道洗洗手,却不曾想,下一刻,一道金色的光芒亮瞎了郭生的双眼,
    也照射在了所有组队玩家的面板上。
    接到金色任务,大祭司的委托。
    遥远的南疆地广人稀,人族遵从祖训在此地艰难求存,可愈加暴乱的雨林逐渐成了人类无法踏足的禁地,资源日益减少,蛊虫无法获取足够的养分,战斗力的缺失,枯竭的窘境困扰着每一个南疆的人民。
    所以,我们急缺需要一批强大的蛊虫,请为我们获取足够多而强壮的蛊虫,我们会给予你丰厚的报酬。
    虽然是金色,但郭生环顾四周,以及高处那被风吹日晒,都看不出供奉的是个啥玩意儿的神像。对这个丰厚,表示深深的怀疑。
    “呐,爷爷你不要担心,强大的小玉大王会帮你搞定的。”杨小玉拍了拍自己豪迈的胸脯,一脸的义薄云天。
    “杨老头要是听到了,肯定会伤心到流泪吧。”郭生摇头感慨,也不知道那个爱装逼的老头现在如何了,可千万不要有事儿啊,自己不想带着这个小憨货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