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今夜无人入眠
作者:僵尸不爱吃姜丝   熊孩子在兽世闹翻天!最新章节     
    他看着曦认真的充满侵略性的眼神,明明是双温柔的桃花眼,此刻却显露出几分偏执和渴望。
    双方的距离很近,近到曦的气息都能灼烫到钟明尘的薄唇,钟明尘只觉得耳根发烫,他立时偏过头不敢再与曦对视。
    曦就这么压制着钟明尘,半晌才克制住自己心中的邪火,语带威胁道:“乖宝,不可以说自己不值得,即使是你自己说都不行。”
    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快两个月了,刚来的时候就见到了曦,他一直是温柔的贴心的毫无侵略性和凶狠气息。
    而现在,眼前的曦像是变了个模样,那种凶狠暴戾和压迫感还有眼神中的侵略性,这些种种都让钟明尘意识到,这或许才是曦的本性,这种凶悍的占有欲或许才是日常温柔的曦眼神里压抑的欲望。
    他不觉得害怕,只觉得这很迷人。
    凶悍的野兽只为自己压抑本性,用无边的温柔来对待自己的主人。
    钟明尘鬼迷心窍,直接抬手拥住曦的脖颈,将他拉至面前,在他的面颊上轻轻的吻了一下。
    不知道为什么,就想这样干。
    曦被这一举动直接整得要火山爆发了。
    这个小东西到底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他禁锢钟明尘的手越来越紧,身体的变化让他的脊背渐渐紧绷,他努力压抑着自己的欲望,克制住想要与他更进一步的心,现在他只觉得怀里的小人越来越烫手。
    钟明尘也感受到了他的紧绷与散发出来的危险气息,以为是之前自己的话惹得曦怒气攻心了,他赶忙道歉,用水汪汪的大眼睛乖巧的注视着曦说:“哥哥,我错了,我不会再说那种话了。”
    他搂着曦的脖子,感受着自己心中澎湃的柔情,轻轻亲吻了一下曦的唇角道:“我虽然会离开,但只要你还在,我就会回来找你的,不要害怕,好吗?”
    感受着身前人越来越滚烫的身躯,钟明尘有点紧张,怎么感觉越安慰越危险了呢?他感觉好像有什么可怕的东西要冲出牢笼。
    下一秒钟明尘只感觉自己被一把抱起,猛的一下被摔在床铺上,一阵天旋地转,他只能感受到身上人的喘息越来越剧烈,然后。。。自己就被兽皮被子裹成了一个蚕蛹。
    钟明尘偏过头看着曦慌忙离去的背影,心中纳闷:刚刚是不是要发生什么?
    他还在床上疑惑,同时消化自己心头漫延出的感情,门外落荒而逃的曦直接捂着脸化成兽型跑进了家附近的溪流里冷静去了。
    真要命啊。
    今夜注定无人入眠。
    雨秋还在做计划最后的部署,和剩下的几个兽人领队交流完后已是深夜。
    暴雨停歇后空中压抑的沉闷依旧没有散去,明天还会是个阴天。
    他叹了口气,在议会桌旁呆坐了一会,整理好自己的心绪,踏着月光回到了草屋。
    屋内的木心等了他很久,饭菜一遍遍的热过终于等到了人来。
    两人一起吃饭一边闲聊,木心还是有些心疼,叹息道:“乖宝还是不心疼曦啊。”
    雨秋却看得开:“年轻人的事,反正曦还挺高兴的。”
    木心摇摇头,只觉得兽人的脑瓜子是不是都是一根筋:“你不懂,等乖宝学会心疼了,他俩才真的能成。”
    雨秋汤喝了一半,抬起头呆呆的“啊”了一声:“谁俩能成?”
    木心无语扶额。
    另一边,鸣佩已经准备踏着月色出发,他带够了人手,也做足了准备,势必要得到那个危险又迷人的小亚兽。
    这两天,他派人在四周的部落里大肆宣扬溪林部落与茂林部落之间的求娶挑战。
    这次挑战,不管成与不成都会对雨林区的部落之间关系造成极大的震荡。
    不管大小部落,都很重视这次两部落之间的摩擦 ,不管是为了部落今后的发展和依附方向还是为了吃几口大部落之间恩怨豪情的瓜,那些部落必定会多派几个代表到现场观战。
    鸣佩要的就是热闹,人越多越好。
    加上那个东西,即使打输了,也有的是办法把那个小亚兽搞到手。
    鸣佩胸有成竹,既然溪林部落不愿意放人,那为了之后小亚兽的生活,使点手段也没什么关系。
    清朗的夜空繁星点点,皎洁的月光萦绕鸣佩洁白的毛发。
    有神的祝福的孩子不管在哪都会散发神圣的光芒,就如夜行中身边散发幽幽白光的鸣佩一样。
    今晚无人入睡,都在为明天做最后的准备。
    第二天,溪林部落的巡逻区外,一大片的空地上挤满了来看戏的兽人。
    他们面面相觑,彼此之间心照不宣。
    最后挑战的场地被搬迁到部落范围的边缘,方便其他来访部落的代表进行观战。
    鸣佩带着手下早早在擂台下候场,他在一旁以人形态休息节省体力,顺便四处张望一下自己未来的伴侣现在在干什么。
    今天曦和钟明尘的小伙伴们都来了,他们早在得知茂林部落族长向钟明尘发起求娶挑战的时候就把鸣佩骂的狗血淋头,现在见到不远处悠哉悠哉等着挑战的真人,直接就隔着遥远的人群张嘴嘲讽:“哪里来的小白脸,长得不咋地,想的倒是挺美。我们部落的大宝贝也敢觊觎,真是不要命了!”
    最先开口的是繁景,他今天打扮的花枝招展的,甚至还用藤萝花为自己的头发做装饰,看着就像是一只雄孔雀在宣誓自己的地位一样,誓要把隔壁那个不要脸的部落族长给比下去。
    繁景听说过鸣佩是他们部落的天选之子,一身的白毛高洁神圣,什么亚兽人们都被他迷的神魂颠倒。
    作为海王的繁景自然看不起这种靠名气吃软饭的小白脸,真正勇猛的兽人都该是健壮健康的黄黑皮肤,就像山纳和自己一样,这才是亚兽人该崇拜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