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杯酒被我一饮而尽,酒吧里的欢呼声依然没有停下来的意思。西蒙把第四杯酒满好,挑衅一般地推到我的面前,早知道就不应该玩得这么大啊......
西蒙这个人吧,确实挺热情的,我也当他是朋友。
沃夫朗这头狼吧,确实帮助了我挺多,姑且算是我哥们。
帕克这个工匠吧,确实有精湛的技艺,我很佩服他。
蕾雅这只魅魔吧,确实长得好看,但是......但是肯定没我歌果好看!
但你们能不能不坑人了?
啊,不对,问题不在这儿,问题在于我和我歌果怎么就跑到夜幕镇酒吧喝酒来了。
哦,我想起来了,逛街逛得有点嗨了,和西蒙聊得也有点开心,然后鬼使神差地就受邀到酒吧喝酒了。话说西蒙大叔,你不是黑商的队长吗?怎么连商队都不管,跟我们来酒吧happy了?
我这个人虽然对酒没那么执着,但也不抵触,偶尔和几个兄弟出去喝一点,发发牢骚也挺好。但那是和兄弟,不是和人狼、魅魔、大叔这些没认识几天的家伙。
而且你们也太热情了吧,我跟你们真不熟啊,这酒就跟不要钱似得,还有那群跟着瞎起哄的客人们,我吹个牛你们别当真啊,我歌果还在这儿呢,多少给我留点面子啊。
“我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是来歌先生,这位...女士,是来歌太太。来歌先生是最近刚到这里的,来跟大家打个招呼。”
“大家好,我是来歌,这位是我妻子......”
几秒钟的安静之后,酒客们几乎是一瞬间发出了各种表示惊叹的声音,随后就是嘈杂的议论声,其中我听到最多的就是:“那个是...美杜莎吧?”
这段开场白本身没有任何问题,有问题的还是歌果......
要说歌果,还真有模有样的,平时在家跟我玩的再怎么欢,一到公共场合就像变了个人,言谈举止都非常得体。可即便如此,魔物毕竟是魔物,跟魔物生活在一起实在让人难以接受。
“来歌先生,请坐。”
“啊,谢谢。”
“喝什么?”
“平时那个就行...”
两杯酒摆了上来,西蒙也给自己倒了一杯,接下来就应该是三人举杯了。
“呃,歌果,我来吧。”
“嗯?怎么了?”
“你之前受了伤,喝酒,不好吧?”
“嘿,来歌真好。”
这句来歌真好说出来,我当时脑子一下就热了。喝!豁出命来我也喝!
于是我当着西蒙大叔的面一口气喝光了两杯酒,西蒙大叔甚至都看呆了。也就是这个时候开始,一切都乱套了。最不合时宜出现的是沃夫朗和蕾雅,这两个家伙从楼上走下来的时候正好看到我连干两杯。
“来歌先生真是xxx”
“啊,没什么,没什么。”
我知道他肯定是夸我好酒量,我这个人也好面子,稍微装了装。
“来歌先生,你能喝多少杯呢?”
“我......”
蕾雅这个魅魔简直搅屎棍,咱们喝酒你跟着掺和啥!
雌性魔物碰面,总是带着点争强好胜的味道。歌果稍微抬了抬下巴,意思就是不能怂......我亲爱的老婆啊,你知不知道那酒多少度啊?就算是这种偏甜的洋酒,至少也有20多的酒精度。
我一直想跟大家科普一件事,我不是酒量好,而是单纯地人来疯。
要说喝,二、三瓶啤酒就差不多了,但在一定条件下,我敢去喝第四瓶、第五瓶。现在我歌果在旁边站着,我就算再怂,也不能给我歌果丢脸。
“你们说停,我就停!怎么样!”
我举起杯,冲着酒吧里所有人喊道。
“赛尼哈瑞拉!”
酒吧沸腾了,所有人都开始用酒杯敲打桌子,有节奏的砰砰声刺激着我的肾上腺素分泌,太久没有过这样的感觉了,不论是公司聚餐,还是朋友聚会,我都没站在过这样一个位置上感受着一阵又一阵的欢呼。
第三杯、第四杯、第五杯。红棕色的透明液体就被我不停地送进喉咙里,六十多天,这六十多天在我的身上发生了多少大事小情,和她相遇相知相爱,和她一起改变生活,和她一起建设我们的家,和她一起认识了夜幕镇的这些朋友,和她一起面对危险。说这是情绪的释放也好,气氛的感染也罢,今天的我只想把这些被称为酒的溶液灌下肚子。
一直到第八杯,我开始觉得眨眼睛有点吃力了,虽然明白酒精开始起作用了,但我还是拿起了这第八杯。歌果突然抓住了我的胳膊,另一只冰凉的手贴在了我的额头上。我还能数清她的头发里有几条小蛇,可是从漂亮的眸子里我读出了对爱人的担心。
“歌果,我没事。”
“......”
冲她笑了笑,我再一次举高酒杯,一饮而尽。
呼吸的节奏乱了起来,有点像心律不齐的心电图曲线,不过我还没到不行的时候,再来三杯我依然能站在这里。把手搭在她的肩膀上,我也不知道自己的动作是不是有点粗暴了,大几杯洋酒喝下去之后,真的没法像清醒的时候对她那么轻柔。
西蒙大叔倒酒的动作有些犹豫了,我还是执意把第九杯拿了起来。
“我不可能倒下,因为我妻子就在我的身边!”
在心里这样说着,我把酒杯靠近了嘴唇。
然后,在我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歌果就抢走了我的杯子,好像第一次喝酒的大闺女一样,两手捧着酒杯一饮而尽。
“嘻嘻...”
歌果冲着我露出了笑容,耳朵里的声音突然就消失了,并不是我喝多了的原因,而是整个酒吧都安静了。
脑子里就像有一把琴弦乱搭的琵琶,不顾斗篷上已经滑落的黑色兜帽,我用幻灯片一样的动作吻上了她的嘴唇。
不知道是谁带的头,各种帽子被抛了起来,就连沃夫朗也跟着再次发出了欢呼。我也挥了挥手,示意今天可以结束了,以往这个时间段我和她早就睡觉了。
啊呀,说到睡觉,我们今天还没回家......这个时间就我这德行,也回不去了,我歌果又不会赶羊车。
“两位上楼休息吧。”
“哦,哦,好。谢谢了......”
当时我也记不清是谁建议我们留宿一晚的了,反正我就记得歌果她不会上楼梯,我硬生生地给她抱了上去。帮我们带路的是沃夫朗,客房的环境也挺好,还有热水。
“两位晚上动作不要太大。”
“啊?”
“那么晚安。”
我都喝成这样了,还能有啥动作啊,还有你怎么一副很了解的样子啊?人狼大兄弟,赶紧忙你的去吧!
关上房门,我又想起了什么,难得在外面住一次,还有热水,应该洗个澡。烧水的屋子在隔壁,趁着还清醒,赶紧去弄点热水。费了半天劲从已经烧热的大水缸里提了三桶才算把那个小浴缸灌了一半。真是不行了,好想睡觉啊,要不然明天再洗吧......
拍拍脑袋,我才看到从进屋就一直看着我忙活的美杜莎。
唉,应该让老婆先洗。我以前去过温泉享受,美杜莎别说温泉了,可能热水澡都从来没洗过吧?来,我来伺候你洗澡。
想是这么想的,但脑子迷迷糊糊的,勉强用手试了试水温,觉得没问题。我用最后一点力气把她抱了起来。
“呀啊!”
“没事,不烫,来歌刚才试过了。”
真是喝多了,各种中文都开始往外飙了。
差点把她直接扔进浴缸里,还好勉强停住了,直到整条尾巴都沉进浴缸里,她还在用胳膊搂着我的脖子。
刚才她连衣服都没脱,我也根本顾及不到了,看着她慢慢习惯热水的温度,我放心地趴在浴缸边上,水蒸气把眼镜糊上了,我把打哈欠与晚安合并成了一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