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门口。
一辆出租车缓缓停下,林洛推开车门,从车上走了下来。
他穿着一身黑色的运动服,戴着一顶黑色的鸭舌帽,帽檐压得很低,让人看不清他的面容。
林洛深吸一口气,迈步走进市局大门。
他径直走到值班室,对着里面的警员说道:“我要自首。”
值班室里的警员,上下打量了林洛一眼,问道:“自首?你犯什么事了?”
林洛嘴角勾起一抹苦涩的笑容:“我杀了人。”
十几分钟后,审讯室里灯光昏暗,气氛压抑得令人窒息。
林洛坐在审讯椅上,双手被手铐拷在桌子上,低着头,一言不发。
萧启坐在他的对面,目光锐利地盯着他,试图从他的脸上,看出些什么。
“姓名。”
“林洛。”
“年龄。”
“32岁。”
“为什么要杀人?”
林洛沉默了片刻,缓缓抬起头,目光直视着萧启,一字一句地说道:“因为我要复仇。”
“复仇?”萧启眉头微皱,“你要向谁复仇?”
“王腾。”
“就因为王腾动用关系打压你,你就杀了他?”
“不,不止这些。”林洛摇摇头,语气中充满了恨意,“他害死了我的妻子和女儿,我与他不共戴天。”
“那你为什么不早点来自首?为什么要等到现在?”
“因为我想证明,我有能力逃脱法律的制裁。”
“而我选择自首,只是想证明,我不是坏人。”
“烂尾楼距离城中村不远,我事先在城中村的网吧开好一台机器,然后从卫生间翻了出去。”
林洛顿了顿,眼神空洞,好似坠入了回忆的旋涡。
“我打开了王腾的车门,王腾睡得很沉,一点反应都没有。”
“我把准备好的胰岛素,全部都注射进了他的体内。”
“然后,我原路返回,从网吧的卫生间翻墙回了网吧。”
萧启的手指轻轻敲击着桌面,发出沉闷的声响。
他从未想过,一桩看似无解的悬案,凶手竟然会主动自首。
“你就不怕,我们查到监控,发现你不在场证明是伪造的吗?”
萧启紧紧盯着林洛,试图从他的脸上捕捉到一丝慌乱。
然而,林洛只是淡淡一笑。
“那个网吧位置偏僻,监控设备老旧,根本拍不到我翻墙的画面。”
他顿了顿,语气中带着一丝自嘲。
“更何况,就算你们查到是我做的,又能怎么样呢?”
“王腾害死了我的妻女,我杀了他,不过是血债血偿。”
“我已经一无所有了,活着,对我来说,不过是行尸走肉。”
林洛的声音很平静,却如同重锤一般,狠狠地砸在萧启的心头。
他从林洛的眼神中,看到了一种深深的绝望,那是失去一切后的麻木和空洞。
萧启沉默了,他不知道该如何反驳。
良久,他才缓缓开口,语气中带着一丝无奈。
“法律会给你一个公正的判决。”
林洛惨然一笑,没有说话,只是缓缓闭上了眼睛。
就在这时,“砰”的一声。
审讯室的门被猛地推开,法医气喘吁吁地跑了进来。
“萧队,萧队,我找到王腾死亡的真正原因了!”
“王腾他是死于外源胰岛素中毒!”
“我刚刚对王腾的血液,进行了二次化验,结果显示,他的血液中,含有大量的胰岛素,而且是外源性的,也就是说,他是被人注射了过量的胰岛素,才会导致死亡的。”
萧启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你能不能不要一惊一乍的?人家都已经自己交待了!”
“啊?!”
这下,轮到法医懵逼了。
......
半年后,杭城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刑事审判庭。
阳光透过窗户,在地板上留下几块明亮的光斑。
林洛身穿囚服,双手戴着手铐,在两名法警的押解下,缓缓走进法庭。
他的头发已经花白,脸上布满了皱纹,原本挺拔的身躯也佝偻了许多,仿佛一瞬间苍老了十岁。
旁听席上,坐满了前来旁听的群众,他们议论纷纷,目光中充满了好奇和探究。
“肃静!”
审判长敲响法槌,法庭瞬间安静下来。
审判长翻看着手中的卷宗,语气威严:“被告人林洛,你被控于24年9月15日,在本市长城路路217号,杀害被害人王腾,经查证属实,你还有什么要说的?”
林洛低着头,声音嘶哑:“我认罪。”
审判长又问:“你还有什么要辩解的吗?”
林洛沉默片刻,缓缓摇头。
“公诉人,你有什么要说的?”
公诉人起身,宣读了起诉书,列举了林洛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最后说道。
“被告人林洛犯罪动机明确,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社会影响极坏,请求法庭依法严惩!”
“被告人,你对公诉人的指控,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林洛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语气平静:“我只有一个请求,我希望法庭能够判处我死刑,给我一个痛快。”
旁听席上顿时一片哗然,人们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审判长敲了敲法槌,示意大家安静,然后看向林洛,语气严肃。
“被告人,你要明白,生命只有一次,你应该珍惜自己的生命,争取早日回归社会,为社会做出贡献。”
林洛惨然一笑,眼神中充满了绝望:“我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我的妻子和女儿都被王腾害死了,我唯一的希望,就是能够为她们报仇。”
“现在,我的仇已经报了,我也没有什么可牵挂的了。”
“我活着不过是行尸走肉,还不如早点解脱。”
旁听席上的人们,都被林洛的话语所震撼,不少人甚至流下了眼泪。
审判长沉默片刻,再次翻看手中的卷宗,良久,才缓缓开口。
“被告人林洛,经本院合议庭评议,认为被告人林洛故意杀人,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
“鉴于被告人林洛有自首情节,且认罪态度良好,根据《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处被告人林洛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法槌落下,宣判结束。
审判长看着林洛,问道:“被告人,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