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6章 秦桧
作者:a李明   新书开局盘点十大武将最新章节     
    秦桧(1090年-1155年),字会之,江宁(今江苏南京)人。
    秦桧于政和五年(1115年)考中进士,入朝为官,先后任太学学正、殿中侍御史、左司谏等职。
    北宋末期,面对金人的割地要求,秦桧多次上疏反对。
    金人攻破汴京(今河南开封)后,秦桧随徽、钦二宗被押解到北方。他替徽宗与金人和议,得到金人赏识,后被放归南宋为官。
    秦桧回到南宋后,力主与金人和议。
    绍兴八年(1138年),他代替宋高宗向金人行屈膝礼,完成和议。
    【此后,秦桧长期居相位长达十九年,把持朝政,排除异己。
    他先后构陷杀害岳飞等反对自己和议的官员。】
    靖康元年(1126年),金兵攻打汴京并索取三镇,秦桧上《上钦宗论边机三事》,劝谏宋钦宗不可割地。
    后任职方员外郎,又转任河北割地使张邦昌属官,因不愿在河北割地任职而请辞。
    之后出任殿中侍御史、左司谏。
    金人以未得到三镇为名再次兴兵,威胁进攻汴京,宋钦宗急召百官商议,秦桧等三十余人反对和议割让三镇。
    廷议后秦桧晋升为御史中丞。
    闰十一月,金军攻入汴梁,金人欲立异性为帝,秦桧附议马伸上议状,奏请金人“请存赵氏”,因此被扣押在金营。
    靖康二年三月底,秦桧与家人等被俘者被金人押解到北方。
    宋徽宗得知赵构即位后,派人与秦桧商谈和议,秦桧通过贿赂将和书送达金朝重臣完颜宗翰手中,后被金太宗赏赐给完颜昌,自此为金人所用。
    建炎四年(1130年),完颜昌攻楚州时秦桧任参谋军事,楚州久攻不下,秦桧为金人作檄招降。
    楚州攻破后,秦桧携家眷到临安,得宋高宗召见,他乞求高宗向完颜昌求和,提出“南自南,北自北”之议,并代高宗草拟和议国书。
    金人放回秦桧,宋高宗任其为礼部尚书,后升任参知政事。
    期间秦桧排挤宰相范宗尹,使其罢相,秦桧请封自己为宰相。
    绍兴元年(1131年)八月,秦桧被任命为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知枢密院事。
    后与吕颐浩结党争权,吕颐浩回朝后,任用黄龟年等人弹劾秦桧,秦桧被罢相,任观文殿学士,提举江州太平观。
    绍兴五年(1135年),完颜昌主政金廷,和议达成,秦桧复任资政殿学士等职。
    绍兴八年(1138年)三月,秦桧任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枢密使。
    金派使者来和议,宋高宗极力希望促成和议,秦桧与高宗密约由自己主持和议之事,不再由其他朝臣过问。
    赵鼎因立嗣之事请辞相位,秦桧独揽朝中大权。
    朝中凡是不主张和议之人皆被排挤。
    金廷使者至临安,秦桧怕被谴责,与使者改“江南”为宋,称“诏谕”为国信。
    高宗不愿向金人行屈膝礼,命秦桧以宰相身份行礼接受金廷国书。
    和议后金人归还河南、陕西旧地,但一些大臣认为求和非长久之计,秦桧得知后罢免了一批人。
    次年金人背盟南侵,秦桧的相位却得以稳固,他还力主撤兵并诏回岳飞。
    南宋撤军后,金兵接连占领各地,秦桧被封为莘国公。
    绍兴十一年(1141年),秦桧欲尽收诸将兵权,在给事中范同建议下,秦桧密奏高宗对韩世忠、张俊、岳飞三人论功行赏,解除他们的兵权。
    六月,秦桧被封为左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枢密使,进为庆国公,后因修成《徽宗实录》,迁少保并加封冀国公。
    十月起,秦桧命人接连上疏弹劾岳飞,又指示张俊诬告岳飞手下张宪谋反,致使岳飞父子被逮捕入大理寺。
    因岳飞常反对和议,秦桧命人诬告其“谩侮皇上”“受诏不救淮西”,于十二月将岳飞赐死狱中,岳飞之子岳云被斩杀。
    次年,秦桧加封太师,进封魏国公。
    绍兴十四年(1144年),秦桧贬黜或流放了从前议论、讽刺过他的李龟年、李光、解潜等人。
    后又借高宗立嗣之事,罢免一批朝臣。
    秦桧奏请高宗禁止传扬秦熺主持修国史,秦熺借机歌颂秦桧,并更改、焚毁涉及秦桧的诏书等。
    绍兴十五年,秦桧一家皆加恩封赏,还得到高宗亲笔题写“一德格天”的匾额。
    绍兴十九年,皇上命绘秦桧像并亲自做赞。
    绍兴二十年(1150年)正月,秦桧上朝遇刺未中,此后出门有数十位侍卫持棍相伴。
    这一年秦桧病重,高宗允许他乘轿子上朝并由其孙搀扶,且免行拜礼。
    绍兴二十二年(1152年)三月,秦桧以“撰造语言,谤毁朝廷”之罪废王庶二子,将王庶升为浙东马步军副都总管以酬谢他诬告岳飞之事。
    秦桧在朝中擅权专政,进言之人大多为歌颂其功德,家中子孙也皆任重职。
    赵令衿因说“君子之泽,五世而斩”而被汪召锡告发,并牵连到前宰相赵鼎之子赵汾,秦桧命人诬陷赵汾等人,案件牵连贤士五十余人,此后秦桧病情加重。
    绍兴二十五年(1155年)十月二十二日,秦桧去世,终年六十六岁,追赠为申王,谥号“忠献”。
    宋宁宗开禧二年(1206年)四月,追夺秦桧王爵,改谥号为“谬丑”。
    嘉定元年(1208年)又得以恢复原封号、赠爵。
    秦桧执掌相位多年,打压朝中主战派、构陷忠良、暗增民税,被史学家认定为奸臣。
    《宋史》将秦桧列入《奸臣传》,评价秦桧“自其独相,至死之日,易执政二十八人,皆世无一誉”。
    南宋、明清时期的小说戏曲中秦桧也多以奸臣的形象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