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苍天,未曾薄待于我
作者:胖的很显眼   大明朝我救定了,康熙来了也不行最新章节     
    幸亏此时是明末之时,此处又是大明光复的南京城,人们的思想还没被辫子彻底奴役摧残。
    来来往往的人群,当然会有人讶异的指指点点,但更多的人,则是能够包容年轻人的热情。
    一些中老年的夫妇,甚至投过来一丝羡慕的眼光!不过,他们终究没能鼓起勇气,牵手而行。
    “傻书生,赶紧放开手!”
    “哼,原来你不仅一点都不傻,还很狡猾呢!”
    凌锦低声“呵斥指责”了一句,趁机抽回了手掌。
    “嘿嘿,小生一见姑娘,感到似乎与你认识了很久一般,因此情不自禁、情不自禁啊。”
    “还请凌姑娘勿怪,勿怪啊。”
    朱慈炯讪讪一笑,厚着老脸解释了一句。
    “嗯,我也有同感,且你说的那些奇怪的话语,我虽第一次听到,却也有一种奇怪的熟悉之感。”
    “真是奇也怪哉,你真是个怪书生!”
    凌锦想不通,只能将之归咎于朱慈炯,觉得他奇奇怪怪的。
    朱慈炯闻言之后,也是惊异莫名的看了她一眼,一时间也想不明白,只能将之放在心底。
    “凌姑娘,孤、咳咳咳,我看你手提药包,这位何人所开啊?难道是你身体不适吗?”
    朱慈炯又注意到那个药包,担心的开口询问。
    “唉,还不都怪你们这些臭男的,一个个的都重男轻女!女儿就不是自己的孩子吗,生病了也漠不关心。”
    “我家的小侄女病了,哥嫂都是没脑子的,竟然觉得无关紧要,熬一熬就过去了。”
    “我和他们争吵了一番,然后就过来医馆,为我那可怜的小侄女开药治病,以期她早日恢复才好。”
    凌锦说着话,眉头已经蹙了起来,生气的样子也是非常好看。
    她的气愤之中,更加带着深深的无奈,很多百姓家都是如此,不是一个小女子能够轻易扭转的。
    “少数世人无知罢了,现在大明朝复起,给女子同样分地,大明丝绸、纺织和卷烟工坊,都优先招募女子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女子的地位必将越来越好的,不会再被无知的父母,视作家庭的累赘。”
    “而且,随着经济的改善,大明的各级学校也陆续开办了!不断地教育百姓,改变他们的思想,才能慢慢改变。”
    “只好,每个男子都要娶个婆娘的,如果家家都重男轻女,以后家中的儿子也都得打光棍呢。”
    朱慈炯淡淡笑着,一边陪着女子往家中走去,一边随口安慰着她。
    他的话语,令女子大为惊异,没想到这书生挺有见地的,并不是一般的书呆子。
    “嗯,这大明的太子啊,还是挺不错的!虽然抢走了我家的土地,但我现在已经不恨他了。”
    “而且,大明收回那些土地,也给了一些补偿了,虽然少了点。”
    凌锦的话,令朱慈炯一愣,立即高度警惕起来,担忧找了个仇恨自己的女子及家庭。
    “哦,难道你家是江南省的豪富之家,土地被大明没收了?”
    “你可以说给我听听,我在朝廷的军队里当差,如果有人胡作非为,我可以帮忙的。”
    朱慈炯不动声色的,开始了套话模式。
    “哎呀,哪有你想的那般复杂,你们书生就会乱想!”
    “我家是凤阳府治下的农家,家中有地两百余亩,可不是你所想的啥豪富之家。”
    “大明前不久弄了个啥,对,叫土地改革,把土地都收归官府所有,再分给贫农佃户耕种!”
    “我家被定为了小地主,官府补了三百二十两银子,勉强算作公道吧。”
    “不过那啥改革之后,原来是地主的人家,就没法在村里生活了,那些贫农佃农的敌意让人不得安生。”
    “刚好我家在南京城有亲戚,加之这些年家中节俭,尚有不少积蓄,索性就迁来南京过活了。”
    “其实这样挺好的,我以前就觉得那些贫农佃户太可怜了!而且,朝廷还是分是非对错的,也给了补偿!”
    “那些真正作恶的大恶霸大地主,听说都被杀了个干净呢。”
    凌锦一口气把情况说了个清楚,似乎怕朱慈炯贸然行事,影响了在军队中前途。
    “王书生,你千万不要贸然行事,我父母心疼土地,还有些郁郁难平,但我们姐妹几人已经想通了。”
    “你是男子,不要纠结于此等小事,当想着为国效力,争取更大的功业才对。”
    凌锦想了想,又不放心的叮嘱了一句,眼眸之中,有亮亮的光。
    朱慈炯再度恍惚起来,似乎有点像穿越前,每次出长差前,某女子叮嘱自己的场景。
    “哦,原来如此啊。小生没想到,姑娘竟是如此豁达开明之人,很多男子恐都无此见识,佩服佩服!”
    “咯咯,王书生真是有趣的紧,说话这么好听!那些人不是没有见识,只是金银之光太闪耀,晃花了眼睛,蒙蔽了心智而已。”
    “哈哈,我就说凌姑娘通透聪慧吧,就冲着你这句话,就超越了世间大多数的人了。”
    两人一边轻声交谈着,一边并肩往凌锦家中方向走去。
    此时夜幕已经降临,各处商铺及百姓人家,也都纷纷点起了灯火。
    尤其是秦淮河畔,更加是一片灯火辉煌。河面之上,倒映出两岸的万家灯光,与空中的繁星交融,竟有如梦似幻之感。
    在两人身后的远处,零星的画舫中传出歌女们吟唱的歌谣,美好的声音在夜空中飘荡,令人陶醉不已。
    凌锦和她认为的书生“王世元”,同行很长的一段路程后,终于还是到了她家的住处。
    这个位置还算不错,不是大富大贵之人所居之处,但也绝不是贫苦人家能够承受的。
    不知什么时候,凌锦不再说话,只是默默的走着,似乎在心中盘算着一些事情。
    朱慈炯见她情绪有些低落,不知道她所为何事,一时没有了话题,只好沉默着跟着前行。
    又前行片刻,他想了一想,打算主动开口,把“主题”给挑明了。
    “王书生,我之前告诉过你的,我已桃李年华了,也就是年方二十有二了,年龄很大了。”
    “因父母宠爱,怕我痛苦,放任我未做裹足,因此我是天足。”
    “你今日两次寻我,想来是有些心思了!但你要思虑清楚,我之条件你和家人能否接受。”
    “无论如何,须明媒正娶方可,做妾为婢之事,是万万不可的。”
    凌锦应该是对朱慈炯观感不错,竟索性主动开口,把话题讲明。
    一名女子,尤其是这个年代的女子,敢于把话说的这个地步,确实是勇敢无比了。
    朱慈炯盯着她俏脸,看她有些害羞但很坚定的神色,心里的想法愈发清晰起来。
    “嗯,就是这个感觉!苍天,未曾薄待于我。”
    他暗暗的想着,脸上笑意愈发浓郁。
    “凌锦,你不要想别的了,我王世元对你甚为喜爱!无论是你的年龄、天足,还是你的性格和勇气。”
    “等我出征回来,便请长辈上门拜会!在此期间,我会安排人手保护你!嗯,不要再接触其他男子,明白吧!”
    朱慈炯下定了决心,直抒胸臆,霸气侧漏。
    他想好了,回来后继续相处,同时把大婚给办了。
    一切完美的话,就这么一个美妞就够了!
    不完美的话,再议再议,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