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9章 鸡肋篇③
作者:墨猱   同门为宗争光我无视风险继续安装最新章节     
    蒙损前世针对古代的青\/楼,网上有个说法,叫:
    “不一心想着赎身从良的妓\/女不是好妓\/女。”
    引来许多人的点赞支持。
    觉得这样的娼\/妓一心脱离泥潭,出淤泥而不染,才是有上进心、有理想和抱负的人。
    但,这是非常片面的在看待娼\/妓的真实生活。
    实际上,暗地里“盼良\/家下\/海”,明面上“劝风\/尘从良”。
    这种思想,不但没有因为国家的和平而消失,甚至反倒化为了一种刻板的讽刺和批判印象。
    但这说法,未免有些草率,或者站着说话不嫌腰疼了。
    不了解当时时局的情况下高谈阔论,实在是轻率的妄言。
    最简单的道理,试问,就算你攒够了赎身的钱,幕后老板会愿意跟你好聚好散?会为了一笔“说不定以后可以谋划到手”的利润“竭泽而渔”,放过你这棵摇钱树?
    别逗了!
    如果太远的历史看不到,或者被有心人隐藏,那么现代社会呢?
    房东与租客,员工与公司,各种矛盾乱象屡见不鲜
    例如当员工想要离职,公司却不想支付应有的劳动报酬,弄出的丑闻新闻时有发生。
    什么故意拖延(公司以各种理由拖延办理离职手续,从而延迟支付工资。)
    扣减薪资(以员工工作表现不佳、违反公司规定等为由,扣减应支付的工资数额。)
    拒绝承认未支付工资(公司可能否认拖欠工资的事实,要求员工提供更多证据或证明。)
    设置复杂的离职流程(制定繁琐的离职程序,使员工在离职过程中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从而间接影响其对工资的追讨,和对新工作的上班难度。反正有的是功夫跟你耗。)
    此外,利用法律漏洞(部分公司还会试图通过利用法律上的灰色地带或漏洞,来规避支付离职员工应得的工资。)
    协商降低补偿(在离职谈判中,公司可能会提出以低于法定标准的补偿来与员工达成和解,从而避免支付全额工资。)
    转移资产等(在极端情况下,为了逃避支付责任,公司可能会转移财产或资产,使得员工即使通过法律途径也难以追回工资。)
    可以玩出的花样简直不要太多!
    总之,打心里看不起你,宁愿多花钱打官司,多花时间,也不想把工资给你。
    当然,我们要相信党,面对这些情况,员工应当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等。
    可除了通过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起诉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外。
    申请之后,也只能够枯等消息。
    若是遇到官商相护,或者执法者怠惰的情况,或是自己因为信息没有普及而不知道如何操作、很容易被诱导私底下解决的。
    满腔的怒火也无可奈何,一颗苦果只能自己吞进肚中。自认倒霉。
    前文不止一次提过,弱者没人权!只是不仁慈的“强者”用来牟利的财产和牲畜。
    倘若真的那么好“赎\/身”,纵观古今,就不会有那么许许多多身不由己,人间炼狱、野鬼冤魂了!
    ……
    在修仙界,李伯阳的行台上。
    由于“仙人”们的刻意疏远。
    罪民的血脉可以说是“肆意生长”,而在没有太多干预的自然情况,他们确实要表现得更“恶”一些。
    不管是在“物质”上(指人类为满足自身生存,和发展需要,所创造出来的物质产品,和物质生活的总和,包括生产工具、交通工具、建筑、艺术品等所有物质成果)。
    还是在“精神”上(人类在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过程中所取得的精神成果的总和,涵盖了科学、教育、文学、艺术、哲学、宗教等多个方面)。
    包括“政治”(反映了人类社会政治生活的进步状态和政治发展取得的成果,包含政治制度、政治理念、政治行为等多个方面)。
    “社会”(指的是人类社会的开化状态和进步程度,包括社会结构、社会关系、社会规范、社会风俗等多个方面)。
    以及“生态”(人类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这一客观规律而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涵盖了生态环境、生态理念、生态行为等多个方面)。
    这些方面相互关联、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了行台上“人类文明”的整体。
    虽然不能一概而论。
    但从社会结构来看,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状态的罪民后代,在刻意的放纵下,到处都充满着压迫和剥削。
    这种特殊的历史背景,明确导致了社会结构的“畸形”。
    而罪民中那些弱者、无依无靠的普罗大众,无疑都成为了牺牲品。
    (在狭义上,“普罗大众”中的“普罗”来源于法语的“proletariat”,意思是“无产阶级”。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无产阶级是指那些不拥有生产资料,只能靠出卖劳动力为生的人群。这种理解下,“普罗大众”特指无产阶级,即资\/本\/主义社会中那些处于经济底层、生活困苦的广大劳动者。)
    (在广义上,“普罗大众”则泛指普通民众,也就是那些不属于社会精英阶层的人群。在现代汉语中,“普罗大众”经常被用来指代普通民众,包括工薪阶层、农民、学生等广泛的社会群体。这种理解下,“普罗大众”成为了社会上多数普通民众的代称。)
    ……
    说回开篇。
    之所以要提这些,是为了引出两个或者说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群体。
    “娼\/妓”和“娈\/童(男\/娼)”。
    为什么明明是两个却要说是一个呢?
    这便要从古代“娼”字的写法说起。
    汉代许慎《说文解字》中有“倡”字,但没有“娼”字。
    梁朝顾野王《玉篇》上才开始出现“娼”字。
    研读《说文解字》、《玉篇》以及宋代丁度的《集韵》等着作,我们便可知道:
    一、古代娼\/妓始源于音乐歌伎。
    二、古代“优”、“娼”不分。
    三、古代的“娼”是不分男女的。乃是母系社会、父系社会不成熟时期的社会痈疽。
    ……
    那么,在修仙界,作为“半殖民且半封建”的行台,这个群体是否存在呢?
    答案是肯定的。
    (咳!我知道你们想看什么,但真不是你们想的那样。)
    (在继续这个话题之前,事先声明,卖\/淫\/嫖\/娼是违法行为,不仅会对个人健康和社会道德产生负面影响,还涉及到法律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我们应该遵守法律法规,远离任何非法活动。同时,我们也应该建立积极、健康、和平的社交关系。以促进个人和社会的健康发展。)
    (远离赌毒,从我黄某做起。)
    根据少女的了解。
    这些罪民之后的首脑,打下地盘后,许多都将青\/楼合法化,但因为苛捐杂税太重,导致市面上大致分划为两种类型:
    “官\/妓”与“私\/娼”。
    先说前者。官\/妓是指由官府或官方机构设立的妓\/女与娈\/童,以供修士、官员和富人享乐。
    这些官\/妓通常受到官府的直接管理,并在特定的场所提供服务。
    势力则对妓\/院进行收捐,而妓\/院如果想正常营业。
    就必须在衙门登记之后,按时缴纳“花捐”(对妓\/女卖\/淫收入课征的一种捐税。官府通过征收花捐来增加财政收入)才可以。
    例如在蒙损所在的最高那座灵山脚下。
    势力的首脑名叫“高堂藤”,先不说此人如何,单提他颁布的律法《乐户捐征收章程和妓\/捐征收章程》。
    (乐户:专门从事吹弹歌唱等音乐歌舞专业活动,名隶乐籍,户称‘乐户’。他们的社会地位通常较低,部分来源于罪犯的家属,也有部分原为良人。)
    (这种制度作为历代统治者惩罚罪犯和政敌的一项手段,从北魏一直延续至清。)
    (此处主要指旧时青\/楼或妓\/院的别称。特别是在官府注册并编上名籍的妓\/女、娈\/童户。)
    里面详细规定。
    如:
    地盘内各等娼\/妓,经衙门发给许可执照后,应向官府捐稽征所纳捐。
    各等妓\/捐每月纳捐税率:
    甲、一等30%(生意正常的时候,一月约合十枚上品灵石)。
    乙、二等20%。
    丙、三等10%。
    丁、四等以及以下5%。
    又如:
    每月捐款,应由娼\/妓连同衙门所发许可执照及准据,交由搭住之乐户(青楼老\/鸨、老板等),于每月一日至二十日,赴所缴纳,娼妓更改姓名或移换乐户时,亦同。
    再如:
    娼\/妓违犯条例者,罚缴应纳一个月之捐款。
    娼\/妓抗不缴纳罚款者,得由衙门稽征所函请衙门执行,并于缴款前停止其营业。
    ……
    征收妓\/捐是个肥差,甚至就像学校食堂一样,会被专门承包出去。
    这些在衙门登记备案,并且老老实实上缴花捐的,是衙门批准“营业”,按月缴纳“花捐税”而发给执照的,一般称作“公\/娼”。
    日常生意都由衙役来保护。
    另一种,就是暗地里营业的,可能是没钱的小\/妓\/院或者是个体卖\/淫\/者,称为“私\/娼”或者“暗\/娼”,有时也被叫做“半掩\/门”。
    多数是在小巷子里的某处小院,或者一间房屋里招揽客人。
    由于不受保护,所以随时都有可能被抓挨罚。
    一般这些人被抓之后,会被拉着过街穿巷,众目围观,让当事人羞愧的无地自容。
    这样做叫做“捉花捐”。
    而把正式夫妻当苟\/合乱抓乱罚的事,常有发生。
    这主要是多数人遭遇这种情况之后,为了避免“捉花捐”出丑,只能是付出高价来买通衙役,免遭受游街之辱。
    为防偷漏花捐,官府也是手段辈出,规定狎\/客到妓\/院寻欢,先付费拿到发票一联,交给服务对象看过才敢接待。以免被突然抽查挨捉。
    故鸨母、妓\/女、嫖\/客三方都不愿出事,小心翼翼,照章行事。
    ……
    虽然社会上也有一些好的首脑,提出废除娼\/妓的呼声。
    但大都只能影响自己的地盘。
    经营几十年,仗打输了,地盘丢了,换个人来当头,一切依然照旧。
    总而言之,什么狮驼岭。
    (《西游记》原着中对‘狮驼岭’的恐怖描绘。狮驼岭位于如来佛所在的灵山脚下,被青毛狮子怪、黄牙老象、大鹏金翅雕三大魔王占据,他们手下有四万七八千个小妖,使得这一地区成为人间炼狱。)
    (原着中详细描绘了这里的惨状:“骷髅若岭,骸骨如林。人头发翙成毡片,人皮肉烂作泥尘。人筋缠在树上,干焦晃亮如银。真个是尸山血海,果然腥臭难闻。”)
    (这一描述展现了狮驼岭的恐怖与残酷,与灵山作为佛祖圣地的形象形成鲜明对比,因此有了“灵山脚下是炼狱”的说法。)
    ……
    在蒙损心中。
    少女想要取缔并“禁止娼\/妓”。虽然可以让宫中用仙人的口吻下令,但是少女并不打算这么做。
    一来治标不治本,这只会让各种势力阳奉阴违由明转暗,加入到暗\/娼的行列。
    因为思想的转变,以及营救后人员的安置,是一个长期的事情。
    (观念方面,例如家里面有老人喜欢囤东西、捡废品,哪怕物质是丰富了,过得还非常节俭,这在现代年轻人是真的很难理解,那是真的经历过物资匮乏,饿死过人的年代。)
    而人间的苦难,每时每刻都在发生。
    想要一劳永逸的解决。
    蒙损就必须小心呵护,暗中让自己选中的“幼苗”成长起来。
    少女的想法很简单。
    没错!
    我认可你们的想法: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但!
    朋友。
    木秀成林呢?!!!
    你摧毁一个我看看!
    当有一天,一个少女倒下了。
    千千万万个蒙损站起来。
    那不屈不挠的精神,团结凝聚的力量,革命不息的抗争之心。
    这种事情,难道不是别样的浪漫吗!
    至于那些作恶多端且不知悔改的恶人,暂时让他们多活一会儿。
    就像少女和史长老说的。
    罪人之后也不全是罪人。
    要拔除毒瘤,这种长久以来的顽疾,也不是光杀几波人,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
    为了不放过一个恶人,错怪一个好人,少女非得“抽丝剥茧”不可。
    要慢慢的来让他们一个一个化为“经验宝宝”,成为“幼苗”们成长的肥料与助力。
    而不是像前世嘉庆皇帝那样,乾隆把和珅留给他当“升级礼包”,这货却把和珅当成“新手大礼包”,给一次性开了。
    和珅死的太早,嘉庆失去经验包,虽然一波肥,但他的性格因循守旧,不善用人。又没有培养出合适的助力,导致他虽然勤政爱民,力行节俭。
    却“‘嘉’道中衰”,越努力,清朝越糟糕。
    蒙损很庆幸自己出生在中国,从小到大听过太多的先人故事。
    以铜为鉴,可正衣冠。
    以史为鉴,可知兴替。
    以人为鉴,可知得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