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8章 要不是叶先生,我还被蒙在鼓里?
作者:天生笨小孩   美食:随机任务,食客们都馋疯了最新章节     
    咔嚓…咔嚓…
    咬破酥皮的破裂声,连续从唇边传来。
    老爷子布莱克也不知咋搞的,看到被改成花刀的火腿肠就觉得特别可爱,像一个个小朋友双手合拢表演节目一般。
    所以,他现在可是一个劲专挑火腿肠卷边部分咬去。
    刚才还跟开花一般的火腿肠,没一会就被咬成光秃秃的圆柱体。
    火腿肠外皮被烤的酥脆,就当以为里面肉质会很干时,实际咬到嘴里却还保留着汁水。
    可见叶凡对火候的掌握,有多么厉害。
    更让老爷子布莱克喜欢的是。
    在高温作用下,火腿肠内部的油脂被烤了出来,巧妙与外皮的烧烤酱融合在一起,偶尔还能吃到几颗撒料中的白芝麻。
    那股咸香与白芝麻的清香搭配在一起,吃到嘴里不要太舒服哦。
    他自从六十岁后,就很少吃这些重油重盐的东西。
    至于上一次何时吃过烧烤,已经完全没印象了。
    原本年轻时,他倒是经常和朋友一起聚会烧烤。
    但那也只是把食材串好放到炉子上,刷点油,撒点佐料,等食材香味一出来就可以吃了。
    面对现在情况,他相当疑惑。
    明明烧烤他吃过,火腿肠他也吃过。
    可是面前烤火腿肠为什么还这么陌生?
    别人这烤得也太好吃了吧!
    叶先生他那双白皙且骨节分明的双手,完全就是为烧烤而生的。
    他不应该搞中餐,也不应该搞西餐,应该专注于烧烤这个领域。
    相比之下,自己以前胡乱烧烤,这可浪费掉多少食材呀。
    一想到此,老爷子布莱克就悔恨地猛捶大腿。
    右手的烤火腿肠吃完了,左手的烤玉米棒也没让他失望。
    其外皮经过烤制后,形成了一层微脆外壳。
    轻轻咬中一片玉米粒,便能感受到无比焦香。
    而咬爆过后却是鲜嫩多汁,少量玉米汁汇聚舌尖,算是给咸口烧烤补充了一定水分。
    继续咀嚼同时,玉米自身甜味与蘸料咸香,互相杂糅一起,在口腔中蔓延开来。
    这一环接一环的刺激,让咀嚼速度都慢了下来,只想让这味道,多存留一段时间。
    玉米棒,老爷子布莱克年轻时吃的太多了。
    那还是在他刚创业时,由于生活窘迫,经常趁快餐店打烊前去买一些特价套餐。
    几个汉堡加一大杯可乐,再加上一根奶油玉米棒,9.9欧元就可以全部带走,要是遇到好说话的值班经理,当场还能多送几个。
    当时他在车里吃的那个香呀,
    尤其是奶香味玉米棒,炼奶香味与玉米香甜双双冲击味蕾,一根接一根,完全停不下来,就是仓鼠来了,也没他吃的快…
    吃了这么多甜食,间接也导致老爷子布莱克年轻时就烂了不少牙,当时那一颗颗的根管治疗,没少折腾他。
    他看着手上光秃秃的玉米棒子,再联想到自己以前吃过的。
    心里只想说一句:
    要是早点遇到叶先生,自己会不会少烂几颗牙。
    还有,谁允许你们把玉米弄成香甜口味的,你们问过玉米的意见了吗?
    明明烤成咸香口味的,才最好吃好吧!
    我要是法兰西总统,全国的快餐店都得给我改过来,不然多少青少年们要误入歧途…
    刚才的韭菜,烤火腿肠,玉米,都尝过了。
    老爷子布莱克试探性摸了摸茄子边缘。
    呜…还是好烫…
    算了,先吃旁边这个一圈圈的家伙好了,它闻着香,看着怪。
    来自陕西关中地区的特色面食面筋,老外们自然不会认识。
    要不是叶凡专门去法兰西最大的华人超市采购,今天菜单上也不会出现。
    老爷子布莱克原本只是咬中一侧,没料到面筋不太好咬断,一下子把整条面筋从签子上顺了下来。
    弄得他赶忙用手掌先接住。
    就这样,一段段地往嘴里送,又成了刚才吃韭菜的样子。
    好酥脆,好柔软,好任性的小玩意!
    知道好吃后,老爷子布莱克的腮帮子就没停过。
    只感觉这一一圈圈的玩意太有韧性了,满嘴的麦香味不说,还越嚼越有劲。
    知道的是食材,不知道还以为是锻炼面部咬肌的工具…
    面筋也吃完了。
    剩下的大茄子也难逃厄运。
    老爷子布莱克用勺子,狠狠对着茄肉刮了几大勺。
    承受重物的白色塑料勺接近弯曲,就在快要断裂之时,终于送入口中。
    茄子外面的紫皮虽被烤得弯曲起皱,但里面的茄肉确是柔软多汁。
    柔软细腻的肉质在高温作用下,变得温热软糯,都不用人咀嚼,一入嘴就直接往里吸就好。
    茄肉本身自带天然香甜,在秘制蒜蓉酱的叠加口感上,既能吃到茄肉的清新,又能尝到调料的浓郁咸香。
    这一甜一咸的效果,对于老爷子布莱克这个法兰西胃来说,很是受用。
    他可是三餐顿顿都离不开甜品。
    上一盘才刚吃完,下一盘又上来了。
    满盘滋滋冒油的烤肉,旁边还有一小份淡黄色的卷饼。
    吃顿烧烤还要配饼?
    华国人用餐不是搭配米饭或者面条吗?
    老爷子疑惑地看向周围食客。
    发现大家撸串分为两派。
    一派,直接拿起签子就往嘴里送,一咬一扯,这是扭头派。
    另一派,先用筷子把食材从签子上扒下来,然后放入卷饼在享用,这是包裹派。
    第二种新奇吃法顿时把老爷子布莱克吸引住了。
    无奈他不会用筷子,只能先老实用叉子把食材扒下来。
    搞定后,他决定先吃那个让他感到害怕的鸡爪。
    越是害怕什么,越是要勇敢面对。
    当他一口咬中鸡爪关节经络和掌中宝时,顿时眼神都亮了。
    乖乖…这…这该死的美味口感!
    明明在我们法兰西属于没人吃的东西,为什么会这么好吃。
    外皮酥脆,里面肉质q弹鲜嫩,每一口咬下去都能感觉在跟牙齿对对抗。
    好吃,这是真的好吃!
    老爷子布莱克不再一点点啃,还是直接把剩下的半个鸡爪塞入口中。
    尽情享受咀嚼大块鸡爪的爽感。
    就连小块骨头,他都懒得吐出来,直接咬碎与筋膜一起吞入腹中。
    他不禁想到。
    怪不得,法兰西超市里只卖鸡腿,鸡翅,鸡胸肉呢。
    我真怀疑,最好吃的鸡爪是不是,都被你们屠宰场的内部员工截胡了。
    要不是叶先生今天烤鸡爪,我还被蒙在鼓里呢。
    哼,我想清楚了。
    以后,要多吃鸡爪,少吃鸡肉!
    一连吃了三个烤鸡爪,老爷子布莱克决定试试新吃法。
    他拿起一张卷饼,把剩下的好几个鸡爪都放了进去。
    一张小卷饼放不了,他就多用几张卷饼,硬是被他裹成了一个大包子形状。
    周围华人看到后,先是吃惊,然后对他竖起大拇指:
    “嚯,这老外会吃呀!我们包一张饼,他就包三张饼,这三倍的快乐,实在是厉害!”
    老爷子布莱克听到后沾沾自喜,然后也竖起大拇指以示回应:
    “嘿嘿,我也不笨的好吧,你们随便一弄,我随便一看,这不就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