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逃亡路上的艳遇
作者:心生远意   古镇谍影最新章节     
    1949年5月27日,上海解放。
    南京市公安系统庆祝会、表彰会,合并在南区分局召开。
    不大的礼堂,挤满了全市,包括第一批已转正留用警察在内的全体人员。
    主席台上,市局及南区领导端坐主席台。
    市委社会部副部长钟正荣应邀出席。
    他听说肖秉义连连立功,发自内心的高兴。想看看他目前的精神状态。
    朱大明正争分夺秒,审阅发言材料。
    耿毕崇、潘兴跟全市首批转正留用人员,带上大红花坐前排。
    耿毕崇扭头来回扫视,不见肖哥。
    一公安疾步上主席台报告:肖秉义失踪。
    该公安称,戴大红花时不见他,派人去催。发现他不在宿舍,找遍了大院,未见人影。
    朱大明找来耿毕崇,问他是否知道肖秉义去了哪儿?
    耿毕崇抓头,不解地说:
    “我来时喊他一道,他说上个厕所就到。现在他在哪儿,我也不清楚。不会掉厕所了吧”
    朱大明恼道:
    “你不是他的‘跟屁虫’吗?他到哪儿,你能不清楚?快分头去找。”
    李小满直奔门岗,门岗说上班开始,除一老头送垃圾出门,其余只进不出。
    李小满略一思考,判断送垃圾老头是肖秉义,立刻带人奔出大门。
    他清楚肖秉义这样做,是怕特务再次报复。
    他鄙夷他,不敢扬名,不敢参加表彰会。十足一个胆小鬼。
    颁奖时,被表彰人员兴冲冲上台领奖。和领导握手后,转身面对大家。
    一颗子弹从窗外飞来,耿毕崇应声倒下,被急送医院。
    李小满这才佩服肖秉义未卜先知。查了周边建筑物,找到一个狙击枪弹壳。
    领导十分恼火,下令挖地三尺也要找到肖秉义。
    务必要查清,他为何潜逃?为何要杀人?
    ……
    肖秉义选择悄无声息的离开,实在是不得已而为之。
    他本就对目前处境深感彷徨,樊正的一番陈词,戳到了他内心最软的地方。
    尽管他一时无法辨别,对方究竟出于善意的提醒,还是另有居心。
    但是,抛开对他的成见,他认为对方所言,还是有道理的。
    是的啊,生为人子,连父母的安全都保证不了,谈何保天下苍生?
    更何况父母,还是因自己的原因,身处险境呢?
    他们若遭难,斯人有何脸面活在世上?
    樊正离开后,他坐那儿非常痛苦。感觉人生路,又面临非选择不可的时候了。
    一边是深入骨髓里的“神探梦”,它将给人间带来最美四月天。
    一边是父母和蔼的笑容,关心和呵护,是斯人的避风港,一片天。
    他实在下不了决心。他明白,这就是教科书上所谓的两难选择。
    无论选择哪一边,都意味着会失去另一边。
    他呆呆的看着门外操场,回忆一路走来的艰辛。双手抱头,内心煎熬。
    教官曾说过,当你面临两难选择时,可以考虑两权相害取其轻。
    他平时也曾教过人家这个道理。但是,真到自己头上,就不那么轻松了。
    那么,神探梦和亲人安危,孰轻孰重呢?
    他起身,重新打量自己的宿舍。摸摸桌子,吹吹灰尘。
    将桌上书籍精心整理一番,放进皮箱。
    想了想,又将书籍放回原处。
    走到窗前,凝望着蓝蓝的天空。空中白云朵朵,小鸟飞翔。
    他希望每日的天空,都这样清新、灿烂,小鸟都这样自由翱翔。
    他很贪婪,想鱼和熊掌兼得。既要人间四月天,又要家庭温暖的小天地。
    两个天,失去任何一片天,他都没法活下去。他两片天都要,要定了。
    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扰之。也许事情还没到破釜沉舟这一步,再想想……。
    上海解放,打消了他心里最后一点顾虑。
    耿毕崇喊他去会场,促使他下了决心。
    他看耿毕崇离开,拎着垃圾大摇大摆出了门。
    皮箱没带,书也没带,留下斯人的最后一点侥幸。
    他知道,虽然已造成全家三口死亡之假象。
    樊正能知道,很快就会满城风雨。
    保密局特务无处不在,无所不能。父母回了横南镇,已危在旦夕。
    想到父母,他就按捺不住躁动的心,一刻也不想等了。必须赶紧将二老秘密转移。
    这一去,他心里没底。也许从此告别“神探梦”。唉,还是交给老天来定吧。
    车站不能去,那儿保密局特务和公安层层叠叠,去了就是送死。
    他去菜摊忙碌一番,又溜进厕所。出来已是头扎花巾,一身女人妆。
    挑着空箩筐,扮成进城卖菜回家的菜农,出了城。
    回头深深瞥一眼南京城,心中不是滋味。眼神中,透出深深地眷念和不舍。
    他立正站那儿,跟梦中的殿堂、南京城作最后的道别。
    转身时,灯笼眼竟饱含泪水。一路擦拭泪水,来到山脚大树下。
    四周看看,挖出撸子,两盒子弹,两颗香瓜手雷。
    这样的埋藏地,在横山口还有一个。是汤姆枪及四个弹夹和六个香瓜手雷。
    这玩意是褚鹰让他进山练枪时,从几个逃兵手里,十五个大洋买下的。
    他喜欢撸子,十岁前就能拆能还原。
    他也喜欢汤姆枪,闭着眼一梭子出去,能扫倒几个。
    一切就绪,准备上大路。
    忆起褚鹰墓地在附近,想离别之际,应该去告别一下。
    走近墓地,却见褚鹰墓碑前站一年轻女人。脚边有棕色皮箱,看上去风尘仆仆。
    女人身材高挑,一袭黑色风衣,裹住丰腴的浑圆。
    苗条的身材,配一双高跟鞋。波浪式秀发,打着卷。披撒在肩,风中直飘。
    他偷偷移到她正面,隔着草丛偷窥。
    她肤若凝脂,五官清秀俊美。鼻梁高而直,嘴角上扬,邪魅中带妖。
    尤其是那双凤眼,宛如一池清澈湖水,深邃而带有魔力。让人看一眼,无法自拔。
    整个人站那儿,自然散发出,一种清新冷冽的气质。
    他被她美丽的容貌惊呆了。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不是呆,而是被她的美貌征服了。
    女人肃立一会,深鞠一躬,提起皮箱。四周环顾一下,幽幽消失在绿色丛中。
    他咽着口水,缓缓起身,盯着她渐渐远去的美丽身影。丢了魂似的站那儿想。
    在南京街头,看过不少女人。没有哪个女人,像她这么靓丽,让人眼前一亮。
    这世上竟有这么漂亮的女人,如不是斯人亲眼所见,肯定不会信。
    唉,不知哪个男人,有这福气娶到她。
    娘的个头,反正斯人没这艳福。
    斯人这一辈子,能娶此女人,不枉一生。
    为这样的女人,斯人即使上刀山,下火海也值得。
    褚鹰说他妹妹漂亮,还鹤立鸡群,不会是吹的吧?
    他妹妹要像她这么漂亮,就好了。
    他绝对想不到,他和此女人,从此开始了一段离奇的爱恨情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