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撼山
作者:两个坏东西   草原装杯如风,唯我疣猪蓬蓬最新章节     
    得益于练习飞蓬步,刘畅的筋骨肌膜都被淬炼了一遍,柔韧性极强。
    要不然他都做不出盘膝坐下这么有难度的动作。
    脑海中闪过小册子最后一页的内容,刘畅深吸一口气,决定实操。
    想的多,不动手亲身实践,纯属白扯。
    根据小册子上记录的信息,想要练习这门功法,第一步是沟通体内的‘炁’。
    刘畅记得,‘炁’这种说法,似乎是道家中的专有名字。
    他前世是动物世界解说,绝对的唯物主义者,对于神神叨叨的东西了解的不多。
    他把小册子中的炁改成了内气,摒弃功法中神神叨叨的玩意。
    炁这个字总给他一种修道的感觉。
    心里不舒服。
    刘畅尝试着沟通体内的内气。
    十多分钟后。
    刘畅骂骂咧咧站起身。
    啥叽霸玩意啊。
    他坐了十多分钟,什么都没感受到。
    连入门的最基本要求都没达到。
    按照小册子上记录的信息,得感受到体内的内气,调动它们在体内几个穴位流转,壮大,反哺身体皮膜筋骨,乃至血液,骨髓,才算是基本出门。
    至于能练到什么程度。
    那就看个猪了。
    刘畅在心里将这本功法命名为‘撼山’,那头疣猪最后用一记铁山靠,震断山岳。
    撼山恰如其分。
    再次尝试了几次沟通体内的内气,依旧一无所获,刘畅也懒得继续纠结。
    学不会可能是时候未到,急不得。
    接下来每天他都试一试,说不定哪天就成了。
    连续做了两次梦,又获得了撼山诀,刘畅心里难以平静。
    彻底睡不着了。
    他走出洞穴,用杂草将洞穴出入口盖上,朝着自己北边的洞穴跑去。
    有了充足的肉食供应,撼山诀又不得入门,他自然要继续练习飞蓬步。
    要不是飞蓬步练习到第二十二步,他连撼山诀最初始盘膝坐下的动作都做不出来。
    等等。
    刘畅脑海中灵光一闪。
    假设他获得的能力和功法,都是神秘珠子按照他的成长进度分批给他的。
    那掌握飞蓬步会不会是入门撼山诀的起始条件?
    ‘等我彻底掌握飞蓬步,体内产生内气,便可以修行撼山诀......’
    虽然这个脑洞有点大,但刘畅觉得可能性不小。
    神秘珠子之前给他飞蓬步对敌,现在给他撼山诀强化自己的身躯,一步接一步。
    如果两者没有前置关系,那神秘珠子为什么要分开给呢。
    想到这里,刘畅咧了咧嘴,加快脚步朝着自己北边的洞穴跑去。
    不论如何,掌握飞蓬步是他必须要做的事。
    而撼山诀的入门,他每天都会尝试一下。
    能入门最好,不能入门也不用着急。
    回到自己北边的洞穴,刘畅没有第一时间练习飞蓬步,而是伸出蹄子,在洞壁上写写画画。
    他要将脑海中的撼山诀刻在洞壁上。
    并且审查一遍。
    十多分钟后,刘畅便在洞壁上写完撼山诀。
    得益于练习飞蓬步让他对身体四肢掌控力增强,这才能短时间内用蹄子写下几百个字。
    核对了一遍洞壁上的撼山诀,确认无误后。
    刘畅做热身训练。
    依旧是下蹲,仰卧起坐,倒立俯卧撑这些常规动作。
    热身完毕,他的蹄子按照飞蓬步的步伐,踩在地面上。
    等到天色渐黑,刘畅从洞穴中走出,回去族群洞穴。
    和族群成员打过招呼后,刘畅站在洞穴外的地面上,继续练习飞蓬步。
    随着他掌握的步伐增多,族群洞穴内的空间已经不适合他练习。
    疣猪妈妈和疣猪三拉休息,需要足够的空间。
    刘畅总不能踩到它们脸上。
    天上挂着一轮圆月。
    地面一头疣猪身形飘逸,做出各种有别于普通疣猪的动作。
    仿佛一位武学大师,在明月的作伴下锤炼武学。
    两小时后,刘畅进入族群洞穴休息。
    翌日一早,他带领族群成员觅食一会,便朝着藏着象腿的方向跑去。
    路上不论是田鼠还是一晃而过的平头哥,都没有让刘畅放慢脚步。
    有象腿吃,谁还浪费时间觅食啊。
    四十分钟后。
    刘畅来到洞穴前,看到洞穴出入口的杂草没有变化,嘴角咧开。
    拨开洞穴出入口的杂草,刘畅用嘴巴咬住刀柄,切割象腿。
    接下来一周多时间,刘畅一直在藏着象腿的洞穴和自己的北边洞穴之间往返。
    除了必要的进食,他全部心思都扑在飞蓬步上。
    效果显着。
    刘畅终于踩出了飞蓬步二十四步,距离彻底掌握飞蓬步还差八步。
    期间刘畅每天早上都会盘膝坐下,试图感受到体内的内气。
    结果自然是一无所获。
    他并不气馁,撼山诀明显比飞蓬步更加强大。
    飞蓬步将他折磨的欲仙欲死,要是撼山诀轻易掌握,反倒不正常。
    撼山诀刘畅必须修炼。
    洞穴处的象腿无时无刻在提醒他,连象太师都被人类两枪放倒,要是他不够强大,碰上狩猎者,解决它也就是一枪的事。
    原本刘畅对自己未来有计划,等自己出名之后,该怎么应对人类。
    但他的计划是借力,让自己有名气,让盗猎者不敢对他下手。
    借势终究不如自己强大。
    自己掌握的力量才是真正的立足之本。
    等他练成撼山诀,拥有撼山移岳之力,子弹连他的防御都破不开。
    别说草原,整个坦桑尼亚,他何处去不得。
    这天,刘畅叼着刀柄,走出藏着象腿的洞穴。
    洞穴里面只剩几块大象皮,还有象腿骨头。
    骨头上的肉屑都让刘畅用短刀刮的干干净净,保证鬣狗看了流眼泪,秃鹫来了跪在刘畅面前喊祖师爷。
    吃完了肉,刘畅特意把短刀带出来。
    他发现短刀特别有用。
    哪怕他没有灵巧的双手,用嘴叼着刀柄,依旧可以完成很多他不方便做的事。
    例如切割,剔肉。
    刘畅叼着刀柄,选择一处方向,继续觅食。
    再不狩猎,他就得挨饿了。
    跑出去一段距离,刘畅忽然笑了。
    自己叼着刀柄,光是想想都觉得画风有点奇怪。
    很快刘畅又想到,嘴里叼着一柄锋利的短刀,对自己狩猎或者战斗,会不会有提升效果。
    他迫切的想要试验一下。
    要是叼着短刀,能嘎嘎乱杀,画风奇怪一点刘畅也不在乎。
    他最注重实际效果。
    今天刘畅的运气不错,遇到了两只蹄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