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阿拉希高地
作者:浅醉清欢   菜鸟小凡的游戏生涯最新章节     
    或许是因为小凡他们做任务的速度太快,来到阿拉希高地的时候,发现这边的怪等级最低的都有28级,接到的任务亦全是橙色的。
    不过懒牛显得很是不以为然:“咱们人多力量大。”
    连高出十几级的大号都虐过了,就真不会把这些比自己高出三四级的怪放在眼里了。
    阿拉希高地是一片高原,生长着各种野兽,但占据主导地位的则是迅猛龙。部落的落锤镇位于西北方,虽说名称里带了个“镇”字,但规模比起塔伦米尔却是小了许多,而且设施更像是个军营。
    凡尘说道:“落锤镇现在的作用本来就是军营,因为部落和联盟在这边有个小型战场[阿拉希高地],30级以后就可以进入,每5级划分为一个阶段,每方15人,战场中共有五个资源点,分别为伐木场、矿洞、兽栏、农场、兵器铺。占领资源点后,将持续获得资源,首先获得2000点资源者获胜。”
    丹尼尔显得很是兴奋,摸了摸匕首的尖刃,露出一个坏坏的狞笑:“迫不及待的想要进入战场去收割人头了。”
    凡尘道:“如果刷战场的话,你和一枪穿云倒是可以好好练一下配合,他负责远程狙击,你负责收割残血,应该会很犀利。”
    丹尼尔想了想觉得很不错,但一枪穿云却道:“我要转兽王。”
    丹尼尔的脸瞬时便垮了下来。
    一枪穿云以前就说过,他不要玩神射手,他喜欢兽王。虽然大家都觉得他的枪法这么好玩兽王太浪费,但是他似乎仍然不改初心。
    丹尼尔可怜巴巴的望着一枪穿云:“穿云兄,穿云哥哥,要不你再考虑一下。”
    一枪穿云很坚定的道:“不要。”
    丹尼尔的心,拔凉拔凉的。
    楚辞好奇的问道:“穿云哥哥这么执着,难道是有什么原因?”
    一枪穿云沉默着,小凡拽了拽楚辞的衣角,这个问题似乎有些涉及隐私了。楚辞也立即察觉出了不妥,正想说点什么岔过去,一枪穿云却突然开口了:“我很喜欢宠物,但是我弟弟有过敏性哮喘,所以我没办法养宠物。”
    众人皆汗,原来竟是这个缘故,现实中没法实现的愿望,只能到游戏里来实现了,这是何等的执念啊。
    懒牛拍拍他的肩道:“你是个好哥哥。”
    关于一枪穿云职业规划的讨论就此结束,丹尼尔还是显得十分遗憾。
    小凡见他这个样子,便安慰他道:“之前不是说过我有个朋友也要来玩游戏吗,她打算玩神射手,而且她父母都是军人,从小玩着枪长大的,枪法也很好哟。”
    丹尼尔一听便两眼放光,枪法好,还是美女,这样的搭档哪点不比一枪穿云强啊。
    就连一枪穿云听到“枪法也很好”几个字,也是一脸的期待。
    “我已经迫不及待想见到你这位朋友了。”
    “可是她现在还没拿到游戏头盔,而且还要从1级开始慢慢练。”
    丹尼尔显得不以为然:“到时候我带着她升级,不出五天便能升上来。”
    “呵呵。”小凡干笑两声来掩饰尴尬,以青词的能力,必定不会像自己这样慢得跟蜗牛似的吧。“到时候还是让她自己练级吧,她喜欢靠自己。”
    丹尼尔表示了然,从小玩着枪长大的女人应该心里都住着个汉子吧。
    大家将能接的任务接了个遍,一行六人便向着任务地点出发了。
    阿拉希高地的任务非常分散,比如[猎杀迅猛龙],迅猛龙不像其它动物那样成群结队,每头都有自己的势力范围,相距非常远,根本没办法想以前那样拉一大群a掉。更让人头疼的是任务并不要求杀多少头迅猛龙,而是要求上交20个迅猛龙的爪子,平均3头迅猛龙才掉落一个爪子,这代表着他们要杀掉差不多60头迅猛龙,几乎要跑遍整个阿拉希高地。
    还有一个[解救被禁锢的公主]要求前往分布在地图东南西北中五个法阵中从五种元素宝宝身上获取他们的元素徽章,每种15枚。
    小凡最怕这种远距离的任务了,谁叫她是路痴呢。
    以前遇到类似的任务,她有可能跑上两三天还无法完成,当然七八成的时间都是浪费在迷路和跑尸上了。那时候她的游戏体验就是,跑着跑着就迷路到怪堆里去了,然后为了找尸体又迷了更远的路。若不是第二生命设定灵魂状态不能离开尸体所在的地图,估计她还得迷路到天涯海角。
    虽然现在和大伙儿在一起不怕再迷路,生存也得到了保障,但是那种根深蒂固的不喜欢仍然存在。
    “其实也没什么。”凡尘道:“我们跟着[解救被禁锢的公主]的任务线走,沿途遇见迅猛龙顺便杀掉。”
    这样果然有效率得多。
    而且跟着公主线走,不仅能顺带把迅猛龙的任务做了,沿途还能顺带做好几个任务。
    “家有尘哥,任务不愁。”丹尼尔现在简直把凡尘奉为偶像。
    “切。”懒牛却嗤之以鼻,因为一路过来,凡尘都在旁边当甩手掌柜。
    “你懂什么,我在和dd讨论囤积物资呢。”
    懒牛一听也来劲了,便也加入到甩手掌柜的行业中,一起加入到讨论中。
    “不如让dd把所有种类的狼肉都拿来我们试试,口感应该会有所不同吧。”不愧为三代经营餐厅的,一开口就提出了这么专业的建议。
    懒牛就是随口这么一说,可苦了繁星公会里那些大号们,满世界的去猎杀各种狼。
    dangerboy无比苦闷的问凡尘:“这样真的有必要吗?”
    凡尘严肃认真的回答道:“当然有必要,现在西莫斯大王是我们的大靠山,我们当然要投其所好,做出最可口的食物,只有他吃得高兴了,咱们才有更多的钱赚。其实你们也不必真的去杀所有种类的狼,反正我们的升级路线是要避开的。”
    听到有钱赚,dangerboy总算是觉得这是一项非常有意义的事业,同样也以这样励志的话去鼓励公会里的那帮打手们。
    有钱赚,总是件很让人开心且拼搏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