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小二走后,林寒开始品尝他的馄饨。
王大爷也是,闻着馄饨散发出来的味道,王大爷早已按耐不住,不过也不需要他忍耐。
与茶棚的馄饨全然不同,老纪馄饨汤汁鲜美,肉馅嫩滑。
王大爷被这美味震撼到,心想:一分钱一分货,果然贵有贵的道理吗。
这老纪馄饨的馄饨数量虽然没有茶棚的多,但个头大,肉馅多呀。
就是吃它要付出的代价太大,一碗大肉馄饨便要十文钱。
何况入城还要交三文钱,一共就是十三文钱,都够我在茶棚吃两次馄饨了。
今日算是托了林寒的福,能吃到这样美味的馄饨。
罢了罢了,不想这么多,等什么时候有时间进城采买东西的时候再顺道来吃。
与此同时,林寒也在品尝他的馄饨,味道和上次吃的一样,一样好吃。
王大爷确实不饿,一碗大肉馄饨下肚,给他吃撑了。
饭后,林寒说要去买东西,说需要王大爷做参谋,所以王大爷就和他一同去了。
他们走在熙熙攘攘的街上,王大爷:“林寒,你要买些什么,我记得你前两天不是才买了粮食吗?”
林寒对此没有隐瞒,毫无保留地说:“大爷,您也知道我之前不慎落入河中,是花伯父救了我一命。
我当时一穷二白,就一直没有登门拜访,如今我有钱了,这件事自然不能再搁置脑后。
只是我爹娘不在身边,以往这些事情都是我爹娘做主。
我对这方面的礼节不太了解,希望大爷您能指点一二,别让我做了那忘恩负义之人。”
听到林寒的解释,王大爷茅塞顿开:“噢~原来如此,你有心了。
送礼无非就是金银珠宝,绫罗绸缎,不过咱们庄户人家,你就是送绫罗绸缎也穿不上。
我听闻花致远爱喝酒,你可以买些上等的白酒送他,至于其他的,买一对公鸡和母鸡还有些吃食就足矣。”
林寒对王大爷的提点感激不尽,但感谢的话说再多也表达不了什么,还是行动更为实际。
林寒:“既如此,咱们就先去买酒吧。”
……
最后,林寒在王大爷的带领下,买了五斤杏花村汾酒。
这杏花村汾酒别看名字里有杏花村,它可不是杏花村产的。
它产自三晋大地,属于清香型白酒。
杏花村汾酒酒液莹澈透明、清澈干净、幽雅纯正、绵甜味长。
以入口绵、落口甜、饮后余香、回味悠长而着称。1
是桃源镇卖的最贵的一种酒,用来作为谢礼再合适不过了。
一斤一百文钱,林寒一买就是五斤,什么实力不用说了吧,可谓是财大气粗。
虽然花了不是自己的钱,但王大爷看林寒眼皮都不带眨一下,一下子就花掉半吊钱,也是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王大爷内心os:乖乖,原先我觉得林寒这小子有礼貌,会尊重人,却不想还是个花钱大手大脚的,果然人无完人啊。
买好了酒,他们又去买鸡,最后林寒以二百五十文拿下两只羽毛鲜亮、膘肥体壮的公鸡和母鸡。
花七十五文钱买下一只烤鸭,又花了二十文钱买了一些调味料。
准备回村时,林寒路过一家果脯铺子,不禁想起花涧莞尔一笑的样子,很甜。
心想:笑起来那么甜,应该会喜欢吃果脯吧。
于是,鬼使神差之下,林寒踏进了那家进来那家果脯铺子。
林寒不知道花涧喜欢吃哪种果脯,所以他杏脯、苹果脯、梨脯、桃脯各买了一些。
杏脯是生活中最常吃的一种蜜饯,所以这四种果脯中杏脯是林寒买的最多的。
林寒拿了一小包给王大爷,王大爷再次拒绝,“哎呀,果脯这么贵,大爷就不收了。”
林寒已经习惯了王大爷的拒绝,也已掌握了劝说的方法:“大爷,不过就是一小包果脯罢了,再贵还能贵过咱爷俩的情分?快收下。”
王大爷收下了,反正他现在是知道了,林寒想给的东西,你根本无法拒绝。
你跟他理论,他就和你打感情牌,你和他讲感情,他又有理有据的跟你理论。
收了果脯后,林寒上了牛车,现在是下午五点,他们该回村了。
因为王大爷在身边,林寒没有将买的东西放进空间里。
他们这次出门又没有带背篓,买来的东西只好大咧咧的放在牛车上摆着,进村时自然引起一众注目。
最显眼的就是他买的那五斤杏花村汾酒,由于杏花村汾酒是桃源镇上卖的最贵的一款酒,它的包装也最为独特,使人看一眼就能认出。
况且他还买了五斤,杏花村汾酒都是一斤装的,五斤就是小坛,放在一块儿能不显眼吗。
这时候大家都忙着回家做饭,倒也没有人拦着他们问。
不过在一个村子的就是这样,只一个下午的时间,林寒猎到一头黑熊的事全村都知道了。
现在看到林寒买了这么多东西回来,就知道那头黑熊卖了不少钱。
村民一:“看来林寒这次是要起来了,连杏花村汾酒都买了五坛。
我记得这杏花村汾酒是一斤装的,一斤就一百文,五坛就是半两银子啊,也太豪横了吧。”
村民二赞同的点点头:“是啊,他还不止买了酒呢。
他们离开的时候牛车上可没有鸡,现在回来了,牛车上却多了一只公鸡和母鸡,想了也是在镇上买的。
看那两只鸡的羽毛和体型,想必不便宜,看来,我们得和林寒搞好关系啊。”
村民一不懂村民二这番话的意思,问他:“为何。”
村民二为他解答:“你傻呀,一般人赚了大钱,第一件事是做什么?”
村民一眼前一亮,回道:“没成亲的建房子成亲,成了亲的建大房子。”
村民一说完看着村民二,村民二找他头来赞许的目光:“说的不错。
林寒如今挣了大钱,又没成亲,他在这杏花村毫无根基,就算想成亲,最起码也得先建个新房子。
不然,那家姑娘愿意嫁他,再者,他住的屋子破败不堪,说不准哪天就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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