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桃杳预见的未来里,她会嫁给楚欢隽,死在那场大雪里。
那如果,不嫁给他会怎样?会不会就能避免这一切悲剧的发生?
桃杳还正思绪凌乱时,怀菱已经手脚麻利地把屋子清扫干净了,这会又急着帮桃杳把身上烧坏的衣服换下来,端来一盆水开始浣洗。桃杳看不过去,索性蹲在她身边与她一起洗。
“二小姐,这冬天水冷,你不要动手了,当心生冻疮,我来洗便是。”怀菱道。
桃杳摩挲着手中的衣服,有些慨叹。
毕竟也算是时府的小姐,这时二小姐今年唯一的一件新衣裳竟然是这样粗糙麻粝的料子,针脚也是疏密不均,根本不能细看。
“没事儿,我乐意。”桃杳道。
怀菱叹了口气,神色哀郁,低声道:“我知道,二小姐是舍不得这件衣裳。好不容易才求来老爷找裁缝做这么一件按二小姐贴身尺寸做的衣裳,二小姐肯定是欣喜得很的……
二小姐一个月里有一半日子都穿着它,现在烧坏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再有新衣了……”
桃杳看着窗外的飘雪,若有所思,问道:“还有几天过年?没准到时候我爹大发慈悲,赏我新衣裳穿。”
怀菱面上露出分外吃惊的神色,似乎听到了什么不得了的话,有些迟疑地问道:“二小姐,你不是最害怕过年了吗?”
怀菱顿了一顿,又低声咕哝道:“每年过年,老爷都总想着法子把二小姐嫁出去。前年是江州府的瘸腿少爷,去年是江陵城的八十岁县令,一年比一年离谱,今年怕是……”
桃杳一拍脑袋,忙道:“是是,我怎么忘了!不过怀菱,如果嫁出去了,我是不是就不用在这里呆着了?”
怀菱彻底呆了:“二小姐,你说什么?”
“你想,若是我嫁出去了,把你也一块带走,我们是不是就不用在时府住了,不再受时兰心欺负了?”
怀菱点了点头,又立即将脑袋摇成拨浪鼓似的:“那也得是嫁给一个好男子才行,不然可能过得比现在还要惨呢。”
“那不是可能吗!”桃杳一拍大腿,“嫁出去,左右还有可能过上好日子。留下来,就是百分百的只能过苦日子了!”
“啊……”怀菱感觉自己有些被绕进去了,竟觉得桃杳说的挺对。
桃杳凑到怀菱耳边,低声道:“怀菱,你去打听打听,我爹今年又给我谈了什么婚事。”
怀菱皱起眉毛:“二小姐,你真的要嫁啊?你之前,可是一哭二闹三上吊,才能留下来的。”
桃杳一脸决然:“人,总是要有改变的。就是我之前愚笨,一成不变守着这个破时府,才会一直倒霉下去呢。”
——只要嫁给了别人,就不会再嫁给楚欢隽了。
桃杳在心里飞快地打着算盘。虽然她也不知道自己所看见的未来到底是不是会成真,但防患于未然,总是没有错的。
在那个关于未来的预想里,她明明觉得揪心刺骨的心痛。
这具身体的潜意识在提醒她,重来一次,她绝不愿重蹈覆辙。
日子一天天过,桃杳在时府的日子过的实在不太平。且不说时兰心总欺负她,就连府上的下人都排挤她,根本过得比看门的狗还难受。
听说时兰心和她的那几个仆人在外面散播谣言,说桃杳是个专吃蛇鼠毒虫的妖怪——
这么多年来桃杳一直躲在时府中闭门不出,就是因为她相貌出奇的丑陋,凡是见过她真容的人都会受到诅咒,不出三日便会暴毙而亡。
待这些谣言传到桃杳耳朵里时,桃杳不但没生气,反而拍案大笑,认为时兰心很有编故事的本事。
怀菱倒是很忿忿不平,气得脸又绿又皱,像只苦瓜:“二小姐被她这样胡乱造谣,名声面子全没了。难道她不懂得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吗?这样诋毁二小姐,她能赖得什么好处!”
桃杳本来就不甚在意,看怀菱如此生气,更是忍不住捧腹大笑:“什么名声面子的,又不能当饭吃!本来我在这时府里就像个皮球,谁来了都能踢一脚,但经她这么一说,传我是个恐怖的大妖怪,没准反而还没人敢欺负我了呢。”
怀菱一想,倒也是。
说来奇怪,近些日子二小姐的脾性似乎没有曾经那样忧郁了,知道哄自己开心,简直像换了一个人。
说起来,这时府上下倒也不是所有事物都那么令人可恨。
时颐迁养了一只看门的狗,这狗是时颐迁在西北打仗的时候带回的,据说是狼与狗生下来的,身上有一半的狼血统,时颐迁宝贝得不行。
此狗挑食,不吃剩饭剩菜不吃骨头,只吃剥了皮清水煮熟的禽肉,所以厨房里每天都有人端着一盆水煮鸡肉过来,放在门槛边边儿上。
桃杳最近与这狗熟络了起来。原因很简单,这狗吃的比她好,她与狗搞好关系,还能分到一两口肉吃。
这天,桃杳不知从哪里找来一只毛线球,在看门狗面前颠儿呀颠儿的,忽然将球朝门外甩了出去。
狗像一只脱弦的箭,朝着那球飞也似地奔出去,趁着这空隙,桃杳端起那盆水煮鸡肉便开始狼吞虎咽。
待狗叼着毛线球跑回来,她便又将球丢出去。
这么几个来回下来,桃杳偷着把半盆鸡肉吃完。
这狗体格大,食量也大,所以厨房给他盛的一碗里有大约两只鸡的量,吃了一半也够桃杳饱腹三天的了。
“剩下的一半留给狗兄吃。”桃杳很感激地摸了摸狗脑袋。
狗也不恼,朝她欢快地吐舌摇尾。
桃杳欣慰地笑:“这世界上要是没有狗狗该怎么办啊?”
忽然,风中传来一股若有似无的冷香。桃杳一个激灵,从地上跳起来。
“原来是你啊,我还说是谁在自言自语呢。”
桃杳闻声望去,一张新雪般的脸庞映入眼帘,他眉眼含笑,一脸看热闹的神情。
桃杳装模作样地挠挠脑袋,装不认识他:“啊,你是那个……那个……”
传言只要见过楚欢隽的人,皆是过目不忘他的仙姿玉色。
像桃杳这样,分明才见过他不久便转眼忘掉的人,还是有史以来第一个。
楚欢隽心中有些恼,但还是端着个和蔼客气的笑容,淡道:“时二小姐,我们前些天见过面的。你唤我小楚便好。”
——这是客套。
桃杳摸摸脑袋:“哦好。小楚,你叫我桃杳就行啦。”
——这是迟钝。虽然是装的。
楚欢隽对她这般毫无尊卑秩序意识的语气有些许不习惯,也有些窘。
他将眼前这个少女上下打量了一番——
她穿着一身显然不合身的衣裳,浑身上下都是皱巴巴的,衣袖上还沾着与狗抢食留下的汤水,看起来油乎乎的。
她通身上下看起来一切都是那样乱糟糟的,活像一只野猫。
不过她长得很漂亮,哪怕不修边幅,头发蓬乱得要命,也遮盖不住她那双亮得惊人的眼睛。
桃杳,挺好听的名字。楚欢隽在心里默默地将她的名字记下。
“你在做什么?与狗分食?”楚欢隽笑吟吟的,“有意思。”
桃杳倒也诚实:“如你所见,我饿得发疯,又奈何实在找不到饭吃,只好抢狗吃的了。”
“没有饭吃?怎么会没有饭吃呢?这老时,已经穷成这样了么。”
楚欢隽还是一样笑吟吟的,他总是这样一副眉眼俱笑的模样,让人看不清喜怒。
“看你可怜,我请你去春风楼吃好吃的,去不去?”
桃杳一听见好吃的,心中虽然向往,但介于对方是楚欢隽这个未来的杀人魔头,她非常坚定地一口回绝了:“不去,我爹跟我说了,我这几年就要找好人家嫁出去了,不能到外面和乱七八糟的男人厮混。”
楚欢隽的眉头紧了一紧,那张时常堆笑的脸此刻却忽然减淡了三分笑意,还是漫不经心地说:
“我又不是什么乱七八糟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