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娶的老婆有点傻
作者:枫火佳人   看我八零年代的平行人生最新章节     
    从家里出来不过两天时间,冰云就已发现旅伴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了,相信她的旅伴也已发现她是一个非常笨的人了。这不仅从她记不住换到别人手里的牌,从她会问那有没有像夫妻但不是夫妻的傻问题,以及想在火车上吃完饭不给钱就跑,他不言而喻嘲笑她的嘴角中能看出来,其实从一路行来的各种小事里,他都表现出了非常的条理性与逻辑性,而她则常常搞不清方向,记不住刚刚走过的路。如果说打扑克输出来的缺点尚能改进的话,那么没有方向感,对数目字天生弱智,则是她两大先天缺点,根本没办法改进。她曾说旅伴是第四种人,其实他也担当着四种角色:丈夫,旅伴,导游,训犬师。
    他们到达杭州的时候正是午后,旅伴说先带她四处转转,明天再去西湖,她同意了,并很快就发现:旅伴不仅脑子聪明,能过目不忘地记住扑克牌,而且定位系统相当发达,他带着她穿行在各种曲曲绕绕的小巷子中,买好吃的,看好玩的……在她看来,那些小巷子长得一模一样,完全就是迷宫,可旅伴却像一只精良的指北针,根本就没有找不到北这回事。他走路快,而她步子小,又贪看,民居、美食、美景、各种奇巧玩意、甚至路人,她都看得津津有味,目不暇给,所以经常跟不上他的脚步,常常一转眼就看不见他了,这时她的心便要慌上几慌,几次这样之后,她再不敢东张西望了,每每紧张地跟着他,生怕自己走丢了。那人很快发现了,但对她没有方向感又不记路十分不能理解:
    “怎么会呢!”他说,“有的人是凭方向感找路,方向感不好的凭脑子记路,这是老天爷给人的本领,总会给一样的,你怎么可能既没方向感,又记不住路呢?”她不作声,觉得这问题好笨——她就是没记嘛!为了证明她有这种“潜能”,他出了个题目:“这巷子的那一边有一家老字号麻糖店,你去买一斤麻糖回来。”看她一眼:“不用担心,最多十五分钟,你闭着眼睛闻味道也能找到的。”闻味道?他以为她是小狗吗!“我就坐在这等你,半小时后见。”他结论道,她只好心里撇着嘴,奔对面去了。可是,一个小时之后,她还没回来。
    伟健根本不能想象这样的迷路,不过一东一西,就算没有直路,在小巷子里绕几个弯也该回来了,她竟然能走丢了!他先去了麻糖店,老板一听他说的人,立刻肯定道:“外地的小姑娘,来过,买了一斤麻糖,早走啦!”他转身要走,老板又说:“她把伞掉这啦,你们既然是一起的,你给拿走吧。”他拿着伞,开始各条小巷子去找人,等看到人时,那人正拎着麻糖,满头大汗,四顾茫然,显然把他在哪等她都忘了!一眼看见他,就像看见了天上的救星一样,长舒一口气,急急地向他跑过来:“原来你在这啊!我忘了记你等我的地方了。”把手里的麻糖递给他,就好像真的是她找到他的一样。
    他皱眉看着她,发现她的脸和手臂已被午后的毒太阳晒出了疹子,红得吓人,衣服头发全是汗水,他又开始想不通了:这种大太阳天,就算她不记路,怎么连伞也能掉了?那不是随时要拿在手里用来遮太阳的吗!而且,这会儿还有心思递麻糖给他?难道不想要她的脸啦?再不赶快冰敷明天准脱一层皮!而且,看这样子像要中暑了。想张嘴训她吧,人家都晒成这样了,不训吧,她怎么这么笨呢!他被这种笨气得根本不知道说什么好,扯起她,直接叫车回宾馆。
    冰云被那个皱着眉一句话不说的人拉上车,不知道事情怎么会演变成这个样子,难不成要回宾馆去和她吵架?心里越发忐忑不安。
    她知道等人有多煎熬,而且是在这么热的天等了她一个小时,
    “对不起,我以后一定好好跟着你,再也不东看西看了。”她认错道:“下次买东西一定好好记路,你不要生气啦。”
    那人不理她,把冰汽水按在她脸上。
    “我不喝,你喝吧。”她讨好地,发现汽水没开瓶,就准备拿牙帮他咬开,那人瞪她一眼,抢过汽水去,又按在她脸上,然后狠狠地叹了口气。她看一眼那个拧着眉头狠狠叹气的人,再不敢说话,觉得要是哪句话把火给点着了,他非得在车上就和她嚷起来不可,让前面的大叔笑话。冰汽水贴在脸上很舒服,可她觉得那个人心里的火气可远比她脸的温度高,她低着头,开始检讨自己:其实,他们虽然“是”真夫妻,但更多的只是旅伴,她理应该在旅途中自己照顾好自己,无论何时何地都不能拖累他才对。不,她还应该照顾好他才对。可是——,偷眼看他一眼,觉得现在他让她闭嘴的情绪似乎比要听她解释和道歉更多。
    幸好,宾馆并不远,十几分钟就到了,可直到进了房间,他急忙地用冷水给她冲脸冲手臂,又不知哪里弄来了冰,包在毛巾里给她冰敷,她才知道他不是要和她打架。后来看见她的脚也被凉鞋磨破了,又去卫生所买了药膏和纱布,还买了一双漂亮舒适的绣花布鞋,可直到鞋穿在她脚上了,她才听他叹了口气,百般的无可奈何:
    “真没见过你这么笨的!”
    后来出去吃晚饭时,他不再大步流星地快走了,人多的时候会拉着她的手,再后来睡觉的时候,他低声说以后再不会让她走丢了,好像很抱歉似的。
    虽然伟健觉得从此后他有义务牵住一只不会记路的“小狗”,但“小狗”却好像突然对记路和学习方言有了浓厚的兴趣。可能布鞋子舒服的缘故,走路也快了,而且会在他的目视范围内自告奋勇地去问路、买冰棍、买汽水,还买了一个小本子用来记地名和方言。其实他很想告诉她不用这样,他会牵好她的。但又想看看事情会朝着哪一个方向、发展成什么样子。同时他也觉得她把刚刚向他问来的方言一转眼拿来唬人的样子很好玩,尤其和小贩砍价:“什么?太贵了!你当我老傻呀!”便索性由她去了。
    他发现她模仿能力很强,对于方言的发音学得有模有样,不同于记路,她很快就记住了吃过的东西,然后是:同志,你好,阿姨,伯伯,这个怎么卖?去哪里怎么走?这是什么?你真好,谢谢你!当他把“这个多少钱?”教成“这个能白给吗?”然后看着她一脸认真地去问人家时,他开始觉得旅途充满了乐趣。放假的时候砸学校玻璃?在火车上吃饭不给钱?他觉得糊弄这样一个小坏蛋可比糊弄一个好人要没负担得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