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1章 价值连城的奇珍异宝(三)
作者:高原龙   诡城密语最新章节     
    血还在不断地往外冒。
    漂浮在血上的头发,像是一朵妖艳的黑莲,兀自随着血液浮沉。看着眼前这诡异的一幕,我感觉背脊上有一支冰凉的手在替我抓痒痒。
    虎子站在枯井边,形面一尊石雕。
    张三妹和备胎退到了天井边上,天井的地面上,渐渐积起血液。陪着虎子的毛子和胖子,脚背都被血淹没了。
    麻杆看着那一排吊死鬼,目光显得有些诡异。我知道他在想什么。他是个见到女人就会发花痴的蠢蛋。尽管他已经没有男人的雄风了,但他对女人那份执着,却仍旧顽强地在他的身体里潜滋暗长着。
    轮胎见备胎退到了一边,也退到了她的身边。
    “虎哥。”我低低地唤了一声。虎子没有答应我。他还沉浸在那一头妖艳的头发当中。头发下面肯定有故事,不然也不会只冒血而不见鬼怪了。
    “老高。”我侧过头,见到备胎又来到我的身边,就想起她刚才抱我那一抱,好爽。女人长得跟男人就是不一样,男人抱男人,别扭,女人抱男人,爽。
    “什么事?”我问备胎。
    备胎拉起我的手,淡定的说道:“这里的气氛很怪异,我怀疑,我们又进入到了一个圈套当中——”
    “圈套?”我惊得愣住。
    “难道你没有察觉到吗?”备胎仰起脸,定定的看着我。近距离与女人对视,在我很少。备胎这带着电光的目光,一下就把看得有些心慌起来,小弟更是不争气地抬起头来。
    冷风嗖嗖地刮过,从天空中飘落下来那片羽毛,仍旧漂浮在血液上,看去就像一条在汪洋中挣扎的破船。但眼前这一切,却都是它带来的。
    “我有所察觉,但我不敢肯定。”
    看着眼前这一切变化,直觉告诉我,杀戮欲来。
    而虎子,却像傻了一般仍旧站在枯井边。毛子站在他左边,胖子站在他右边,一人手里握着一根棍子,两只眼睛紧紧地盯着枯井里往外冒的血液。
    “胖子,拿棍子给我。”忽然,虎子从沉吟中醒了过来。胖子把棍子递给虎子,就站到了一边。虎子握紧棍子,用力往枯井中戳去。
    扑!
    棍子戳到某种实物上面,发出的声音听起来像戳到了破布上一般。“戳到什么了?”毛子把头探到枯井上面,欲看个究竟。
    虎子一把将他推开,厉声喝道:“毛子,你再敢如此,小心我抽你!”毛子退到边上,吐了吐舌头。刚才,他确实犯了盗墓贼的大忌,就是在事情没有弄明白之前以身犯险。
    下一刻,枯井中冒出来了一个头颅。
    一个头发蓬松,形似板栗球,头发披散在脸上,看不清头发后面的脸,眼睛,鼻子,嘴巴,脸颊和下巴。但当她露出来那一刻,我们周围的空气,都凝滞了一下。
    而房上上面的天空,也似乎承受不住某种神秘的力量一般沉落下来。
    一直都在咕嘟直冒的血液,这时由冒变成喷。
    喷血?看着喷出尺多高的血液,我们都吓得傻了眼。照此速度,也许要不了多久,这里的天井就会被淹没。
    “虎哥,这血中好像有什么东西复活了。”应着毛子的话声,虎子看到一个细若米粒大小的虫子在血液中昂起了头来。
    有虫!当虎子证实了毛子的说法,急忙叫毛子和胖子上到台阶走廊上去。等他们站到了走廊上,觉得脚上奇痒难受,低下头去看,立刻骇得尖叫起来。
    脚上,刚才被血淹没的部位,爬满了密密麻麻的虫子。
    这虫子大若米粒,通体赤红,有一根尖长的吸管,专吸人血,恍眼看去,有些像尖嘴蚊。但毛子和胖子知道,这不是蚊子,这是一种怪虫。
    用手去拍,拍不死。用刀刮之,除非连皮带肉一起刮下来,否则根本就刮不落。毛子和胖子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仍未把脚上的虫子刮下来,站在枯井旁的虎子,却依旧没事一般。毛子和胖子跟了虎子也有好几年了,但他们两个就想不明白,为什么同样是人,这些该死的虫子就祸害虎子呢?
    就在他俩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备胎蹲到了毛子面前,两眼定定地打量着他脚上的虫子,道:“老高,你带火没?”
    “有火,你拿火干什么?”
    “烧虫子。”
    “烧虫子?”直到此时,我才看到毛子和胖子脚上密密麻麻的虫子,一时骇得头皮发麻,不知该如何是好,“这虫子——”
    “只要是虫子,都怕火。”备胎说着,就点燃了一团几块干柴,待火苗烧起来了,就拿去烧那些虫子。开始的时候,毛子和胖子都怕被火烧伤。备胎一个赏了他们一巴掌,同时说道:“如果你们不想残废或是为成一具可怜的骷髅,就配合我让我烧死它们,否则它们就会把你们吃得只背背剩下一副骨架。”
    想想都恐怖。
    我退到了一边。看到那些虫子,我的身体就会不自禁的惊挛。备胎虽是女人,但她好像什么都不怕,什么都敢做,我相当佩服她的勇气与胆气。
    当火烧到那虫子身上的时候,便噼里叭哪的爆裂开来,像是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煞是热闹。那些爆裂开的虫子,都会在半空中化成一团血水,然后又回落到天井的血水中。
    所幸处理得及时,毛子和胖子的脚才算保住了,才晚一会儿,那些虫子就钻到他们的血管里去了,一旦它闪钻进血管里,就是天王老子来了,也救不活他们了。
    因为这种虫有种极为怪异的名字,叫血骷。
    血骷?当我听到这个名称的时候,两只眼睛都不由瞪大了。因为这血骷,并不是一般东西变的,乃是人死后,遗留在人身上的虫子变的,这种虫子一旦深入各繁衍开来,很快就会占据它们大量的空间,遇到什么就吃什么,当然,活人才是它们的最爱。
    要是备胎处理得再晚一点,毛子和胖子就得把命在这里了。看着血肉模糊的脚,毛子和胖子骇得双退不住的打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