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写什么呢?诗?”
普萝汀忙完了家务,用粗毛巾擦手,凑到奥利弗身边,好奇地看看:“哎呀,写得还不错呢!就是字有点儿难看。”
奥利弗无奈。因为手指都没什么力气,所以他将笔绑在手里,自然写得很别扭。
“对了,兰斯洛特先生擅长音律,你怎么不去练琴,反而写诗呢?”
“我从以前起就喜欢,不过老师喜欢音乐,所以我才搁笔多年。现在不能随侍老师,我也该换换口味了。”奥利弗笑道,伸手整了整诗稿:“喏,给你看看,有没有适合做歌词的?”
“我要这个做什么,我只是个乐师,又不是吟游诗人。”普萝汀转身,去壁炉那儿翻动柴火,没把诗稿当一回事。
“你的歌唱得好,怎么就不能当吟游诗人?”
“你的意思是,我不配做乐师喽?”普萝汀拉高音调,但却不是真的生气,因为她面带微笑。
“当然不是这个意思!你的琴技是很棒的,不过它归根结底只是一种技巧,在这个世界肯定达不到巅峰,也难免有别人会学到;但你的歌喉是上天赐予的礼物,是独一无二的,是不可复制的。只要你唱出来,听众都会如痴如醉,然后精神爽利、朝气蓬勃!能带来幸福和美好的歌声,怎么能藏起来、蒙上灰尘呢?”
“也许我的歌声真的像你说的那样好,但为了这个,我就应该去唱歌吗?”普萝汀想了想,道:“这么和你说吧。任何事情都要相对地看,既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有很多人一出生便拥有过人的天赋,有的貌美,有的聪明,有的能言善辩,有的力大无穷。貌美的人,容易成为上位者的玩物,或遭受欺凌;聪明的人,会被上位者猜忌,甚至为家族带来灾祸;能言善辩,抵不过怒火与屠刀;力大无穷,会被派上战场,战死他乡。而那些平庸者反而因自身毫无才干,便能安稳度日。因此,才有人大智若愚,才有人沉默是金,才有人把自己伪装起来。”
奥利弗愣了一会儿,才道:“有些消极啊,不像你会说的话。”
“不是消极,只是甘于平凡。我只想好好地活下去,不想牵扯到太多的人与事中。”
“你说的其实也有道理。”奥利弗抬起自己的手,自嘲道:“我要是早点明白,这手还是好好的呢。”
“别瞎想,过去的就过去了,男人不要为自己做的事情后悔。”普萝汀戴好手套,将壁炉里的锅子拿出来,再从锅中舀牛奶。把牛奶这么一煮,屋内的热气都带着奶香了。“总之,我觉得当乐师挺好。”
“好吧。可我还是觉得,你的歌声该让更多的人听到。”
“有什么用?唱了的话又不见得会世界和平。有些烫,等五分钟后再喝。”普萝汀将杯子放在桌子上,浅浅打个呵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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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帝国,白雪城。
在死灵乐园里,天气总是一副阴惨惨的死样,不过这冲淡不了港口的热火朝天。
海船进入肉糜水域,收起船帆,缓缓减速,这是因为水面浮着很多东西,能为船刹车,同时也让船身吃水线的位置沾满粘腻尸油。这些往来于人类与死灵之间的船还得经常做保养,因为肉糜水域里营养丰富,最养船虱,不注意的话船能被蛀穿喽。这话可不是开玩笑,前几天吊上来一条沉船,爬在龙骨上那船虱有脸盆大,炸一炸可以当一顿饭了。
当船靠港,便有帮工过来,吆喝着比划手势,好让水手们判断下锚的位置。帮工们多聚集在客船旁,少聚在商船旁,因为商船有水手,用不着外人来搬货。在刚进港的这条大船旁,帮工们便热切地围在梯子前:“老爷,要抬行李吗?”他们也做冒险者的生意,虽然冒险者根本就没有行李箱,但人家初来乍到,也得有个导游嘛。
一个珠光宝气、白白胖胖的中年男人下了船,嚷嚷道:“冷!怎么比其他地方冷那么多!”
“那是因为天上的死气阴云呀,老爷。您想想,太阳都不冒头,这儿当然就冷喽。”一个戴“死灵面具”的帮工贴上来,低眉顺眼地笑道。
看着骷髅面孔忽然出现,胖老爷向后一跳,骂道:“妈的,吓死我了!明明是活人,戴这东西干嘛?”
帮工尴尬地挠挠头:“嘿嘿,不好意思,不好意思,不戴它,在黄昏帝国也混不下去。”
“哪儿有成衣铺,我去买件衣服。啧啧,行李带少了。”胖男人指指身后那一米五高的大箱子:“能抬走吗?”
“能,能!”
“钱怎么算?”
“只在港口走,三个金币;带路、找旅店,七个金币。不过这箱子大,我得找人一起抬,您就给十个金币行了。”
胖男人哼道:“才十个金币!这点小钱算什么,走,先带我去买衣服。”
帮工呼来一个同伴,抬起箱子:“老爷,您第一次来?”
“嗯。”老爷很有派头地颔首:“听说这儿不错,就来看看,能不能投资建几个点。”
“哇哦,原来您是一位生意人!您有什么想了解的,尽管问我!啊,对了,您是人类,得去白雪城官方事务所领取“死灵面具”,要做生意的话更得去报备。”
“戴那玩意儿,难看死了,我有更好的!”胖男人从衣服内袋中取出一个“改良版净化面罩”,套在脸上,那过滤器跟猪鼻似的。他自得意满地笑道:“投资的事情还不急,先看看大环境再说。”
“您在黄昏帝国有没有熟人?没有的话,怕是很难和别的老爷斗啊。”帮工不无体贴地问。
胖男人不屑地道:“没有又能怎样?我有的是钱,砸都砸出一条路子,白骨暴君能不欢迎我吗!”
帮工自然连连吹捧,夸得胖男人要飞上天了。三人走到一处巷口,帮工郁闷道:“老爷,您先进去吧,这么大个行李要挤进巷子里,有点儿够呛。”
胖男人欣然赞成,先行一步。帮工也跟着,把行李往巷子口一放,便侧身跟了进去。还没等胖男人反应过来,俩帮工便扑上去,拧断了他的脖子。然而,因为那行李挡住的缘故,来往路人竟没注意到这起小小的凶杀案。
随后,殷勤的那个帮工瞪着淡绿色的瞳孔,一个人就将行李抱进来。他翻找了一下,怒了:“切,才带了八百金币,装什么有钱,你来这儿开杂货铺是吧!”
同伴正把胖男人的手臂扯下来,耸肩:“你又不是不知道,坐那种船的有哪个是大富豪?”
“算了算了,先把这家伙处理掉再说。”
两个帮工都是灰尾巴兄弟会的。后天狼人多半是些底层人民,一没知识,二没手艺,说他们是文盲都是抬举他们了。但好歹身体素质比一般人结实不少,因此干把苦力活还是不在话下的,清沂就曾见过一个一米六高的后天狼人女孩扛着两百斤的东西健步如飞。很多狼人都在码头当帮工,说是帮工,其实什么都干。他们平日赚的钱花在酒馆和赌场里,少不得找肥羊打闷棍,将之拖进巷子里吃掉,再把财物席卷一空。
在市中心走动的清沂开着,自然把这一幕收在眼底,但他管不着,也不想管。白雪城事情太多,人流复杂,哪还能一个个都照顾到位?一边是盟友,一边是没背景没关系的人类,清沂当然照顾盟友多一点。况且狼人们也很给面子,杀了人后会自己处理干净,还把骨殖送给死灵生物,然后去血精灵的店子里销赃,不会为白雪城惹麻烦。别说狼人了,血精灵与巫婆,哪个又是干干净净的呢?
“连城市都像个生态圈。”薛多笑道。
在白雪城生态圈里,最弱势的就是人类了,可笑他们还要自以为是大爷,是上帝。殊不知,鼓鼓囊囊的腰包就是他们横死的根源。倒不是清沂仇富,只不过他觉得,既然敢拿着巨款孤身闲逛,也就怪不得别人起邪念。有些老练的商人一到白雪城就在港口雇佣死灵官方的保镖,花一笔小钱,全程便安全无恙,多划算。树大招风,为人处事还是低调一些才好。
说起来,白雪城的治安也是个问题。纵容狼人是小事,可犯罪率太高的话对白雪城的声誉也不好,若因此失去各大商会的信赖,那才叫得不偿失。清沂觉得,有必要在白雪城建立一个稳定的地下秩序,同时以政策手段解决流动人口与本地人口的冲突。
地下秩序交给谁来管都不好。交给血精灵固然是不错,但难免得罪灰尾巴兄弟会和蝙蝠集会,因此清沂还是把这糊涂账扔给三家,让他们自己算。而政策问题,布瑞恩心中已有了初步计划:推行户口制度。黄昏帝国欢迎外来人口入籍,入籍原住民可申购住房,入籍冒险者可享受更多优惠。
一边想着,清沂一边继续行走,观看世间百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