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三十七章 夹攻
作者:解衣唱大风   狼烟晚明最新章节     
    一百三十七章夹攻

    张虎的人马开过来,并没有立即组织攻城,这个时代绝大多数的战斗如出一辙,战兵和辅兵……哦,好吧,裹胁的百姓们,都先在城外驻扎下来,现场打造各种器械。

    张虎跟关盛云一样,都是边军出身,以前主要的假想敌是马背上的蒙古同胞。勇武没得说,带十个人就敢驰骋几百里生擒叛军首领。但说到攻城战,除了爬城墙需要架梯子、敌前冲锋要推个楯车等普通人都知道的常识,其他一概不懂。而方戈是正儿八经的内地官军,自小长在营里,论骑马砍人的野战肯定比张虎逊了不止一筹,但颇知守战,知守便知攻,攻城器械什么的都了解个七七八八。不过,方副帅——嗯,张虎自封了大帅,第一个率了差不多同样数量正规军来投的方戈自然而然地成了副帅——也只是命令制造大量云梯,除此以外只是象征性地做了几部城门撞车,其他啥都没做,面对阆中巍峨的城墙,方副帅仿佛胸有成竹。

    保宁府北墙和东墙上的守军胆战心惊地看着城外铺天盖地的“贼众”:绝大多数是布衣百姓,男女老幼都有,混杂在一起,稍远些是戎装的贼兵,中军设在城外三里左右。少数百姓搭了窝棚栖身,显然,这些是炮灰军里的小头目。所有人都在忙碌着,不少人在挖围城沟,以阻止城里可能发动的逆袭。挖出来的泥土混了树枝枯草被装在麻包里堆在左近,攻城时会用来填壕。这是标准做法,袋子装满了土会很沉,背着跑不快——攻城时将领们才不会在乎会死多少掳掠来的百姓,但死尸太多阻住了路则会贻误战机。也有很多人在远些的山上砍树,一天多的功夫,原本郁郁葱葱的小山就变得癞子的脑袋似的,露出大片大片触目惊心的黄斑——段元济虽然下令坚壁清野,但周围全是山,实在烧不过来,也不能烧,否则保宁城就会陷在火海里,不用等贼人来攻了。

    苍溪知县王超这阵子干脆住在北墙上——虽然有段知府的命令罩着,但言官们可不是吃素的,败了固然是死路一条,只要打胜了,就一定有人会跳出来各种骂,连知府大人自己都铁定会被喷个满头狗血……理论上,骂归骂,只要打退了贼,朝廷一般不会把你怎样,但言官们的骂是给圣天子听的,人家吃的就是鸡蛋里挑骨头的这碗饭!万一圣上觉得哪句骂在了点子上,心里对谁有了成见,那以后仕途可就大大地不妙了。所以,无论如何,也得有个好表现,将来分诉起来才能让圣上心里别留下啥坏印象。

    王超能躲来府城,自己却不能跑去成都,无路可退的段元济每天也都会过来忧心忡忡地张望上一两个时辰。就这样又过去了两三天,墙上的人们眼睁睁地看着对面摞起来几百部云梯……然而,惨烈的攻击却迟迟没有开始,贼人们仿佛在等待着什么。

    守军没给丁壮们发武器:他们的任务是投石——需要体力,而且相对来说危险性更大。军官们再三强调:等贼人来攻时,一定要探身投石,哪个怕死的杀材敢隔着墙垛乱扔浪费石料,一定也会被当作石头扔下去!不用兵卒们相逼,宁阿虎和不少苍溪的丁壮们日日夜夜的守在墙上,瞪大了眼睛在远处虫蚁般忙碌的人群里努力分辨着自己的亲人。自从大声呼唤亲人名字的一两个丁壮被守城军官毫不留情地砍倒,没人再敢发声,但雪亮的钢刀和激飙的鲜血阻不住一双双充满企盼的目光。

    出人意料地,战斗率先在南部县打响。程西的几千乌合之众,仿佛从地里冒出来一样,打了鸡血般地扑向南部县城。

    隔壁顺庆府的篷州已被这帮饥民洗劫过许多次,城墙都被扒出好几个大大的豁口,完全失去了保护功能。不过,居民们也积累起丰富的经验:如果贼人来得少,大家便聚在几个高墙大院里拼死守护自己那点宝贵的血汗粮、如果来犯者人多势众,则干脆扶老携幼地逃向北方的旷野,最远的甚至能一路跑到保宁府南部县的城郊。程西这些人跟百姓们耗不起:一切能填饱肚子的东西都被带走,能找到的草席瓦罐等“宝贝”一次比一次少。拆院墙是一件很耗费体力的事,不消一刻便会饿得前胸贴后背,谁都不会费那个力气,最多不过就是气急败坏地放上一把火。很有意思的是,时间长了,双方竟产生了一种默契,放火变成了不满情绪的某种表达:通常都会选择某个独立的房舍,火势不会像南充城那般蔓延开来——真把这里烧成白地,百姓们活不下去彻底逃散一空,便破坏了这种奇妙的共生关系。哪怕有哪个百姓逃得慢被撵上,一般而言也仅仅是被抢走食物,极少闹出杀伤人命的事来。在野外过上两三天,耗到程西们垂头丧气的离开,百姓们便再次扶老携幼地回来,提心吊胆地等待下一次大王们的卷土重来……像极了草原上食草动物与掠食者的周旋。周而复始。

    这次程西们倾巢而出,挑着扁担拎着麻袋,独轮车里推着老的萝筐里背着小的……这番景象可把篷州的百姓们吓坏了:看样子山里不知遭了什么大灾,这是彻底不过了的架势啊!

    逃吧!

    没想到,几千饥民竟直接穿城而过,几乎没在篷州县城做任何停留,尾随着北逃的百姓们一路向南部县涌来。

    逃灾的百姓们都随身带着自己的大部分家当,时间一长,哪里跑得过那些只拎着木棒锄头领头追赶的家伙们?而且程西这伙人简直是孤注一掷,饿极了就随便在哪里刨坑垒灶生火做饭,吃完了一抹嘴,也不再管炉灶,站起来继续向北走、后面的直接往尚有余烬的灶里塞两把柴,或烤或煮,匆匆吃两口也是拔腿便跟上……两天后,终于有百姓被追上了。

    出人意料地,饥民们不仅没有抢劫,反而热情地招呼着:“来嘛,搭个伙嗦!一起去南部耍耍,那里有堆成山样的大米,肚皮敞开了吃噻!”

    南部的守军见过许多次逃贼灾的百姓,一开始也没在意:大部分百姓们在郊外盘桓两天也就都回去了,少数年轻人会顺便进趟县城逛逛开开眼界,不过最多一两日也还是会离开——篷州那里至少还有房子住,总比露宿南部街头好得多。等觉得这次事情不对劲要关城门,已经完全阻不住源源而至的人群了:程西领着几百有武器的“战士”要么推车要么挑担,混在最前面的难民队伍里,直接涌进南部县城的南门。

    如果是真刀真枪的打,这几百号人绝不是守军的对手——抛开战斗经验武器装备什么的不论,单单从人数上来说守军便有几倍的优势。然而,这帮人的任务只是抢门,南部是个小县,没有瓮城,几百人都挤在狭小的南门洞附近,再多的官军兵力也施展不开。南门外旷野里成千上万的流民,每一个都不要命的向城里面挤进来,最早混进城的那些人再放上几把火……不明就里的守军一下子就崩掉了。甚至可以说根本就没发生什么像样的战斗,南部县就这么稀里糊涂的丢了。

    南部知县周峻见机得早,收拾好细软,被溃逃的守军拥着一路逃向南津关。虽然《大明律》明确规定地方官有守土之责失土论死,周知县倒是并不怎么担心——因为,他可是为朝廷、尤其是段知府,立下过汗马功劳!屠御史停留在保宁府期间,南部县曾经发生过一桩事故:一个保宁府的富户逃水灾,马车一路狂奔在县城当街轧死了一个小娃。马车绝尘而去,娃儿爹娘找不到肇事者,恰逢屠大人过来,当然要面陈冤情——这不是明摆着给知府大人脸上抹黑、给大人找麻烦么!所以,尽管太祖有百姓可以告官的祖训,周知县也有的是办法:隔三岔五的每每在夜里去他家哐哐砸门“体察民情”兼声色俱厉的“晓以大义”,更安排了皂吏民壮“严加看护”——不打不骂,但你走哪里都有人挡路……最后硬是把这事无声无息地压了下去!有这样赤胆忠心的功劳垫底,周峻丝毫不怀疑知府大人会保下自己。

    南津关与和溪关是扼守保宁府南门的两道雄关。既然号称雄关,自然是比有高墙的城池还要难打得多。不过见到南部的溃兵,守军们依旧有些人心惶惶:大家都知道城北来了几万贼人,现下南面的南部县也落入乱民手里,溃兵们为了遮掩自己的胆怯,有鼻子有眼地说乱民们足足有两三万、甚至五六万之众……守军们承平日久,不少人这辈子压根儿就没打过仗,听闻贼人竟有这许多,心里多多少少都有些嘀咕。

    不过,大家的惊惧很快就烟消云散了:保宁府调来了援军。

    援军不算多,才两个步队。听口音不像本省人,陕西腔很浓。不过也没啥奇怪的——这个时代,卫所的农兵大都是本地人,而野战军的兵员里则有太多犯了事充军的好汉,哪里人都有。两个队官都有保宁府的腰牌,而且所有人的言谈举止,处处透出朝廷官军的做派——这些细微的差矣无处不在:从对待军官的下意识的态度,到作息的习惯,再到走路的步伐……只要是营伍中人,一望便知,这些假冒不了。尤其是他们身上散发出来的那种无形的气场,单独一两个人还不是很明显,一列队你便马上知道,这些都是军中好手,全是上过战场见过血的!

    守军大都是军户,抡锄头比拿刀熟练得多。因此,每个关虽然只分配了百来生力军,立刻成为众人的主心骨。莫看两个队官都是把总衔,但别说千总,就是挂游击衔的守将跟他们说话也都是客客气气的。周知县问了他们几句,不过两个把总都不识字,只说原本是龙安府青川所的守军,奉了都司府的命令被调去顺庆府剿逆,因为过境保宁,上面就发了腰牌。大军沿着小潼水陆续南下,原本计划要在篷州集结。他们两个步队在柳边驿得知南部已失,于是直接开到南津关与和溪关等待上级的进一步命令,在此略作休整,得到新命令后就要开拔。

    周峻只是个知县,连本府的事情都不可能全然知道,何况四川都司府与邻府的军事部署。不过按照常理,段大人一定会向成都府请援,都司府调动本省兵马直捣贼巢没什么好奇怪的。虽说是误会,人家不是保宁兵,可既然天降神兵相助,周知县岂肯轻易放他们走?巧舌如簧的拍着胸脯大包大揽说他会亲自负责对上峰解释,而且保宁府利州卫那里急需人才,只要立下战功,定会让段大人出面,以后干脆就留在保宁府吧……两位起先犹豫着不肯答应,周大人急了,索性把话挑明了说:大不了报个战死,领过抚恤后改个名字直接做千总!说好说歹,末了儿又每人塞了足足一百两银,两位才半推半就地答应下来。周大人深谙只要得寸便能进尺的道理,趁热打铁地亲自挑了十名看起来最精干的士兵留在自己身边做护卫。为了让护卫们卖力,周知县打开银箱当场给每人发了十两见面礼——普通兵卒哪里见过这许多白花花的官银,看着这帮家伙垂涎欲滴的眼神,周峻感到自己的安全有了十足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