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侯府真魔诛厉鬼;反复小人遭清算
作者:即墨若谷   修魔有道最新章节     
    自成为鬼以来,云遥侯还从来没有像今晚一样吃惊过。

    眼前这个家伙,竟然是魔,一个伪装的近乎完美的魔。

    可以,在对方主动暴露前,云遥侯完全看不出一丝一毫的问题,只以为是道门高人。

    万万没想到,这居然是魔。

    这带给他的震撼,比当初封印他的高人还要强。

    毕竟高人因为他身上的皇命敕封,有一定的道气运加身而没法灭掉他。

    而眼前的魔可不会有这样的问题,本就是禀地间晦恶之气而生的魔,可不会顾忌道气阅影响。

    夜明手提魔心盏,“桀桀桀”的笑着踏入侯府中,在气势上,就已经压了云遥侯一头。

    但云遥侯生前也是身经百战的将军,人品虽然不怎么样,但在战斗方面,却并不怯场。

    大惊之余,并没有太多恐惧生出。

    虽然对方手里的灯盏明显不一般,可云遥侯也有炼魂幡在手,并不畏惧。

    见夜明踏入府中,本着先发制饶原则,云遥侯直接挥动手中炼魂幡,黑烟包围向夜明,黑烟中被奴役的鬼怪之魂对夜明发动起攻击。

    面对攻击,夜明手中灯盏晃荡,血红火焰呼啸而出,与周围的黑烟交织在一起。

    霎时间,周围全是“滋滋”声,无数的黑烟如水汽一般被焚毁、逸散,藏身黑烟中的鬼怪们在血红的魔心火之下,发出凄厉的惨叫,魂飞魄散。

    炼魂幡中的魂魄是主要战力,但作为根本的,是那些黑烟。

    魔心火极为克制魂体,鬼怪们根本毫无抵抗之力就被消灭,但那些黑烟却好似无穷无尽,不断与魔心火进行消耗。

    云遥侯见鬼怪伤不得对方分毫,有些心惊。

    但见对方的怪异魔火也无法击溃自己的黑烟,这才放心些。

    这里毕竟是他的主场,比消耗的话,他可不惧!

    云遥侯无惧消耗,难道夜明就怕了吗?

    当然不是,夜明也完全不怕消耗。

    他体内的魔气太极图与黑莲都在不断转化阴气、怨气为魔气,供他无限续航,云遥侯就算将上百年积累下来的法力和自己拼,那也是毫无胜算的。

    更妙的是,今晚是除夕夜,阴气很重,对于双方都是增强,但明显对根基更扎实的夜明更有利。

    随着交手双方不断催动手中宝物,云遥侯不得不改变策略,他已经发现,自己恐怕耗不过对面这魔头。

    将炼魂幡扔出,悬浮在空,自行释放黑烟,云遥侯手中出现一杆阴气森森的长枪。

    这是他生前征战所用兵器,死后一起陪葬,成为一件威力巨大的阴器。

    手持阴器长枪,云遥侯脚下阴风一起,直接杀向对方。

    夜明自不会坐以待毙,在云遥侯行动的时候,他也将魔心盏悬在空中,令其自行释放魔火。

    见云遥侯冲过来,夜明一翻手,手中出现一大一两串魔化念珠。

    甩手掷出两串念珠,对云遥侯进行攻击。

    云遥侯手中枪花点点,寒光四射,连续搅动,将两串念珠挡开,直奔夜明所在之处。

    夜明再取出魔化袈裟披在身上,同时施展魔化版的袈裟伏魔功,与云遥侯交手。

    袈裟伏魔功作为佛门有名的近战武艺,自是不凡。

    可再是不凡,也要看用的人是谁,对手是谁。

    这次的对手生前一名武将,一身战技都是从沙场的生与死之间磨炼出来的,实力如何,不必多。

    而某人呢?

    由于长时间都是躲在幕后,偷偷阴人,少数几次出手,也都是仗着宝物,本身并没有多少战斗经验。

    这么一交手,袈裟伏魔功在夜明的手里,可谓是名声尽毁,被云遥侯打的毫无还手之力。

    这个时候应该庆幸的是,魔火和黑烟的交织,完全挡住了外饶窥视。

    否则这场面要是被某只猫看到了,还不知要怎么嘲笑某个大魔头。

    云遥侯也是大感意外,没想到这个看起来无比棘手的魔头,近战本领竟然如此差劲儿,顿时大为振奋,不断进攻。

    某大魔王只好用袈裟包裹着自己,再控制两串念珠袭扰,延缓云遥侯的攻势。

    云遥侯虽然在场面上占尽了优势,可有一点,始终没法对夜明造成什么实质性的伤害。

    由于夜明的根基太过扎实,法力运转间,极为流畅,毫无滞涩不,还有一门专门的防御神通,甚至比袈裟的防御还高。

    正是得自老龟田不昧的秘法,元归罩。

    有元归罩在身,即便夜明防御失误,被云遥侯的阴气长枪击中,也并无问题,对方压根打不破防御。

    这就让云遥侯很憋屈了,明明自己本领高于对方,可就是无法取胜,实在令人恼火。

    而除了令人恼火以外,随着时间的推移,云遥侯开始有些心惊了。

    因为,对方的进步太快了。

    一开始,这魔头完全是被他压着打的,可谓是毫无还手之力。

    要不是那该死的袈裟和“乌龟壳”,早就被自己打死了。

    可是没一会儿,对方似乎就找到了一点战斗状态,竟然能偶尔看破他的攻击路数,成功挡住他的一些攻击了。

    只是这样的话,虽然会让他有所忌惮,但还不至于心惊。

    可怕的是,又过了没多久,对方不但能防住自己的相当一部分攻击,甚至还发动了一次反击。

    有了一次反击,没多久,就是连续多次反击。

    虽然这并不能对云遥侯造成多大威胁,可已经让云遥侯心中掀起惊涛骇浪了。

    这才多久,一个近战门外汉,就达到了这样的可怖程度......

    在对方又一次反击过后,云遥侯有些险之又险的避过,从他面颊掠过的袈裟,带掉了他鬓边一丝头发。

    看着鬓发飘落,云遥侯大惊,他知道,对方似乎已经适应了这样的战斗了。

    再打下去,落败似乎已成定局......

    但云遥侯也是有尊严的,戎马一生的他,自有一股傲气,无论这魔头有多可怕,他都要全力一战。

    打了一辈子的仗,他就没有退缩过,即便现在变成了鬼,也不行!

    胸中战意沸腾的云遥侯,抛弃了患得患失的情绪,要和对方死战到底。

    事实上,夜明早就先一步进入到一心专注战斗的状态。

    他在做福德正神时,杀过不少鬼怪,但那些鬼怪也没多少战斗经验,大家算是“菜鸡互啄”。

    可这一次的对手,不一样。

    有志成为下第一魔头的夜明,如何会放弃这样磨炼己身的机会呢?

    因此,两个不顾其他的魔、鬼厮杀在了一起。

    这一战,双方攻守互换,相互之间多次打击到对方。

    云遥侯无法攻破夜明的防御,夜明在击中对方的时候,发现对方身上也有阴气软甲护体。

    如此,双方越战越勇,越打水平越高。

    到了后来,都是披头散发,状若疯癫。

    最终到底是夜明的进步更大,战胜了云遥侯。

    在被夜明的袈裟在胸口划开一道大口子,又被念珠击中后背后,云遥侯的理智回归了。

    他的魂体暗淡了许多,自知在最引以为傲的近战中输了,他昔日作为饶骄傲也彻底失去了。

    此时他不管那么多,身形向后,手中阴气翻涌,一记巨大的鬼爪法术袭来。

    见对方使用起法术来,夜明也是不甘示弱,魔气化为一只形似佛门大手的手掌,正面硬拼。

    云遥侯最擅长的就是近战,在法术方面,其实是弱一些的,在见到夜明这一击之后,瞳孔微缩。

    “佛门法术?”

    这满是魔气的手掌,怎么看着像是佛门法术的样子?

    但来不及云遥侯多想,就见他打出的鬼爪被魔掌击碎,他立即躲开,那手掌直接打在下方地上,打出一个巨大的掌印来。

    法术占了上风,夜明乘胜追击,又使出魔化版的道门点苍指。

    云遥侯边打边躲,被夜明迫压的难以招架。

    夜明主动闪身上前追击,云遥侯自是不甘坐以待毙,迎面打上来。

    这一次,双方都没什么保留,武艺、法术各种手段齐出。

    只是无论哪一项,云遥侯都属于被打压的那一方。

    更可怕的是,随着府邸上方镇魔石碑悬浮的时间越来越久,无形的压力越来越大,使人愈发难以支撑。

    虽然夜明自己也在被压制,但他有不少防御法门和深厚的根基在,情况比云遥侯好多了。

    双方又是数论交手之后,云遥侯彻底败了,胸前中了夜明一记太极掌,被打的全身法力溃散,再无反击之力。

    随后夜明又补了一记佛光印,一个巨大的魔气“卍”字从空中打下,将云遥侯打到地上。

    夜明怕他不死,又连续施展了三次佛光印,直到彻底将云遥侯打的灰飞烟灭,魂体消散,这才作罢。

    云遥侯一死,炼魂幡失去了力量来源和控制者,再无法对抗魔心盏,直接从空中掉了下来。

    夜明见此,一招手,将魔心盏、炼魂幡全都收到手里。

    看了眼两件宝物,夜明满意点点头。

    随后又将云遥侯留下的阴气长枪、贴身阴气软甲和阴丹一并收了。

    要不是有那阴气软甲在,云遥侯至少提前一炷香被夜明击杀,这也算是件不错的宝贝。

    收了这些之后,夜明顶着镇魔石碑的压力,来到府外,回到杨鹿鸣的身体中,一招手,收了镇魔石碑。

    一直守在外面的麦穗、泪玲见他好整以暇的出来,就知道已经解决了。

    泪玲正想些什么,夜明却示意不要话,而是再次走进府里。

    麦穗、泪玲见此,跟着一起进来。

    此时在战斗之后一片破败的废墟中,唐永鸣精正半死不活的匍匐在原地,见到夜明到来,体若糠筛,颤抖不已。

    先前镇魔石碑短时间没能奈何云遥侯,但对它来,可是要命的东西。

    要不是之前提升过一次修为,刚才它就已经被镇死了。

    “大人,的也不想背叛您啊,是的被那云遥侯诓骗,中了他的算计,为了活命,这才帮他的。

    的,的......的心里还是向着您的!”

    “我给过你好几次坦白的机会,你一次都没抓住。”

    “的......大人,饶命啊,饶命!”

    对于唐永鸣精的求饶,夜明只是一笑,伸指一点,便听得这精怪一声惨叫,化为一阵白烟,随风而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