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7章 希望不会打起来
作者:凉月凉了   朕的大明朕做主最新章节     
    常言道,学好不容易,学坏一出溜。
    有皇帝给做出的模范,将和尚送到辽东来宣传教化,孙承宗也学会了将和尚送到草原上去宏扬佛法。
    “我听说草原上的佛法,和我们中原的佛法不一样,送北京来的和尚去草原上,可行吗?”
    捋着自己的胡子,熊廷弼谨慎的又提出了一个问题。
    “应该可以吧。”
    显然,孙承宗和熊廷弼一样,对于佛教了解的并不深,他的想法是能将人送走就行。
    “我听说,草原上的佛教都是从乌斯藏那边传过去的。自太祖时,我大明就有和尚作为使节,出访西域。武庙之时,更是有乌斯藏的僧人来说,武庙是活佛转世。。。”
    “武庙。。。”
    听到了孙承宗的话,熊廷弼看了对方一眼后,连忙挥了挥手。
    “别,别,别,陛下和武庙还是不一样的。”
    明武宗正德真的是历史上的一个妙人。
    懂藏语,自封大庆法王。
    懂阿拉伯语,给自己起了名字叫沙吉敖烂(波斯语为“少年王”,突厥语为“勇敢的国王”),而在正德年间出口的瓷器上,更是有【大明国皇帝苏丹·苏莱曼·汗】的字样。
    南巡之时,他身边更是跟着一个蒙古、中亚、葡萄牙、占城、乌思藏等地使者组成的外国旅游团。
    但,大明很明显无法接受一个涉猎如此广的皇帝。
    挥手停止了孙承宗继续引经据典,熊廷弼接着道。
    “拜的都是一个佛祖,应该不会起冲突。而若是起了冲突,那就应该是佛法不精。”
    说着,两个人对视一眼后,同时点了点头。
    如果草原上因为佛法打起来,那对大明更好。
    “若是将这些和尚送到草原上给蒙古蛮子弘扬佛法有用。”
    掰了掰自己的手指,熊廷弼琢磨道。
    “内喀尔喀与科尔沁光是大的部落就不下十一个,而各贝勒、台吉更是数不胜数,这辽东各处的寺庙就有去处了啊。”
    “不能都给送到草原上去。”
    听到熊廷弼的话,孙承宗连忙示意他收一收给一个部落送上一窝子和尚的想法。
    “那些寺庙对于稳定地方还是有用的,我们只要将那些不老实的送走就可以了。”
    “那若是不够。。。”
    说着,两人对视一眼后,孙承宗出声道。
    “上奏陛下,请从京师再遣一些来。”
    “哈哈哈哈,妙啊。”
    说着,两个人同时大笑了起来。
    待两人笑毕,孙承宗出声道。
    “这和尚毕竟还是我大明的子民,我还要写封奏章送于京师,不知熊经略可要署名?”
    闻言,熊廷弼点了点头道。
    “这是自然。”
    随着两个人的狼狈为奸,一道送和尚去草原的奏本八百里加急向着京城而去。
    “我特么不该手贱的。”
    看着眼前的这堆零件,朱由校抽自己几巴掌的心都有了。
    自鸣钟,拆开装不回去了。
    这个是当年利玛窦送给万历老家伙的,总共两件。
    一件是楼式的,由于组装起来后太高,所以就被安置在了御花园。
    而另外一件是台式的,体积小巧,外罩木框,镶有镀金雕龙,指针是鹰嘴状的,每一刻钟便要鸣叫一次。
    万历对这个非常的喜爱,曾经李太后要看,万历担心李太后看了后就不还给他了,让太监将弦给松了后送给李太后,李太后一看是个死钟,就让人又给万历送了回去。
    皇帝陪葬,不是什么东西都有资格进去的,这自鸣钟自然是给他留了下来。
    然后,他一时兴起,就将这玩意儿给拆了开来。
    结果就是,拆开装不回去了。
    “你说这怎么就管不住这手呢。”
    左手在右手上敲打了几下,朱由校满脸的后悔。
    “皇爷,这个奴婢会装。”
    站在皇帝的身后,刘时敏适时的出声道。
    “昔年利玛窦尚且活着时,奴婢与他学过调较。”
    “哦?”
    闻言,朱由校惊讶的看向了刘时敏。
    “详细给朕说说。”
    “当年,利玛窦给神庙皇爷献上了自鸣钟与诸多西洋之物后,朝廷才准许他在宣武门外建教堂传播天主教。”
    看着皇帝好奇的眼神,刘时敏慢慢的回忆起了万历年间利玛窦的往事。
    “利玛窦带来了很多东西,但都无法引起神庙的兴趣,只有这自鸣钟才让神庙高兴起来,神庙当时非常喜欢听这自鸣钟在每刻钟响起来的鸣叫,觉得他比人可靠。”
    “但最后,神庙发现这自鸣钟的报时,每日都会差一刻钟左右,渐渐的就不喜欢了,这才有了前些年,南京教案驱逐国内传教士之事。”
    “???”
    听到了刘时敏的话,朱由校的脑门上不由的浮现出了几个问号。
    好家伙,万历这家伙对传教士的感情这么薄弱的吗,人家送的东西不准就将人家给礼送出境了。
    “朕听说,那个利玛窦在南京停留了很长一段时间,民间对这自鸣钟都是个什么看法?”
    伸手摸了摸自己的下巴,朱由校又问道。
    “民间。”
    听到皇帝的话,刘时敏思索了一下民间的见闻后,给皇帝普及道。
    “这自鸣钟被利玛窦带来大明后,民间就有能工巧匠对其进行仿造,在大户间颇受欢迎。因为自鸣钟计时不准,但他却能按一定的规律鸣叫,所以民间才会叫其自鸣钟。”
    钟,在大明的语境下,是乐器。
    而对计时器的描述则是“漏”,如漏刻(水钟)和香漏。
    而日冕则是对太阳钟的专业名词。
    “有钱人家好奢侈,喜精巧,对于制作精良,有着漂亮外观、好听的鸣时声以及附带活动机括(如自动开合的花朵)的自鸣钟非常追捧。”
    “仅奴婢所知,若陛下手中这台这般的中等体型,制作一般的自鸣钟就需每架五十两白银,而更大的,或者小而精工者价格更甚。”
    “而普通的小民对于自鸣钟,就当是看个热闹了,因为不管是香漏还是水漏,都比这自鸣钟要准,而且价格便宜,三文钱就能买到好大一把的香烛。”
    “这样啊。”
    听着刘时敏的介绍,朱由校恍然的点了点头。
    此时的中原,还没让螨清给祸害了,西方的商品在大明,真的没有竞争力。
    唯一好卖的自鸣钟,在准确性上还比不过大明的传统计时工具,只能卖个稀罕,当个乐器。
    “你来把它装起来吧。”
    伸手指了指桌面上自己拆出的一堆零件,朱由校对刘时敏示意道。
    “奴婢遵旨。”
    闻言,刘时敏当即挽起了袖子,来到桌前忙碌了起来。(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