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报仇雪恨
作者:王小兜   玩转大明帝国最新章节     
    分赃不均,自然是会引起内部矛盾的,更是会影响和谐团结,当然如果其中一人势力足够的强,一切也就可以解决,李保国就是强人,更何况人家还有官方背景,那就更能圆满解决。

    再许诺今年的粮税可以少交一成之后,大伙还是高高兴兴的拿着那一斤猪肉散了。毕竟粮食才是生活的根本,人不吃肉不会死,但不吃粮食是会饿死的。

    大明帝国主要收入跟前明一样,主要还是粮税,而粮税的多少,不是取决于大明帝国的繁荣程度,而是这些大大小小的基层领导--里正,自然,里正也有权利减免一些人的粮税。例如上报灾荒,或者是贫困户。

    忙绿了一夜,又是为留守妇女检查身体,又是上山烧房子,李保国这一晚很是辛苦,这么大的年纪,能有这么好的精神头,着实不多,原本还想再为留守妇女做一做健康检查,只是,时间太晚了,熬夜伤皮肤,李保国只能是早早睡下。

    也包括正在长身体的李小国和李二壮,李二壮自打跟李小国好了之后,就很少回家睡觉,孙四娘也不会过问,毕竟有时候自己也会留宿在李家大宅,有时候家里有其他人,有不方便李二壮在场,自己叫声太大,自己是知道的,也不太方便。

    李保国很是溺爱李小国,对他也是百依百顺,只要他开心,也就放任自流。

    已经是深夜,忙碌了大半夜的百姓也都睡下,不时有几声狗吠传来。

    王不死却没有睡,在墙角等待,等待着世界安静下来。

    翻过院墙,已经没有了大黄的存在,王不死也没必要小心翼翼,大摇大摆的走进李家大宅,这一次王不死没有爬排水管道,而是选择从正门进入。

    第一次进入李家大宅,王不死被眼前的富丽堂皇惊呆,原来自己一直以来,在窗户外面看到的,仅仅是冰山一角,沙发,座椅,那都是小钱,只见李保国的客厅,竟然还摆着一些古董,虽然王不死猜不出它们的年份,但是只要不是赝品,价格就一定不菲,王不死考虑,是不是带回去几件,留着给旺财陪葬。只是看到这些东西都太大,王不死也就放弃,时间急迫,还是先办正事要紧。

    走进厨房,王不死拿起菜刀,就向着二楼走去,二楼是里正李保国的卧室,门虚掩着,因为每天晚上都会有不同的女性前来报道,关上门也不方便。

    王不死轻轻的推开门,菜刀在黑夜之中显得那么的恐怖,刀锋闪着寒光,让人不寒而栗,如果睁开眼,看到这玩意,肯定会给吓破胆。

    看着睡熟的李保国,鼾声如雷,就连外面的雨声都无法把这鼾声掩盖。

    王不死伸出纤纤玉手,在头顶正中线与两耳尖连线的交点处,用力击去,李保国脑袋一歪,昏了过去。

    毕竟王不死下面的行动,李保国估计还是不愿意看到的。

    估计李保国的喜欢比较广泛,对于某一方面的需要极高,对于质量也是会严格要求,因此王不死在李保国的卧室里发现鞭子,蜡烛,以及各种职业服,当然公主服出现在这里也就不足为奇。

    王不死啧啧道,:“这老小玩的都是艺术啊”。

    王不死翻箱倒柜,在柜子里拿出白大褂,以及一次性口罩,手套,大家猜得没错,王不死是在准备手术。

    昏迷的李保国自然是被手术的对象,因为条件限制,没有麻醉散之类的麻醉药物,王不死只能是选择最直接的手段,打昏李保国,虽然粗暴,但是效果很好。

    早在三国时期,华佗华先生就在《青囊书》中就记载了关于给人动刀的方法,基本上也就类似于现在的哪疼割哪,只是华佗没有挑好病人,例如脾气不大好,又对大夫没有多少信任感的曹操,结果华佗很不幸,不仅仅是赔了钱,还赔了命。

    好在他的医术还是一部分得到了继承和发扬,例如后世最最流行的外科手术--阉割,基本上它存在于封建王朝的任何时代,直到大明帝国建立,才取缔了这种侮辱性的手术。

    一切准备就绪,手术开始,王不死的目标很明确,没有过多的犹豫,直接解开了李保国的裤衩子,因为李保国兜裆裤的特殊性,王不死倒是费了一般周折,最后无法,只能是再一次选择最直接的方式,用菜刀把绳子隔断。

    顿时,李保国毫无保留的展示在王不死面前,看过这些,王不死惊讶不已,应该怎么形容李保国,躲在花丛看不见?

    额,就这点玩意,王不死很奇怪这老小子是怎么夜夜笙歌,难道一直用的是道具,王不死邪恶了。

    估计是年纪的原因,李保国的头发很是浓密,只不过长得位置不大好,应该长在脑袋上才是。

    终于王不死开始动手了,王不死弯下身子,一菜刀下去,好吧,解释一下,王不死并不是打算把李保国割了,这是犯法的,作为男主,违法乱纪之事肯定是不会做的,杀狗之仇,不用偿命,就算是烧了小庙,可那也不是自己的私有财产,自己也没有合法拥有权,自己也没有理由找李保国报仇,此次前来,王不死只想好好的惩罚李保国。并没有打算废了李保国。他打算给李保国理理发。这么大的领导怎么能不注意自己的形象,你代表的可是整个五户村,于是对着李保国的光头,用菜刀重新刮了一遍,顿时屋里亮堂了很多。

    接着王不死又把目光转向了李保国的下面,这一次王不死下手的位置是李保国的下面头发,而不是那蚯蚓。额,味挺大的,戴着口罩的王不死差一点被熏到,好在王不死尽到了一位大夫的本分,对于一切病人都一视同仁。不会因为病人不注意个人卫生,就挑三拣四,当然,给钱的除外。

    王不死的刀法很好,有老不死的教授,又有王不死经常杀鸡的锻炼,很快李保国的毛发全无,当然由于灯光不是很充分,王不死难免出现一些小的失误,例如留下一些刀口什么的。

    看着光秃秃的小脑袋,王不死满意了,估计这段时间,五户村的妇女同胞们可能会脾气不好,毕竟没有了毛发,减震不好。

    有的人是天生的,很明显李保国的属于后天形成的,干干净净的,

    解决完李保国,下面就轮到楼上的那两位了。

    小心翼翼的走上三楼,这俩小子估计经常做坏事,怕自己老爹发现,因此把门锁上了,年轻人嘛,总有些小秘密,王不死也是可以理解的。

    门锁了,这也难不倒王不死,毕竟撬门开锁这是一位武林人士必备的技能,门都开不开,还行侠仗义个屁啊。

    不费出灰之力,王不死就把门打开,

    推门而入,屋里黑漆漆的一片,好在王不死的眼神很好,还是能够看清楚床上的人的,接下来就是他们两位,同样的方法把这俩小子弄晕,王不死再一次开始准备,在二楼找的这些装备,王不死还戴着,看着床上的二人,紧紧地抱在一起,王不死废了很大的劲才把他们分开,可见李小国跟他老爹的品味还是不同的,最起码人家的小裤裤就是很正常的红色,虽然花哨了一些,但是款式大家还是可以接受的。

    脱下来两人的裤衩子,额,好吧,毛都没长齐这话说的应该就是眼前这两位吧,稀稀疏疏,没几根毛,难道是吃的不好,营养没跟上,或者是天生如此,理发没办法理了,王不死只能是另想它法。

    看着两人的下面,王不死很像是变态大夫,割了此物下酒的武林奇侠。

    年轻就是好,看看人家李小国这东西长得,比李保国强多了,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这话是很有道理的,李二壮的更是比李小国的强上好几个档次,王不死都有些自叹不如,估计这也是李小国对李二壮爱的那么深的主要原因。

    考虑到两人的特殊爱好,以及特殊身份,王不死打算为留下他们难以抹去的印记,以此来显示他们海可枯石可烂,我们不分离得深厚感情。

    王不死翻过两个人的身体,前面已经没有设计的必要,看着白白的屁股,王不死笑的很邪恶。王不死大显身手的时候到了。

    仓颉造字的故事告诉我们,文字很美,象形,指事,会意,形声,不同的字都有着不同的寓意和指向,王不死打算给两个人的屁股写下点东西,一攻一守,只是这两字,笔画太多,而且也不能很好的表现他们的感情。

    王不死左思右想,终于是想到了另外两个字,只要认字的都懂--公母。

    哈哈,王不死不得不佩服自己的智商,在近十万个字中,竟然能够想到这两个,可见,多读书是多么的重要。想到就去做,马上开始。

    一幅字,既要讲求写法,也要讲究整体布局,偏大偏小都会影响它的美观。

    不过李小国和李二壮很幸运遇到操刀的人是王不死,人家是读过书的,而且写了一手好字,不然如果字丑,而且还写错,难道真的在上面画个叉,重新写。

    想好字体,大明帝国官方字体--馆阁体。选好位置,传统的男左女右。

    既要一目了然,又要布局合理,不得不说这两点,只有王不死能够做到。

    依照两人的不同身份,王不死对这两个字进行合理的分配。公自然是属于李二壮的,虽然他瘦小了一点,但是人家一直也是在上面的,从没有变过,剩下的那字不用考虑当属李大公子。

    刻字是个技术活,自古我国就有在自己身上刻字的传统,例如青面兽狄青,脸上就被刻了字,当然他也是被迫的。

    刻字讲究快准稳,割破的仅仅是表皮,如果你割伤肌肉,只能算是失败,好在经常杀鸡的王不死不用担心这一点。看到自己完成的两副字,王不死很是满意,人们最大的幸福莫过于艺术品在自己手中诞生,看着这两副字,王不死突然想到,是不是应该,抹上一点什么,不然怎么能够保留下去,翻箱倒柜,都没有找到自己需要的东西,王不死很是不开心,只能是回到厨房,拿起铁锅,在两人的屁股上蹭了蹭,王不死很不满意,可是条件如此,只能将就,希望他们醒来能够满意。

    既然自己打算离开五户村,没有钱是不能的,李保国家里有保险柜,里面的东西应该不少,只是王不死没办法打开,这可不是一根牙签就能够解决的事情,只能是在卧室里搜出几两碎银,可见李家人防盗意识比较强,看了看手里可怜巴巴的几两碎银,王不死叹息道,:“算了,少就少点吧,旺财的丧葬费也够了”。

    王不死离开李家,向着五户村外走去。

    客行日日万峰头,山水南来皆胜游。

    布谷鸟啼村雨暗,刺桐花暝石溪幽。

    蛮烟喜过青杨瘴,相思愁经芳杜洲。

    身在夜郎家万里,五云天北是神州。

    天大地大,哪里不可去,大明帝国,我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