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青春太容易望着一个人的背影
作者:我吃提拉米苏   恋综:万人嫌的我爆红了最新章节     
    “你看那边,沈矜月现在真就是众星捧月了,嘴巴都快笑歪了。”

    裴暮蝉顺着许青焰的手指看去,果然看见了被簇拥着的沈矜月那比ak都难压的嘴角,与在一旁尴尬的年舒予成鲜明的对比。

    要说整活还是节目组更会整活,商量投票又怎么样,一次只能投一个。

    许青焰几乎确定了宋恩雅打算将裴暮蝉送走,她们之间没有个人矛盾,不过是成年人世界里的利益冲突罢了。

    至于白锦泽,他和许青焰之间就是大部分就是个人矛盾,其中虽然也夹杂着一些利益冲突,但并不多。

    可那又怎么样呢,拿这个钱不就是给别人添堵的吗?

    做人真的没必要太正常,人生短短几十年,不发癫别人只当你是受气包。做自己就好,剩下就交给报应吧。

    ........

    魔都,七月末笼罩在暴雨之下。

    这座城市永远灯火通明,灰黑色的苍穹之下高楼林立,车尾灯连接着远处的霓虹,猩红一片。

    一上车,林晚粥踢掉了高跟鞋,整个人侧进后排。车内有暖气,她一手脱去外套,一手习惯性的点开那个只有一个人的手机。

    清理了一遍系统后台消息后,熟练的掏出常用手机找到了昨天提前保存的连接,刚要点进去又犹豫了。

    这时,经纪人温芸坐上了副驾驶,砰的一声将车门关好。

    “可以走了。”

    驾驶座是个二十出头的小姑娘,长相普通,驾驶技术不错。车子提前打着了火,稳稳起步后习惯性瞥了一眼后座。

    林晚粥头支在车窗上,细长的眼角透着一丝疲倦。一头黑色微卷的长发凌乱散开,手机屏幕的微光映出她那张清纯到让人挪不开眼睛的脸。

    “陈老狗虽然名声不太好,但还是很欣赏你的,招呼总是要打的,反正有我在,你又不会和陈老狗有任何接触。”

    温芸在开车不久就开始了唠叨,数落着林晚粥过于任性。

    “我知道你性子冷,只喜欢唱歌,但人情世故还是要的。不然这新歌哪里有那么容易能约到,现在好歌一曲难求。”

    “你知道公司费了多少人情才从陈老狗手里约到了歌,他三年就磨出了这一首精品,小样你也听过了。”

    车里总共只有三个人,温芸、开车的女助理,还有后座的林晚粥。没外人,自然没什么话不能直说的。

    “那老狗看着就恶心,不想接他的歌,膈应。”林晚粥正在一脸认真的快进看直播回放,头也不抬说道。

    “你看你,又任性。”温芸扯了扯安全带,转身朝后座看去,“好歌确实能等,但你现在正在事业上升期,等不起啊!”

    “下张专辑最迟最迟下个月底就要定下来了,再耗下去,你的人气肯定会往下掉的。底下多少人都盯着呢,一个个如狼似虎的。”

    林晚粥歌手出道,当初被已经算是小有名气的温芸看中,直接推掉了其他新人,专心带她一个人。

    发展了几年,不仅开始崭露头角,还靠着一张专辑奇迹般击败裴暮蝉,从一个不知名歌手成长成了小天后。

    “你在看直播?”温芸瞥了一眼她的屏幕,从车窗上看到了视频的倒影,“裴暮蝉那个恋综?”

    “你这两天怎么这么在乎她?裴暮蝉已经半年没消息了,人气大不如前,根本没法和你比。”

    “我知道。”林晚粥点头,搭在裙摆上的手不自觉缩紧,脸色苍白。

    画面里,一男一女在干净宽阔的海岛公路迎风骑行,在路边齐肩并排站着看挖机。女生看向男生的目光极致温柔,笑容干净。

    “粥粥,你怎么了?”温芸发觉了她的异样,忙不迭伸手想摸她的额头,“脸色怎么这么难看,不会是感冒了吧?”

    “没事。”林晚粥避开了温姨的手手,咬着下唇继续往下看,“陈老狗的歌我真的不想唱。”

    “不唱就不唱,没事。”温芸知道她身体不好,怕出事连忙答应,“回头我再试试联系人,给你约几首歌。”

    “那陈老狗我看着也烦,妈的一把年纪天天惦记小姑娘,这些年也就靠着这点才华吃冷饭了!”

    “嗯。”

    手机横屏里,男生已经牵住了女生的手,直到靠近小木门才松开。玄关处的对话,午餐做出国宴菜,两个人变成三个人。

    暴雨突至,暧昧的阴雨走廊。

    每一个爆点都被节目组细心的标记了,林晚粥只需要缓缓点击,便将他们一天所有相处的镜头全都快进看完了。

    车内安静了下来,外面不知何时又下起雨,雨刮器缓慢擦着玻璃。

    手机屏幕已经熄灭,林晚粥疲惫的靠在后座,眼睛半阖着。太阳穴莫名发涨,昨天没怎么睡,头又开始疼了。

    昏昏沉沉间,仿佛又回到了乡下初中。

    天边连着火烧云,空气里弥漫着香烛的刺鼻气息,学校篮球场人少得可怜。少年从土墙那头翻了过来,手里抱着一个土黄色的篮球。

    不记得当时说了什么,光线很暗很暗,少年的眼睛明亮。他从半场那头跑到了边缘,捡起篮球扔了出去。

    唰的一声,正中篮网。

    “我们做朋友吧。”少年回过头,冲着她笑。

    可惜她隔天就转了学,那是最后一天,也是她第一次鼓起勇气单独站在他面前。

    关于那所初中大多事情已经忘记,她却仍旧清楚记得那天下午的颤栗,耳朵很烫很烫,火烧云从天上一路烧到了她的心尖。

    青春时期的少年少女仿佛都有超能力,那时候即使操场站满了人,她还是能一眼看到他的身影。

    草稿纸上不仅仅有密密麻麻的公式,还有对于她来说一个很重要人的名字,那是她最真诚热烈的情感。

    林晚粥很喜欢夕阳,所以选在了夕阳见他。

    可是很不幸的是,在夕阳里,是别离的最后一天。

    书桌洞里最下层一本无用的书里,夹着那封永远没法送出去的信,无人知晓,也不会有人再阅读。

    语文课上,老师只说了一句人间四月天,她记了很久。她很想很想回到那个夕阳里,对那个少年再说一句。

    很庆幸,能在这个春天遇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