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贝恩斯的嫉妒
作者:老实人12   降神最新章节     
    海都。
    从一条船上下来了一个人。
    另一个人上前迎接。
    “嘿,施特拉尔,好久不见了。”
    “贝恩斯,你也是。”
    这两个男人,都是西极人。
    但不同的是,一个是德林人施特拉尔。
    另一个是拥有德林血统,但目前是美帝斯人的贝恩斯。
    有一个人曾经和施特拉尔说了很多贝恩斯的坏话。
    施特拉尔也的确是听进去了。
    相比贝恩斯,他更信任那个朋友。
    不管怎么说,也是老牌贵族出身。
    一个贵族出的人,只要没有太落魄,那么他还是要点脸的。就是说他做事会守一些底线。
    不要嘲笑,能做到此点已经很不容易了。
    所以施特拉尔知道,这个贝恩斯——不像是个好人。
    可是不是好人,重要吗?
    又不是做朋友,娶老婆。
    这只是做生意而已。
    “说真的,贝恩斯,我真的没有想到,你会给我介绍生意。”
    施特拉尔和贝恩斯认识,但坦白说,两个人虽有来往,也只是生意上的一些小来往,实则没有太亲近的接触。
    因为他们是同行。
    同行是冤家。
    大家都是卖军火的,自然尿不到一个壶里去。平时没什么交情。
    这一次。
    如果不是贝恩斯主动放低身份,抬高价位,施特拉尔是不会来的。
    二人离了码头,坐上了车。
    车子开动。
    贝恩斯毫无痕迹的问了一句。
    “迪邦现在还好吗?”
    施特拉尔心中一动,不着半丝痕迹的说。
    “还好吧,不过他不是在美帝斯吗?他应该和你比较有话题吧,为什么来问我?”
    当年。
    迪邦,施特拉尔,还有贝恩斯,都是在法斯特混过的,也是在那儿成了朋友。
    但意想不到的是,施特拉尔和迪邦成了不错的朋友,贝恩斯主要却是在利用迪邦,甚至还借了朋友这两个字狠狠坑了他一把。
    如果不是龙根这个人。
    迪邦已经废了。
    甚至可以说,他原本就废了。
    有这么一个过节,三人间的友情也就变了味了。
    毫无疑问。
    迪邦比较信施特拉尔一些。
    可他对施特拉尔,因为贝恩斯,多了一丝防范意识,这让施特拉尔有些感慨。
    现在的迪邦,最信任的人是一个叫龙根的中土人。
    为此,他正在不遗余力的帮助龙根在美帝斯站稳脚跟。
    眼见意图落空,贝恩斯扭头就来找上了施特拉尔。
    听施特拉尔的话,贝恩斯叹了口气:“抱歉,真的,可能是我的方法错误了,迪邦现在对我有很大的成见。所以我现在不大清楚他的情报,能分享一下吗?”
    “啊,听说,我也只是听说。”
    施特拉尔随意的道:“我是听迪邦和我说的,他说的不是太深入,听说他是在这片土地上冒险,发现了一个宝藏,所以才重新有了翻身的资本,也许那个叫龙根的中土人帮了他很多,甚至可能是救命之恩,所以迪邦现在才如此的帮他,应该算是一种回报,我就知道这么多了。”
    贝恩斯嗯了一声,道:“看来,神秘的中土可真是足够神秘呢,随随便便就让一个一无所有的男人重新发财。”
    说到这,他明显言犹未止,却硬生生停下了要说的话。
    直到。
    车子到了四海饭店。
    两人进入到了包间。
    门口,站了四个高高大大的保镖。
    即便是四海饭店的服务员,也要经保镖的手,才能把美食送到房间里面。
    至于饭菜,都是约定好的菜单,不需要说话,直接按已经预定的菜单上菜就行了。
    等菜布完了,人都离开了,这间房,也就剩下他们两个人了。
    施特拉尔也就问了。
    “你搞什么鬼,为什么这次的生意要便宜我?”
    贝恩斯笑了一下。
    苦笑。
    “施特拉尔,可能迪邦对我有些误会,你知道现在打仗,迪邦向上面说我把国家重要的军火物资卖到了中土,导致了上面在查我,诸神在上,我现在无法从国内调货,并且你知道的。这次的货,有些麻烦。”
    何止。
    施特拉尔心里明白。
    这次的货,不是简简单单的长短铳,过气落后的旧铳炮,而是新武器,重火力。
    比如德林冲锋铳,克劳伯速射狁,长型,短型,加装型,甚至还有无后作用力炮和小型狙步炮等物。
    这是目前德林军队现役的武器。
    当然。
    施特拉尔能卖这个是极限了。
    因为这些武器对于德林来说随随便便也就生产出来了,产出过盛。
    所以需要把这多出来的处理掉。
    因此施特拉尔才能到处卖军火。
    但若是坦克,重型大炮,直射铳炮,那就对不起了。这些德林人也缺少。
    “还好你不是要飞机坦克,我暂时还能办到。”
    施特拉尔摇晃手上的单据。
    “但是啊,你要的这批货太大了,恕我直言,中土这片土地上,大军团作战,你有了这批武器也没用,小军团战斗,又有些浪费,你是怎么想的,为什么要这么一批军火?”
    完全搞不明白啊。
    施特拉尔看得出来。
    这批军火,就是贝恩斯给自己手下人准备的武器。
    他手上有一支鬣狗部队。
    这里面有各国的人才,都是一帮人渣垃圾败类。
    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些人比较能打仗。
    换个说法是,如果不打仗,这些人将只能去讨饭。除了开铳杀人,这些人别的都不会。
    他们最典型的就是,给钱就说话,钱足就开工。
    而贝恩斯则专门养了一支大约数百人的这么一支部队。
    贝恩斯笑了一下:“刚才不是说了么,中土很神奇,莫名其妙的,就让一个人站了起来。迪邦,你大约不知道我为什么坑了他。”
    施特拉尔来了兴趣,并且他真的很想知道。
    “对啊,为什么,当年我们在法斯特,那时多好呀,为什么你要这么坑迪邦呢?”
    贝恩斯抽了一支烟,他仿佛想着过去的事,好一会才说:“我在迪邦家里,看到了一张全家相,那是一张油画,迪邦曾十分骄傲的对我说这是他的先祖,我记得这事你也知道吧!”
    施特拉尔点了一下头。
    这事他有印象。
    “是的,当时我还有些好奇,不过是一幅画而已,你似乎有些认真了。”
    迪邦是贵族。
    身为一个贵族,家里挂几幅先祖的画像,是十分自然正常的事。你有兴趣,就看几眼,聊几句,没兴趣就别理它就是了。
    而大多数人,应该是点到为止,看两眼得了,别太认真了。
    可记忆中,贝恩斯当时是有一些失态。
    不过,那也不严重,没什么的。
    谁会把那么久远的事情当了真呢?
    施特拉尔有些好奇,他忍不住问:“那幅画有什么问题吗?”
    贝恩斯笑了。
    依然是——苦笑。
    “画上的男人,是我的祖先。”
    施特拉尔瞠目结舌。
    他愣了好一会儿才道:“哦,哦,诸神在上,贝恩斯,你说的这话,是我理解的意思吗?”
    贝恩斯收了脸上的笑。
    “施特拉尔,我的朋友,你该知道,这不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事情,它让我一直是羞于启齿的,谁也不想有这样的事。”
    说到这,他深吸了一口气。
    “我的家族,很是不堪,被世人嘲笑,原因就是我的祖上有一段不光彩的过去。我的祖母,尹斯特.坦布尔在她十六岁时生下了我爷爷,她没结婚没恋爱,但那个男人就是迪邦的先祖,因为我祖母手上有同样的一幅画,画上的男人,是同一个人。”
    施特拉尔不知该说什么。
    他觉得这没什么吧。
    就听贝恩斯道:“那个男人,他给迪邦留下了贵族身份,富贵荣华。但是我呢,我的祖母并没有得到什么,我的父亲,甚至迫不得已离开家到美帝斯发展。我们一家子能有今天全靠自己……凭什么!?”
    施特拉尔明白了。
    贝恩斯这是心理不平衡了。
    他调查过迪邦。
    他自己也知道。
    迪邦的家庭一直挺好。
    有各种产业支持。
    当年法斯特内乱频频,但迪邦的家族却并没有什么事,整个法斯特打烂掉了,迪邦家族都是上流社会的贵族。
    直到迪邦这一代,才渐渐不行,又被贝恩斯狠狠的坑了一把,才跌落到了底层。
    而贝恩斯一家呢?
    祖上一连三代,基本上都是提脑袋在混饭吃,之所以往外国发展,就是因为贝恩斯的家族在德林名声不好,很多人看不起他们家。
    “所以,这就是你坑了迪邦的原因?”
    贝恩斯摇了摇头。
    “相信我,也许我坑了他,但我其实一直是在注意他的,一旦他彻底废掉,我会像救世主一样出现在他的面前,保护他,帮助他,毕竟,我们拥有同一个先祖,实不相瞒,这些年我一直在做一件事,你知不知道是什么?”
    说到了这里,施特拉尔又有哪里不明白的呢。
    “你在调查那个先祖,显然,你对他身上的秘密感兴趣了。”
    贝恩斯笑了起来。
    “对,先是和迪邦的先人,然后和我的祖母,那是一个长生者,他拥有常人意想不到的寿命,才可以跨越时间到处恋爱。”
    这一刻,贝恩斯笑得十分狰狞。
    长生,世上竟然有这样的人。
    迪邦的先人是二百年前的人。
    贝恩斯的祖母是一百年前人。
    然而,在这间中一百年时间。
    那个在画上的男人却一丝一毫也没有变化。
    长生不说了,还不老。
    贝恩斯发现这一点后心如百爪在挠痒。
    有些事,他没和施特拉尔说。
    那个男人。
    不是人类。
    他是一个,传说中的生物。
    是一个半精灵。
    精灵。
    一个古老的名字。
    虽然从一些秘本记录上来说,只是消失了几百年,但在人类上层社会的封锁下,已经成了传说。
    普罗大众已经把精灵一事当成了传说中的神话故事。
    现在的时代。
    已经没人会相信,古老的童话故事。
    那些故事,有的是假的,但也有一些是真的。
    比如说精灵。
    原本,在西极的大地上,真正控制西极,代表西极,拥有超过于人类文明的,是那些精灵。
    精灵们无论是在工艺,技术,还是别的什么地方,都远远超过了人类。
    甚至,有一段时间,人类王国几乎就是精灵的仆从国。
    但是。
    突然有一天。
    人类开始超过了精灵。
    无论是占领的地盘,还是人类的数字,都远远,超过了精灵。而且,工艺技术,经济文明,也都在逼近,甚至超过。
    这样的情况下。
    人类,觉得,他们该抬起头了。
    他们一直觉得,精灵们太过骄傲。
    骄傲得精灵,不把人类瞧在眼里。
    于是,有了摩擦,然后就是战斗。
    最后,变成了战争。
    原本,战争,是精灵占上风。
    但是有一点打败了精灵族。
    精灵族。
    是长生种。
    长生种的精灵,基本上能活一到两千岁,如果是比较稀有的高等精灵,活一万年的都有。
    甚至,据说,有一种远古精灵,打造了时光之舟,跑外边去了,没人知道这些人到哪儿去了。那些远古精灵,据说只要自己不想死,就能一直的存活下去。
    但长生种有一个毛病。
    那就是生育困难。
    远古精灵就是受困于精灵的生育太低,才发明创造了生命古树,利用母树结果的理论制造后天精灵。
    扯太远了。
    据贝恩斯的猜想。
    这个男人,应该就是一个精灵。
    也许不是纯种。
    在精灵被人类打上门后,世间多了一种精灵,叫半精灵。正常基本没有自由恋爱的半精灵,大多半精灵都是女性精灵被男性人类贵族所强迫的产物。
    因为是贵族的产物。
    总有心软的没舍得杀死自己的孩子。
    但很多贵族也不会收养这种混血孩子。
    于是世间的半精灵也就越来越多。
    根据贝恩斯的猜想。
    正常精灵,打死也不可能对人类女性有感觉,不可能在一起。
    想想也是。
    正常的精灵,起步就是一千年寿命。
    它们要多想不开才会给自己找一个区区百年不到的人类女朋友。更不要说,人类女性的花期短暂,也许不要一二十年,就会样貌丑陋,身材走形。
    这还谈个尸比的恋爱。
    但若是半精灵,就有可能了。
    半精灵一生下来,既不容于人类社会,也不容于精灵。
    相比较一下,找伴侣,还是找人类靠谱一些。
    很多半精灵都是找人类牧羊女当老婆的。
    不过,也不排除,有一个特别厉害的,找了人类社会的贵族,甚至生下了孩子。
    当然,说到长生。
    东方这边也有不少传说故事。
    一切,慢慢来。
    草坪。
    旁边的草垛子上不知何时来了很多人。
    在草坪上,是于和。
    他面容清淡,一袭布衣,却有一种儒士风采。
    在他身前,是新近拜入清溪剑派的三个人。
    刘醒非和蛇妖二女。
    虽然是花钱进来的。
    但既然要打清溪剑派的名声,至少也要学一手清溪剑派的剑法。
    这在清溪剑派的规矩里,叫授剑。
    按正常的规矩。
    新人入门,指派一个大弟子也就可以了。
    但一来于和与师弟师小侠关系不大对付。
    二来师小侠虽然号称是清溪剑派的长老,是于和的师弟,但在于和刚刚入门时,他才是大师兄,于和的基础剑法就是跟他后面学的。
    可这两个人的天赋是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
    于是没出几年。
    于和成了师兄。
    师小侠成了师弟。
    这让师小侠一度没了面子。
    有了这么一层过节,两人关系怎么可能真正好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