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1章 去送别
作者:巴克   穿到1983,我成了最强丑妇最新章节     
    关于小红的爱情,乔荞已猜出了结局,她和牛氏的想法不谋而合——地位悬殊的爱情没有啥好结果,单相思的爱情更不会有好结果。
    才过了十几天,夏天的热度已透过屋顶将热能传递进了西厢房。
    乔荞喝了几口木瓢里的凉水,她喜欢喝牛窝堡子的山泉水,有种微微的甜,她数着日子,数着数着却有些糊涂。
    昨天小兰来送饭,她问小兰现在是农历的几月初几,小兰懒得回答她,跑回厨房告诉了奶奶,牛氏端着碗正在嚼一块野兔肉,听了小兰的话明白过来:乔荞是想知道自己分娩的日子。
    “去告诉你二婶,今天是农历六月十九。”
    小兰撅着嘴跑来敲了一下窗户板子,说完话又跑了。
    乔荞一听笑了一下,都农历六月十九了,如果没算错,马上就入伏了,过不了多久就会立秋,瓜熟蒂落,自己腹中的孩子也快降生了。
    如此想着,她趴在窗户洞口朝院子张望,很奇怪这些天没有看到小红从屋子里出来,也没有听她叽叽喳喳的叫嚷。
    乔荞心想小红这回是真伤了心,只有伤了心的女人才会把自己关起来疗伤。
    可惜,她想错了。
    小红才不会轻易放弃爱的机会,更何况,她决定要做一个对爱情忠贞的女子!
    六月二十六这天,修路队接到上级的命令,鉴于他们提前完成了牛窝堡子的勘察测绘任务,上级决定留一部分工人看着修路,史和平和几个技术骨干将去往更远的地方工作。
    当然,上级对牛窝堡子的群众积极配合修路的精神相当满意,为了表示谢意,上级从县城调派了放影队的人来毛家梁镇,特意安排放影队前往牛窝堡子给乡亲们放一场电影。
    日子就在六月二十六这天。
    对于牛窝堡子的人来说,这是天大的喜讯,甚至比过年更让人激动万分。
    史和平因为要马上离开,对牛窝堡子的村民表现出了少有的热情,脸上紧绷的肌肉也放松下来,笑意荡漾在他的唇边,使得本来英俊的他更加迷人。
    村长一大早就召集了牛窝堡子的村民到山梁中腰的打谷场,他们将打谷场收拾得干干净净,全村老少都伸长了脖子等待着放影队的出现,村长为了表示对放影队的重视,特意派了村里四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骑着马去迎接。
    一直到太阳落山,放影队的五六个人牵着马终于到达了牛窝堡子。
    他们在村长家吃过饭,这才去了打谷场。
    一时间柴油发电机发出可怕的轰鸣声,随即电灯发出耀眼的光芒,照亮了牛窝堡子的半边天空,村民们的脸上有着极度兴奋的表情,小孩子们在麦场上尖叫、嘶喊、狂笑,恣意表达着他们的喜悦!
    全村的人都来了,包括修路队的工人。
    小红来得迟,她看着小兰和爹搀着牛氏出了院门,犏牛抱着两个小木凳子跟在后面,她抓紧时间梳洗打扮好之后来到了打谷场。
    乌泱泱的人挤满了打谷场,牛窝堡子的人们和小红一样,惊奇地看着挂在两棵树之间的屏幕——明明是一块白布,上面却有着清晰的人影在演戏。
    这就是电影了!
    小红睁大眼睛看了半天,屏幕上正播着一部武打片,情景十分热闹,可是她没有心思看进去,她怀里揣着那双鞋子,鞋子用一块花巾裹得严实,她寻找着史和平的身影,这么多的人,哪能看得清谁是谁。
    她在人堆里窜来窜去,幸好,牛窝堡子的男人女人都被电影迷得魂魄出窍,没有人在意她的动静。
    从前到后,从左到右,小红都没有看到史和平在麦场。
    难道他在修路队的帐篷?
    小红的心一阵窃喜。
    正要往麦场外面走,迎面撞上一个人,定睛细看,原来是一起在修路队做过饭的妮子彩霞。
    “小红,你去哪里?”彩霞扯住她的衣袖问道,这个和小红同岁的妮子老实得有点过头,平日里总让村里人欺负。
    “我回家去。”小红回答,不想多说话。
    “我去茅厕,我拉肚子,今晚吃多了修路队的饭——难得今晚饭里肉多,我肚子有点疼。”彩霞捂着肚子表情有些好笑。
    小红一听忙问:“史队长呢?他咋没来看电影?”
    “他要走了——可能明天,也可能后天,他在收拾东西,正好守帐篷,其他人都来看电影了。”
    彩霞说着放了一个响亮的屁,她自己噗呲笑出声来,小红捂着鼻子闪开,听着银幕上的吵闹声,她感觉有无数只蚂蝗在啃咬着腔子里的心。
    他真的要走了,也许,今晚是最后一次机会了。
    多好的机会,他一个人在帐篷,深山老林的帐篷,这是老天给小红准备的最佳时机。
    小红抑制不住全身的激动,匆匆行走在夜晚的山坡野岭,风从树梢上漫过,吹进林海深处,卷起阵阵松涛,远处有野兽的尖叫,夹杂着猫头鹰的哀鸣,一切在小红听来象是一首为她而谱写的情歌......
    果然,史和平的帐篷里亮着一盏马灯。
    小红毫不犹豫地冲下山坡,气都没喘一下走进了史和平的帐篷。
    “谁——”史和平在整理一些资料,听到响声迅疾转身。
    “史队长,我——牛小红。”小红的脸在灯下艳如桃花,汗珠从她的额头和鼻尖滚落下来,像是花瓣上的露珠。
    “你来做什么?”史和平紧张地盯着她,一点都不欢迎小红的到来。
    尤其,此时是夜里,他一个人在工地的帐篷。
    “听说你要走了,我来给你送行,我到放电影的地方找你,有人说你在守帐篷,你不害怕吗?”
    小红看了看帐篷外面,无数只蛾子和飞虫扑了进来,它们在马灯的光亮里飞舞,扑腾,最后掉进了灯下的洗脸盆里,盆里盛满了水,是专门来收集这些飞虫的。
    她心想,史和平是有多残忍啊,居然用水来淹死这些可怜的小东西。
    但她的心对他没有半丝厌恶,相反,她在看到史和平的一瞬间,全身的血液都沸腾起来,她觉得自己也是一只可怜的蛾子,不顾一切地要飞向史和平。
    他是她想要的光明,唯一的光明。
    “我害怕啥?你是说这森林里的野兽吧,好多野兽都怕光,马灯会着到天亮,临睡挂外面就是了。”
    史和平的脸色和往日一样严肃,他不会问小红这么多天怎么没有来扫盲班,也不会问她这些天在做什么,小红的一切与他无关,这个乡村妹子,偷走了他爱人的照片,想着能得到他的爱,真是异想天开!
    史和平心里反感着她,但又觉得没必要做得太绝情,反正明天就要离开这里了。
    “是,我明天要走了。”他加一句,转过身整理东西,等着小红离开。
    小红笑了一下,许多天她都没有笑过,她被痛苦和思念折磨得几近崩溃,面对史和平,她克制着自己,不让自己再冲动着扑过去。
    要想得到这个男人,需要付出相当大的勇气和忍耐,还需要相当多的时间。
    “知道你要走,我给你做了双布鞋,来,你试一试,看合脚吗?”
    小红拿出鞋子放在了史和平面前的桌上。
    “我不要。我有鞋子——谢谢你!请你拿回去!”
    果然史和平拒绝了,拒绝的干脆利落,很符合他的个性,也符合小红的想象。
    并且,他后退一步站直身子,警惕地审视着小红的动机。
    他怕她像上次一样扑过来抱着自己不放!
    “我亲手做的,千针万线呐,好歹你给我当过几天老师,教我识过几个字......你要不喜欢也留着,当个念想!”
    小红说完走出帐篷。
    “等等——”史和平在喊,他追了出来,将鞋子塞进小红的手里,说道:“谢谢你的好意,我真的不要,还有——真是对不起,牛小红同志,我有对象的。”
    后面的几句话他说得很温柔,小红听出了他的歉疚,而她不需他说这些,有对象又不是结了婚成了家,她会缠着他不放,哪怕明天他去了海角天涯!
    “穷人有穷人的心意,史队长,你可以嫌弃我出身在穷人家,但不会嫌弃穷人的心意吧?”
    小红的眼里噙满泪水,泪水在帐篷里稀薄的灯下泛着若人怜惜的微光,史和平的心被什么扯了一下,他收回了鞋子,小声说道:“那成,谢谢你,你回去吧,我就不送你了。”
    小红有些失望,这么黑的夜,这么高的山这么密的林,史和平居然没有要送她回去的意思。
    可见牛氏的话多有道理——男人喜欢一个女人会象疯狗一样撵着她不放,而史和平正好不喜欢她,所以无视她的存在,无视她的热情。
    小红点点头,她走了几步,本想坚定地往前走,但她管不住自己的心。
    她的心如同千万只鸽子在扑闪着翅膀,她被这些翅膀凭空架起,挟持着她转身向史和平跑去。
    扑通,她跪在了他的脚下,死死地抱住了他的双腿,低泣着、颤抖着说道:
    “求你带我走吧,带我离开吧!求你娶我吧——现在——你做啥我都愿意——我的人是你的,我的心是你的——求你可怜我,要了我吧,没有你,我活不成啊!”
    轰隆隆一声响,西边的天空被一道紫色的闪电撕裂开来。
    一场暴风雨即将到来。
    雷声和闪电让史和平整个人都懵了,他低头看着牛小红,她双膝跪地,脸紧贴在他的腿上,双手死死地抱着他的腰,她可怜得如同一只受伤的绵羊,足以让每一个男人为她心动。
    史和平的双手缓缓垂下去——垂下去,他的手指触到了小红的头发,再触到了她的脸庞,她的脸上泪水纵横,打湿了史和平的指尖。
    他长叹一口气,胳膊凝上力气,用力一提,将小红抱起。
    然后,揽在了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