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章 岸边的虎
作者:种月   从零开始开荒,打造最强部落最新章节     
    见渔民们有些惊慌,长乐也就不再瞒着他们了:“不用紧张,我父亲现在已经知道消息了,我走的时候给他留了信的,而且我去轩辕部这事,去年就已经和轩辕部商量好了,所以说你们完全不用担心的。”
    渔民们这才稍微安心了一些,但毕竟让他们这些渔民送一个王子去轩辕部,也不由得他们不紧张啊,要是有了危险,他们必须得以生命去保护长乐,不然的话,他们这辈子都不要再想回华夏的事了。
    随后他们这这样,以比较沉重的气氛,缓缓的继续前行,直到看到轩辕部的人在岸边的活动痕迹,他们才完全确定自己已经到达了轩辕部的领地,至于轩辕部的青丘山到底在哪里,他们谁都不知道,倒是长乐知道只要看到轩辕部的码头就算是找到地方了。
    两岸边景色的变化,也让长乐有了些兴奋,他还让渔民把船往岸边靠一些,他好观察一下那些树,是不是自己认识的,他也想知道自己在轩辕部,到底能够获得多少东西。
    原本一直对动物没啥兴趣的长乐,在遇到江豚之后,突然感觉动物也是非常有趣的,非常的神奇,其实再仔细想想华夏,能够和人类成为朋友的动物很多,江豚并不是特例。
    狗被白风从狼驯化至今,已经变成了一种和人类亲密无间的动物,且它也足够聪明,要是能够训练好的话,不但能够听懂人的话,还能够帮助人去干活,保护人类也是它的能力之一。
    隼,鸽子虽然是要笨一些,好像完全听不懂人说话,但同样可以被驯化,华夏驯化的动物已经很多了,但能够彻底以朋友的身份和人类相处的,现在却只有狗,其他的更多像是一种工具,能力不够了就是食物,华夏还没有出现过杀狗吃狗的情况。
    江豚虽然很聪明,但却一直生活在水中,鱼离开水就会死,哪怕是大河,也极少能够见到江豚的踪迹,所以长乐也没有想要驯化江豚的想法,这样过于聪明的动物,难以被驯化,长乐也只是想要交这么一种朋友,让大河看起来不那么危险。
    兵部的人对于位置非常的熟悉,现在他们连三分之一的路程都没有走完,一路上也没有发现长乐他们的踪迹,这也算是一件好事,至少说明他们并没有出危险。
    长乐并不敢随意上岸,他虽然很想立刻就开始自己的工作,但自己身边陪伴的,都是渔民,虽然也有武器,但和战士相比就差了太多了,他在路上的时候,已经看到过数次老虎在岸边徘徊了,也许是在喝水,也许是在狩猎,但这更是意味着,岸上非常的危险。
    不过他们也不可能做到一直不上岸,时间久了,船上的木柴还是要靠岸去补充一下的,渔民们并没有想过这次会出来这么久,为了轻松些,船上并不会一次性准备太多的物资,虽然现在这种天气不需要取暖,可是做饭烧水也是要耗费柴火的。
    所以在柴火即将耗尽的下午,他们决定靠岸去找些木柴,长乐也跟着上岸了,渔民们也必须得拿着武器,用心保护长乐。
    长乐为了不给他们添麻烦,很识趣的没有往林子里走,只是在岸边徘徊,观察着地上的植被,这里河岸边的水生或者半水生的植物,有好多种都是长乐没有见过的,于是长乐便立刻去取了自己的小铲子,开始蹲在地上采集标本。
    渔民们同样没有深入林中,岸上有许多零散的木头,很多树都像是被某种力量推倒了一样,直接折断了,或者说根被拔起一半,现在依旧顽强的活着。
    他们找那些比较小的树枝,已经比较干的,用斧头砍碎,大小适合在船上用,然后便往船上搬,长乐还在一旁,在几个渔民全神贯注的保护之下,寻找着自己没有见过的植物。
    长乐不知不觉的往前走,看到了一种开着小黄花,并不是完全水生的植物,他刚要凑近仔细观察,然后下铲的时候,旁边的一个爪印吓了他一大跳。
    圆型带指的,大小比大手还要大些的兽爪,立刻就让长乐警觉起来,这明显就是一个虎爪,而且体型还不小,他迅速半蹲抬头,向四周望去,并没有看到老虎,不过这爪印还是比较新鲜的,老虎大概是离这里不远的。
    长乐的额头有些冒汗了,老虎的力量和速度,都太可怕了,他们这些人,这样的武器,还真对付不了,被老虎拍上一爪子,估计骨头就得断掉,于是长乐也不再管那株植物,连忙站起身来:“快点离开这里,这里有老虎。”
    渔民们听罢,瞬间往长乐身边一靠,几个人把长乐给包围起来,手里的长刀和鱼叉都已经举起,眼睛死死的盯着林子里。
    长乐根据老虎的脚印,看到了老虎进树林的位置,那里他感觉幽暗恐怖,于是加快了速度往回退,眼睛也一刻都没有离开那个位置,生怕老虎突然冲出来。
    他们迅速的走到了船的位置,好在柴已经准备的够多了,被同伴提醒了之后,砍柴的人也顾不得还没有抱上的柴,只拿了个斧头迅速的奔跑,直到上了船,解开系舟的绳子,把船迅速么推离了岸之后,他们才算是放心。
    白风把包里的植物标本拿出来,一个个的摆放在甲板上,嘴里还说着:“荒野确实危险,就这么一次,就遇到老虎了,虽然只看到了爪印,但肯定离岸边不远,这里的老虎数量,比咱们华夏多太多了啊。”
    正说着,一个渔民大喊一声:“快看,老虎!”
    长乐猛然抬头,果然看到一头老虎从林子里走出来,盯着他们的方向,并且抬头嗅着气味。
    幸亏他们走的快,不然再近些的话,保不齐老虎会跳下水来追他们。
    长乐听白风讲过,吃过一次人肉的老虎,就会喜欢上人肉,专门找人去吃,因为人的肉里有足够多的盐份,其他的动物并不能像人一样,能够找到那么多的盐,所以只要找到一点带盐份的东西,都会一直去舔,而人这种血肉里富含盐份的食物,就是那些猛兽的最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