镖局虽然在各类武侠小说里面都比较多的出现,但镖局的地位其实是不高的。
镖局是专门为人保护财物或人身安全的机构,又称镖行。
古代镖局涉及的行业主要分为“信镖、票镖、银镖 、粮镖、物镖、人身镖”这六大派系,运送的东西也是各有不同的。
如果大家不知道镖局究竟是干什么的,那么按照后世的职业划分,我们可以把镖局以现代行业的概念进行解释,那么大概就是古代的物流行业,与保镖行业的组合。
镖局主要是运送货物的,主要分水路和陆路两种。
镖师上路,不但要会武功,还必须懂得江湖上的唇典,即各省黑道里面的行话,你得人头熟,以便同劫镖的绿林人物打交道,要不然你武功高强也是双拳难敌四手。
走镖时,如果发现路间摆着荆棘条子,必须做好准备和劫路人见面,如果攀上交情渊源,彼此认同一家,有什么三亲六故的,这里便可顺利通过,否则只好凭武艺高低见分晓。
而余寰就是那种凭借自己武功打出招牌来的,他在黑道上不像是他师弟周侗那样人头熟,而是向来都靠着这一把九环刀和一手随心镖说事,愣是把黑道打怕了,听见了他振威镖局的名声,没人敢劫掠镖车。
而这靠着武艺所闯出来的名声,很大程度上是不能和达官贵人相比的,因为人家手上有权利,所谓“县官不如现管”,就是余寰这样的老武林名宿,见到了韩存保也不敢炸刺,偏偏他余化龙就非得要去找野火吃。
“要我的命,小爷先要你的命!”
余化龙一晃这手中虎头枪,“刷刷刷”就直取韩存保面门,一扎眉心二扎心,第三枪斜挑咽喉。
韩存保手里面只拿着一把佩剑,长度和其重量上都比较吃亏。
这兵器相斗,无关乎双方力气大小,只要是你有一方手里面的武器不够重,那就挡不住对方的武器。
因为这兵器的承受力是有限的,就像是后世经常有人讨论鲁智深和武松谁厉害,实际上鲁智深那六十二斤的禅杖只要砸在武松的戒刀上,那戒刀就得崩口卷刃,那还有个打吗?
韩存保久经沙场,明白这个道理,不能和他余化龙的枪硬碰硬,他这把佩剑受不了,于是使出了马明王的“闪电法”剑术,用步法配合长剑,出手快如闪电。
就是那明代何良臣写的《阵纪》,所记载的“卞庄子之纷击法,王聚之起落法,刘先主之顾应法,马明王之闪电法,马超之出手法,五家之剑有传。”
而这位“马明王”的身份其实有很多人怀疑,因为广义上的马明王值的是一位女性神明,大名鼎鼎的蚕神,和剑术也是不沾边的。
而还有人说“马明王”指的是明朝将领马芳,这也不太可能,因为这剑术肯定不是明朝才流传下来的,应该是更早。
而实际上,这位“马明王”就是我们常说的“马王爷三只眼”里面的那位马王爷,又称华光大帝。
因为马王爷还有一个“水草马明王”的称呼。
马王爷即马神,他的来历说法比较多:一说其原身为如来身边的至妙吉祥,因烧死独火鬼,违反佛家慈悲为怀的教义,被贬入马耳山娘娘腹中投胎,生下后有三眼,天赋异秉,三眼挪门,可见三界。
这位华光大帝马王爷可是个不亚于齐天大圣孙悟空的人物,《四游记》里面《西游记》写的是唐僧取经,《北游记》写的是真武大帝,《东游记》写的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而《南游记》里面写的就是他马王爷为报父仇,大闹龙宫杀了龙王,偷紫微大帝的金枪受困而死。
第二次投胎至炎玄天王家,大闹琼花会后,自称为“华光天王”,为救母,大闹天宫、人间和地狱,终皈依佛教,修成正果。
但见那韩存保手中宝剑频繁变化方位,频繁刺出,在那余化龙身边起起落落,倒也是不丢威风。
但是,余化龙的虎头枪还是长兵器,其能力与长度要比佩剑要长,两个人斗了个旗鼓相当。
但是,闻焕章与曹正在楼上来观看,闻焕章是不懂得武艺,曹正还能看出点。
以曹正来看,这韩存保兵刃上不占便宜,要是再打上一阵子,恐怕要不敌落败。
曹正现在心里面可是极其矛盾的,矛盾的就是自己也不应该想办法制止这场争斗!
要是化解争斗,那余化龙就凶多吉少了,他得罪了韩存保,振威镖局也跟着吃挂落!
毕竟这余寰是曹正师祖爷陕西铁臂膀大侠周侗的师兄,这都算是一家人,要是让他出了事情,到时候他没脸去见师父“豹子头”林冲啊!
可要不阻止,万一这余化龙一枪把韩存保挑出来个好歹,自己这酩酊居刚开业也就歇业了!
这余化龙这小子可是真的能干出来这事儿的!
曹正这边急得冒汗,而那闻焕章也在这边急得不行,他不想让韩存保死在余化龙枪下,可是他眼看着余化龙少年英雄,也不忍他身死,便想了个办法。
“韩节度!圣上驾临!”
闻焕章心说这个节骨眼上,只能够诈称是皇帝到了,他们才有可能停手。
那边韩存保一听皇帝来了,吓了一跳,立刻跳出了圈子,跪在地上准备接驾了。
按说这韩存保跳出战圈,是余化龙偷袭于他的一个绝好机会,但是余化龙却没有这么干。
这并不是余化龙光明磊落,要是往常,余化龙的凶狠性子,早就一金镖打出去跟上来了。
而他余化龙现在听说是皇帝驾临了,也是慌了神了!
封建时代,那是要讲究一个“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那皇帝来了,余化龙是再没有胆子造次了!
余化龙这小子倒也不笨,心说自己的手里拿着长枪,要是御驾来了,那还不惊了圣驾,再给御林军当成了刺客怎么办?
于是,这小子一跃而起,跳上马背,直接就催马一溜烟跑了。
这余化龙一口气跑出了东京汴梁,直奔山东,去水泊梁山了。
而那韩存保只道是皇帝驾临,跪在地上也不敢抬头,耳听得四周乱哄哄,也不知道情况。
见余化龙走了,那闻焕章才下来搀扶韩存保,千万个赔不是。
可那韩存保却不依不饶,非要手下备马提戟,非要追上去不可。
正此时,但见远处街上远传来踏歌声入耳。
“黄庭起祥烟缭绕空悬飞,香芬馥喷龙涎,宝录翱翔跃凤篇,散景云间……”
歌声洒脱不羁,却又清净自然,歌声之中,又隐约传来些笛声,其声音穿云裂石,叫人忍不住侧耳倾听。
“此为天花引!”
闻焕章博闻强识,当场辨认了曲目出来。
天花引,又名“黄庭赞”,由于辞语空灵玄奥,相传为韩湘子所作。
但见不远处有一手持长笛的蹁跹公子,踏歌而来,时而吹笛,时而吟诵。
“此人仙风道骨,必然不是寻常人物!”
闻焕章只觉得此人气度不俗,而那韩存保在听闻了这笛声之后,只觉得自己那满胸襟的怒气都叫人给掏空了,一时之间,竟然不再生气了。
就像是有人把他胸膛之中的气息给导水归流,百川入海一般散去了。
“闻先生,且走吧!”
韩存保消了气,细一思量,自己与个半大孩子一般见识,也是丢人,于是便率众离去。
而那蹁跹公子迤逦行至那酩酊居前,曹正见他气度不俗,不知是哪一家的王孙公子,便下去相迎。
“敢问是哪家公子,请楼上序谈!”
曹正话音刚落,只见那人哈哈大笑,“在下云游四海,浪荡天涯,偶经此地,讨碗酒喝喝!”
曹正看他那个样子,怎么也不像是个闲散浪人,但想来新店开张,总不能撵客人吧,何况东京城藏龙卧虎,万一这人有什么大来头呢?干脆结个善缘吗!
于是,便把这位年轻人请到了内里去,挑了张清净之处款待,上了好酒,并几般果品。
那人端起酒来,呷了一口,只说道:“好酒,好酒!”顷刻之间将那一壶好酒都给饮得一干二净。
“一瓢藏世界,三尺斩妖邪。解造逡巡酒,能开顷刻花!”
那人边说,一边把手中酒杯往地上一扔,随即便吹起笛子来。
说来也怪,小小一支笛子,却有如此仙乐般动听,在场众人,无不为之倾倒,引百鸟落于檐上。
就连未曾露面的李师师,也被这笛声吸引,在楼上账房之中侧耳倾听。
一曲罢,满堂彩,曹正见他笛声悠扬,正欲再添酒,那人却直接起身,径直走到了外面去了。
等到曹正反应过来之时,那人已经走了,只看见那人所座的桌上留下一副弹弓。
旁边还有一张字条,上写着,“路行云蒙山,得东方韫所托,故送宝而来,此乃金弓银弹,转交狄子永华。”
这弹弓,内嵌金条,通体描金,旁边一个绣白鹤的袋子,里面都是圆滚滚的银弹。
这可不是“丫”形状的弹弓,而是弓形弹弓。
中国古代的很多传说、小说、历史文献中都记载了使用弹弓术的人物。
最知名的要数二郎神,他挟弹弓,携猎犬的形象成为古代弹弓术的最佳代言人,有诗云,“腰挎弹弓新月样,手执三尖两刃枪。斧劈桃山曾救母,弹打鋋罗双凤凰。”
而这把金弓银弹,乃是八两金道士东方韫从云蒙山王敖老祖出寻来,欲交给狄泉,奈何他身在远方,便托了一位友人将此宝带给狄泉。
不过,他这位朋友,那是天性浪荡不羁的,今天到了这东京汴梁酩酊居,掐指一算,算出来了这酩酊居与狄泉之间的关系,故而到此,借讨酒喝,留下此宝。
曹正吃了一惊,用衣袍遮了这宝物,然后便将其抱到了二楼去了,与李师师诉说此事。
李师师也是个满腹经纶的才女,听得是手持横笛,姿态蹁跹的公子,又仔细听了他吟诵的诗句,已经知晓他是哪路神仙,便叫曹正在后院排摆香案叩谢。
(不要以为我在写修仙噢,这些出场的神仙有一个算一个,都是有用的,你们猜猜这是谁,最后这些神仙将会披露主角来到这个世界的真相噢。)
(《水浒传》里面本来就有神仙鬼怪,这是演义小说里面非常精彩的一环,我并不想要舍弃,包括108将是天罡地煞的这个设定也是一样的,没有所谓的纯粹的好人与坏人的分别,每个人都是复杂的个体。)
而那金弓银弹乃是云蒙山王敖老祖所抟炼的仙宝,能够诛杀妖邪的。
那八两金道士东方韫行走江湖,听得狄泉破了高廉妖法,知道狄泉有金缕鬼脸,但是却无一件诛邪法器,故而回云蒙山王敖老祖处为他求来。
一来是这东方韫与狄泉对脾气,颇为喜爱,二来昔日东方韫与一众师兄弟之中,只和狄青最好,既然遇见了他的后人,自然要照顾一下。
这边酩酊居内众人,也是见到了那位神仙,只是这些人肉眼凡胎,不识得真仙到来,只道是哪一家的浪荡公子混酒喝来了,听了他一曲笛子,只觉得浑身上下舒爽罢了。
而这件事情在东京城内不胫而走,虽然那些贩夫走卒,富商大贾们看不出其中的玄妙之处,但当日客人里面,有文人墨客,觉得那人不同寻常,便到外面宣此时,被那和尚道士告知,那人该是一位先人。
这三人成虎,众口铄金,这种事情本就玄乎其玄,神乎其神,再加上老百姓大肆宣扬酩酊居遇仙一事,各种版本应运而出,有的说是先人下凡,有的人说是圣人显圣,众说纷纭,但是所有人里面没有说酩酊居半个不好的,都说这里能欲仙,也是快好地方,无形之间,倒是给酩酊居做了一个大宣传。
却不曾想,这一番风波,竟然引来了一位身份了不起人物到了酩酊居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