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云柔的结局,她早就想好了
作者:颜小妮   抄家前,皇后搬空渣夫库房去流放最新章节     
    “爹爹,咱们有锅了,起个灶就可以开始炖羊汤咯。我特意扯了很多藤回来,可以用来编制一些碗,垫上大树叶就可以装菜。旁边有竹子,再砍一根竹子来,做一些竹碗盛汤。”
    “好!爹爹去。”
    “爹,我去。”云瑾说着,就起身走了出去。
    云倾一脸的兴奋,将从山里扯回来的青藤发给云家其他兄弟,编织成一个一个的小碗。
    “悦儿,染儿,你们去旁边摘一些大树叶来洗干净,咱们将这些树叶垫在藤碗里,就可以吃东西啦。”
    “是!大姐。”云悦急忙拉着云染转身就去旁边摘树叶,云染一句话也没说。
    有了白虎大杀四方的先例,差役们死的死伤的伤,对于云倾的举动,也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再多说什么。
    云倾要的就是这个结果。
    弄死太子的人,还能让他们无可奈何,有何不可?
    这一路上,他们会遇到无数次的危险,但是每一次都能逢凶化吉,确实是有人在暗中相助。
    以前她一直以为是赫连壁,但并非是他的人。
    爹爹曾经怀疑过,赫连壁的母妃算不得十分得宠的宠妃,只是还过得去吧。
    她娘家也没什么势力,所以,他有什么实力在这流放的路上和太子硬刚啊?
    但那时候,她被猪油蒙了心,在云柔的花言巧语下,一口咬定就是赫连壁。
    她仔细的思量着,朝中能与太子抗衡的,又愿意在此时救他们云家的,会是谁?
    关键是,太子已经把持朝政两年了,能与太子这样抗衡的,恐怕没几个人。
    莫非是那位最后手刃赫连壁的太子亲叔叔赫连珩?
    赫连珩是先皇最小也最宠爱的儿子,据说先皇曾经属意的帝王人选便是这位小皇叔。
    但后来先皇驾崩,赫连珩尚小,皇位并未传给赫连珩。
    赫连珩在先皇驾崩后,也跟着他母妃去了珩州,此后再也未曾回京,甚少有人见到这位曾经被宠极一时的小皇叔。
    他们家与赫连珩并无任何交集,这位小皇叔不仅身体不大好,而且还是个瞎子,行动也不便。
    前世,他后来视力似乎恢复了一些,杀了赫连壁后,他还为云家平反,并且追封了她爹爹。
    记得那日,他在云家的墓群前坐了许久,都不曾离去。
    赫连壁死后,她的魂便开始有些飘忽,再多的,她似乎有些记不起来了。
    难道流放路上一直暗中护着他们家的,就是那位小皇叔吗?
    她得要好好查探查探才是。
    云悦和云染摘了许多宽大的叶子回来,洗干净后垫在藤碗里头。
    其他人去捡了一些柴火回来,准备烧一锅热水,将那只羊和兔子以及金鸡都收拾好。
    云瑾切了许多个大竹节做汤碗。
    云柔站在云倾身后,这样的云倾,她从未见过。
    “姐姐,你……”
    “柔儿,赶紧生火,把火生旺一些,我饿了。”
    生火?她哪里会生火啊?
    “姐姐,可我……不会生火啊。”她又不是生火丫头,她为什么要做这些粗活?
    她的手,得要保护好才是。
    “柔儿,咱们府上,就属你最聪明。你这么聪明,我相信你一学就会。毕竟咱们现在不是在王府,流放路上啊,只得自己动手了。
    你看,我手这么娇嫩,你不会想让我去生火吧?”
    “姐姐,你在想什么呢?我怎么可能让你去生火呢?只要有我在,我断然不会让姐姐去做这些粗活的。”
    “嗯嗯,我就知道柔儿最好了!你这么聪明,相信一定能很快就将火生起来的。
    爹爹,你看,柔儿这么能干又聪明的闺女,若有朝一日咱们回京了,你可不许亏待了她,柔儿都入府也这么多年了。”
    说完,云倾又朝着镇南王眨了眨眼,那双bulingbuling的大眼睛,似会说话。
    听着云倾的话,云柔心中大喜,之前她一直都在一旁提点这个蠢货,叫她要镇南王给自己上族谱。
    只有上了镇南王府的族谱,她才是镇南王府真真正正的二小姐。
    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这么些年过去了,她一直没能上云氏的族谱。
    只要她出自云氏,将来……她便也有了高贵的出身,谁都不得再小看她半分。
    镇南王看着云倾点了点头,笑道:“倾儿你放心,患难见真情,若有朝一日我们还能回京,爹爹一定不会亏待了柔儿。”
    “嗯嗯,爹爹,柔儿可是我们府上最聪明的姑娘,这一路上又一直背着我,对我又这般好,任何事情都亲力亲为,实在是难能可贵。”
    “爹爹都看在眼里!”
    这父女两人一唱一和,瞬间哄得云柔一愣一愣的。
    云倾看着云柔,在心底冷笑了一声,她还想活着回京城去?
    那是绝对不可能了!
    她的结局,她都已经想好了。
    比如,吕后对待那位戚夫人的方式,就很不错。
    她一点都不觉得吕后狠,反而,她极为欣赏。
    只有真正经历过的人,才会懂得,那是怎样的一种痛。
    先要她一条胳膊,再要她一条腿,直到两条胳膊两条腿都没了,她还有皮的嘛。
    让她享受剥皮抽筋的乐趣,岂不快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