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1章 明明是孩子妈妈不给他名分。
作者:长江以北   婚礼当天,挺孕肚改嫁前任他兄弟最新章节     
    陈铮半天也迈不开脚步。
    也不知道站了多久,久到他觉得双腿都麻了,才幽魂一样,失魂落魄的拿着水杯下了楼。
    ......
    二楼主卧。
    亲吻发出的声音让姜千寻脸红,身体发紧。
    她迷迷蒙蒙的已经困了。
    不知过去多久……
    时间也说不出是快还是慢……
    等姜千寻窝在男人怀里被吻得逐渐睡过去时,床头上的时钟,已显示凌晨五点。
    满脸餍足,但因为她怀孕大着肚子,无法彻底满足的男人,只得亲了亲她脸颊上预留的嫣红,起身,穿上西装外套,下了楼。
    外头,早就收到信息的宋叔,已经起身过来,在等着了。
    刑冥遇迎着凌晨晨曦之初的寒风刚出去,大长腿才迈下石阶,一抬头,就看到一道熟悉的人影站在姜家别墅的庭院,眼睛直直地看着他。
    主屋门前,陈铮着一身黑色运动服,脸色不善的看着从客厅出来的高大男人。
    “刑先生……果然是你。”
    其实除了生气,陈铮更多的是自卑。
    说出这句话时,脸上也有些嘲讽的笑意。
    是对自己的嘲讽。
    这个男人,不仅天生身份尊贵,浑身上下都透着与生俱来的矜贵气场,哪怕现在被自己撞破,他也镇定自若得很,长身立在台阶上。
    刑冥遇拿着烟盒和打火机的大手拇指,轻轻摩挲着烟盒一角,比寒风还冷的眼眸淡淡落在自己身上,以居高临下的姿态睥睨着他。
    “陈先生,”就连开口的话,淡淡的语调,但听着都比自己说的有气势。
    配上他的气质,强大的压迫感,甚至让人心跳都乱了一个节拍,陈铮感觉自己的气势都比他矮了一截。
    但一想到这个男人和姜千寻什么关系都没有,昨晚喝了酒进来,却在姜千寻的房间里呆到现在才出来,彻夜未眠的陈铮感觉自己又多了些底气。
    他寒着眼眸,直视前面的男人,一开口就是质问。
    “刑先生,你把阿寻当什么了?你让她才二十岁就当了单亲妈妈……却丝毫不提婚嫁之事,现在,她只想安心把孩子生下来,抚养成人,你又三更半夜跑来留宿!她是您这种权贵,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一个不值钱的物件吗?”
    面对陈铮的质问,刑冥遇连眼皮都没抬一下,他低头,长指弹出一支烟,低头用打火机点燃。
    淡漠地吸了一口,徐徐青白色的烟雾缭绕间,他冷眸才看向陈铮,还是没有说话。
    但陈铮还是被这样沉冷的眼神给震慑到,后知后觉自己竟敢当面质问这个男人。
    他心里有点发憷,连出口追问的话也情不自禁变了样。
    “如果你不是将阿寻当物件,是真心喜欢,为什么不给她名分?光明正大和她在一起?”
    陈铮故意咬重“光明正大”这四个字。
    因为他知道,以刑家这样的家庭,后代娶的多是高门贵女。
    姜家虽是豪门,却是普通的小豪门而已,刑家要是肯让姜千寻过门,也不会一开始就让她做单亲妈妈。
    即使他知道,四天前,这个男人来过姜家吃饭,知道他昨晚留宿。
    但这只能代表是这个成熟男人在玩弄一个刚二十岁的鲜嫩女孩……
    退一万步讲,就像孟自喜说的,姜千寻有可能已经喜欢刑冥遇,但那又怎么样?
    只要姜千寻进不了刑家门,这将是两人无法逾越的鸿沟,他就还有一丝机会得到姜千寻。
    过普通的日子。
    享平常人的快乐。
    原来那些豪门之间的尔虞我诈。
    他会从一而终,一生只爱千寻一人。
    可这些最基本的……刑冥遇这种男人,怎么可能做得到?
    刑冥遇这种人的身边,莺莺燕燕,少得了吗?经受得住那些女人的诱惑吗?
    姜千寻现在二十岁,对这个男人来说,有新鲜感。
    可是二十年后呢?
    三十年后呢?
    权贵之家的男人,皮囊优越,人到中年,也少不了很多鲜嫩桃花送上门。
    到那时,千寻,该怎么办?
    这也是他即使怕极了这个男人,也敢在这儿抗争的原因。
    静静听着陈铮说完,刑冥遇吐出口中的烟雾,挺拔的身姿走下台阶。
    即使不在站在台阶上,比陈铮高一个头的男人,气势依然凌厉。
    顶级的俊脸转过来,刑冥遇看着面前的陈铮,心想,明明是孩子妈妈不给他名分。
    但这种私事,他没必要跟一个外人解释。
    倒是陈铮对小女人的觊觎,他全看在眼里。
    刑冥遇眯着墨眸,精致脸上闪过一丝阴鸷。
    削薄的嘴唇抿得笔直,深眸冰冷地直视着面前的男人,反问:“我和千寻怎么样,和陈先生有什么关系吗?你以什么身份关心着我的女人和孩子?充其量,给你面子的话……大舅哥的身份?”
    一句大舅哥,像一把尖刀,刺中陈铮的神经,他立即寒了俊脸。
    真的很想对他说一句:原来刑先生这么喜欢脑补,把阿寻身边的男性都幻想成哥哥吗?可惜他不是!
    他也不喜欢大舅哥这个称呼!
    他和姜千寻之间的关系,不是孟自喜以为的那种哥哥和妹妹的关系。
    没人知道,在他和姜千寻初次相见那一刻,他就认定了这个女孩,即使那时,她还很小。
    那时,是他和盛芷羽等其它小伙伴,一起被好心人接到t市,接到一间私立贵族学校,补上初中的学业,备战中考。
    因为他们是好心人花钱送进去的学生,出身贫困的他们,和贵族学校的学生自然是格格不入的,用度还是其次,面对那些天生就出身优越的同学,他们身上最缺的是自信,最明显的是自卑。
    于是,在入学不到两个月,当同学们都知道他们这群转学生的身世后,霸凌就开始了。
    他想入座时,后面的校霸同学故意将凳子用脚勾走,让他跌了个狗吃屎,对方却矢口否认。
    换座位时,他们要求他按身份,自动跟老师申请高位,坐在最角落的位置的位置......
    这些都还能忍,他不想给资助者带来麻烦,失去求学的机会。
    但他越忍,越是助长校霸的气焰!
    最严重一次,是他因为跟校霸要回被拿走的试卷不成,告知老师后,试卷是要回来了,但他们也在课后将他带到体育器材室捆起来,试图拿烧红的铁丝扎......
    就在他绝望之际,器材室的室门被人踹开,同班的姜千寻带着几位老师冲了进来,他永远也忘不了站在门口处,沐浴着晨光的女孩走过来,向狼狈的他伸出手。
    他更忘不了,他们高三在英国就读那年,姜千寻被鄙视鄙视华人的白人拖走,他及时赶来救人时,她抱着他,哭着让他别离开她的话。
    他觉得他和姜千寻之间,是可以有很多可能的,不是他们想象的那样!
    可是!偏偏......姜千寻可以和秦川谈恋爱,可以和相识不到几个月的刑冥遇生孩子,对他,却只有“铮哥”二字。
    “大舅哥”三个字,就像一颗最锋利的子弹,他满心满怀想加入战争,却被一击命中,强制性败下阵来。
    看到陈铮苍白着脸,一言不发,刑冥遇冷冷一笑,叼着烟,理了下脖子上被小女人抓皱的挺括衣领。
    “我希望陈先生以后也能像现在这样,好好认清自己的身份!”
    说完,刑冥遇迈着大长腿,在宋叔的迎接下,走出姜家别墅。
    抬腿,上了停在外头的加长林肯。
    屋外,两个男人剑拔弩张,最终以陈铮寒着脸从别墅门口回房而告终。
    此时二楼,姜千寻却睡得很恬静。
    哪怕是在梦里,她的嘴角也是微微上扬的,也不知道梦到了什么。
    等她从美梦中醒过来时,是被阳台外面铁头的声音吵醒的。
    “乖!乖!乖!”
    姜千寻揉着惺忪睡眼,浑身舒畅的坐起来,看着又换了新台词的铁头。
    只见它站在外头阳台上,扑腾着彩色的翅膀,歪着小脑袋和她对视。
    人是被吵醒的,姜千寻精神还不是很集中,没留意铁头说了什么,反倒是自己肚子有些饿了,她伸手摸出枕头下的手机,点开一看。
    已经快早上七点半了。
    转头扫了眼床上,昨晚缠着她吻了一晚上的男人已不见踪迹,应该是离开了,一大早晨去公司工作去了。
    想到昨晚好几次睡着后又被男人吻醒的情景,姜千寻感觉他蹂躏自己唇舌的酸麻感不害,身体不由得发烫起来。
    心想,这男人,真有精力,一晚上不怎么睡,一大早的还能起身离开!
    这个精力,常人根本没有啊。
    倒是她,虽然中间有醒来几次,但昨晚连宵夜都是男人亲手喂的,半夜没饿着她,她睡眠质量还不错。
    想到今天就要见到简舒琳,姜千寻的心情就更好了。
    同时也有几分忐忑。
    那毕竟是偶像!
    起身,姜千寻套好男人帮她整齐摆放好的毛绒绒的鞋子和外套,她先去洗漱,又下楼简单喝了半杯温热的牛奶,再上来将昨天没挑好的衣服挑好了。
    今天外头冷,她挑的是一件高领的黑色贴身毛衣,弹力足,穿着很舒适,配上加绒加厚的黑色紧身裤子,肚子那里特殊设计,贴合鼓起来的孕肚,很适合孕妇,看起来腿也细。
    上面搭配一件白色超宽松中长度外套,刚好遮住她的孕肚。
    一紧一松,一黑一白,领子上毛绒绒的动物毛,既遮住了男人留在上面的痕迹,又衬得她一张脸更白更小。
    兰姨知道她今天要出门见偶像,上来给她收拾要拿小包包。
    看到在镜子前弯腰准备穿雪地靴的她,赶紧上前帮忙。
    “大小姐,我来帮您。”
    兰姨弯下腰,替她将咖啡色雪地靴套上,知道她要绑丸子头,也顺手帮她梳好,等装配结束,兰姨看着镜中的闺女,有种家有女儿初长成的感觉。
    “大小姐这身真好看,配色简约,又遮孕肚,再配上这雪地短靴和丸子头,不知道的,还以为您还是未出学校的高中生呢。”
    这样妙龄的女孩,竟然被刑先生给连盘端走了,别人怎么想,兰姨不知道,反正她是觉得她家闺女亏大了,刑先生赚大了!
    姜千寻看着镜中的兰姨,扑哧一笑:“哪有这么夸张,留意看的话,还是能看到我的孕肚的。对了兰姨,包包你要准备个大一点儿,我偶像要送我书本和签名呢。”
    偶像送的东西,她必得珍藏起来,连一点脏污都不能碰到。
    “是!”兰姨从自家闺女的美貌中回过神来,起身帮忙收拾,手机,小纸巾,充电宝之类的不能少,大小姐爱干净,湿纸巾也要备一些。
    湿纸巾就放在床旁边小几的抽屉里,兰姨去收拾的时候,看到桌上多了一个黄,橙橙的水晶灯,她皱起眉。
    “大小姐,这个是什么东西啊?”
    她在姜家生活了一辈子,家里多了一根针她都知道,更何况是闺女的房间,这东西,兰姨从没见过,不由得多问一句。
    姜千寻正在镜子前套手套,转头看到兰姨的动作,她笑道,“这是筱筱送我的,叫水晶盐灯,既能照明,还可以净化空气,前几天我就拿回来了,一直放在车子上忘了拿下来,昨晚才摆上。”
    “黄筱筱?就上次那个陪您逛街看电影,最后还替您挡茶水的部门员工?”兰姨拿湿纸巾的动作一顿。
    “是啊。兰姨,这有什么问题吗?”姜千寻心情好,顺势问了句。
    兰姨想说,外人给的东西,尤其是摆在卧室的,一定要多留一个心,现在连酒店都有窃听器,就怕......
    不过想到黄筱筱上次替她家闺女挡过茶水,兰姨也不好随意揣测别人,对谁都不好,只好将心里的话憋了回去:“没事儿,我就问问,大小姐,我下楼替您拿保温杯上来。”
    姜千寻戴好手套,伸手接过兰姨手里的包包:“不用,我跟你一起下去,我偶像约的是早茶,我得早点到。初次约我,迟到了是很不礼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