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深入虎穴
作者:此生长乐   帝姬她又要暴走了最新章节     
    絮说着,手中慢慢显现出火凤,她凌空一指。不远处,黄沙乍起,形成一道沙幕。
    兰阿岱脸上的轻蔑之色,瞬间消失。她低声道:“你随我来。”
    清欢让黎明和希音,在原地等待。他和絮跟着兰阿岱从后门进入了巴克的府邸,兰阿岱将他们带到巴克面前说明了来意。
    巴克瞟了一眼絮。
    絮二话不说,将火凤战戟舞的虎虎生威,然后猛地跺在地面。带着诚恳的眼神望向巴克:“我有绝对的格斗技巧。也许会在竞技场上帮助巴克家族重回荣耀巅峰。据我所知,这个赛季不日就将结束了,若耶城将举行战神之役,每个竞技场都会派出自己最优秀的斗士,以你们现在的实力,恐怕连海选都进不了吧。”
    巴克笑道:“看来你对我们家族十分的了解。”
    絮道:“谈不上什么了解,看了几场你们的格斗。各个都是庸庸碌碌之辈,身手平平无奇。”
    “那你的意思是?”
    “我可以加入你们。”
    “为什么呢?”
    “最近缺钱。”絮咪咪笑,“所以我可以加入你们,帮你取得战争的胜利。但是呢,我的这位朋友,每个星期都允许他来探视我一回。”
    兰阿岱附耳在他耳边不知道说些什么,他脸色阴晴不定,最后说道:“行吧,我们先签订契约。”
    “行。”絮说道,签好了契约,并拥抱了清欢。清欢轻轻的拍了拍她的背脊。
    絮与他道完别,就随着兰阿岱去了。此时,若耶城也到了关城门的时候,清欢离去,与等待在竞技场外的黎明和希音。
    他们在附近的主街找到了一间旅店落脚。
    黎明道:“这里到处都是黄沙。比流沙环境差太多了。”
    清欢回道:“流沙城是流沙大漠第一城池,且是赏金猎人雇佣兵的大本营,他们那群人,拿命赚钱,富的流油。”
    两人一边说着一边往里走。 一边说着话。忽然清欢胸口一窒,像有一把尖刀戳在他的胸口,哇的一声,直喷出一口血来。
    黎明忙扶住他:“清欢,你怎么了?”
    清欢急急的摆手:“快看你的绿珠。”
    黎明闻言,忙掏出绿珠来,绿珠的的光芒已经微不可见了。黎明慌忙用力擦拭,将绿珠捂在手心,眯眼去看:“这可怎么办?我要去巴克府找她 ”
    清欢忙拉住他的手腕:“黎明,你别去。你已然去了一次,并没有长乐的踪迹,你再去一次,又有什么用呢。现如今,只有等絮的消息了。”
    黎明听到他如此说,气得浑身颤抖:“反正长乐对于你来说,无所谓的,你根本就不在乎她。你根本不知道,也不明白我的心情。”
    清欢的手摩挲着手中的指环:“我们还是先去找宝珠吧。”
    “宝珠!宝珠!宝珠!现在长乐已经是生命垂危,找到宝珠又有什么用呢。”他抓住清欢的衣领,红着眼眶怒吼道。
    希音忙劝道:“你们这是做什么呢,清欢刚吐血了。”
    黎明甩手,进入自己的房间里去了,
    而希音扶着清欢去他的房间里:“我帮你看看。”
    奴隶一般都住在地下,一间间的房间,像是牢房。木头的隔拦,屋里只有木板搭成的小床,和一个薄毯。
    絮躺在硬的要命的木头床上,心里想着,长乐真的会是在这里吗?这里的木头床,长乐能睡的好么?
    这时走来一个小姑娘,她拿着一件新衣服,走进絮所住的房间。絮便跟她打照顾:“小姑娘,你好呀。”
    小女孩笑起来也是眉眼弯弯,十分可爱:“姐姐好。”
    说完站起身来准备走,絮一把抓住小女孩的手,在她的手心放着一片早已藏好的金叶子。笑嘻嘻的道:“不知道你晓不晓得最近你们这里有没有来什么新的奴隶。”
    “很多的呀。”小女孩认真的回道。
    絮继续道:“她长的一看就不是流沙人,很特别。眉眼十分的深邃,轮廓却又很柔和。手腕上还有神器……”絮歪头想了想,继续说道:“那个神器很漂亮,配着两颗符石。上面还有一颗很大的蓝色宝石。”
    女孩摇了摇头:“我没有见过这样的姐姐。”
    “那里呢?”絮指了指上面。
    “也没有呀。”
    “好吧,谢谢了。”她说完终于抬起了手。小女孩喜不自胜,可是金叶子却没有落在她的手心,她诧异的歪头去看,只见那片叶子,紧紧的黏在絮的手心里。
    “你……”
    “你什么你?我说给你了么?”絮皱了皱鼻,做了个鬼脸。
    小女孩无奈,嘟着嘴巴,跺了跺脚气呼呼的转身离去了。
    絮心里想着,清欢确定长乐在这里,为什么小女孩没有见过她呢,清欢他是绝对值得信赖的。可是他为什么能确定长乐就在这里呢?絮忽然想起希音曾今提起的命灵,那只叫做荼岩的鸟。又联想起那日她在马车缝隙中窥到的那一眼。
    车厢里涂满了清欢的鲜血,画着诡异的阵法。那阵法散发的紫色幽光将清欢完全包围。只有禁术,才有这种紫色的光芒。
    她喃喃自语出声:“命灵相缚,同生共死。”
    她猛地坐起身来,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真是坏了。
    要赶紧找到长乐才好,是不是要问问别人才好。
    现在本来就是自由活动时间,她忙换上了小女孩送来的衣服。
    这一件衣服,为方便格斗,没有任何其他装饰,就像一条灰不拉几的布条,仅只能包裹住自己的胸部,下面是一个齐膝盖的短裤。
    还有一个皮革的护手,她穿戴整齐,走出房间去。她装作漫不经心的四处闲逛着,只见到处都是跟她穿的一样的女斗士,实在是没有长乐的踪迹。在转弯处,碰到了兰阿岱。
    “絮,你在这里干嘛?”她狐疑的望着她。
    絮挤出一个夸张的假笑:“初来乍到,熟悉一下环境。对了,我们这里有多少女斗士呢。”
    兰阿岱说道:“都住在这里呢,你快些休息一下,下午,大家将在一起训练。”
    “所有人吗?”
    “是的。”兰阿岱回答道。
    絮闻言,便先回到了自己的屋内。想着若长乐在这里,训练的时候总能见到的。
    絮索性躺在床上闭目养神,她才小寐了一会儿,就听见当~当~当~的敲钟声。
    大家都纷纷循着敲钟声去,想着必定是到了训练时间。
    絮跟着他们,来到训练场,训练场在一处开阔的平地。
    大家两人一组,拿着长矛训练,而兰阿岱有意试试絮的实力,走到絮的面前说道:“你来跟我练练。”
    火凤战戟在她的的手心转了一个圈,砰的立在地面,溅起了尘土:“应战。”
    兰阿岱曾是若耶荣耀,所谓的若耶荣耀就是在每年一度的全城决斗赛中的第一名,她也是代表了巴克家族曾今的巅峰。如今年岁已高,退居二线做了训练师,实力已大不如前。
    而絮是流沙城年轻一代赏金猎人中的佼佼者,机缘巧合得到了火凤战戟,正是力壮之时。
    兰阿岱持着双斧,一斧飞来,似夹杂着雷霆之钧,絮身形小巧,行动灵活,几番躲闪。
    时刻注意着兰阿岱的破绽,周围训练的斗士们,纷纷都停了下来,围在她们的周围。看他们打斗。不时鼓掌叫好。
    其实絮虽然身形小巧,力气却也不弱,若与兰阿岱硬碰硬也不一定会落于下风,但是她不到危及生命的时刻,绝对不会拿出自己的全部实力。何况兰阿岱脾气秉性如何 ,她尚且不知,若她心胸狭隘,自己初来乍到,赢了她, 岂不是让她脸上无光。若她心性多疑,自己输的太明显的话,又会让她觉得自己瞧不上她,不肯使全力,伤了她的自尊。
    所以絮不仅要输,还要输的有水平。绝不能让她察觉自己刻意想让。
    昏暗的房间中。
    机械师给长乐灌了一碗药,这种药可以让她陷入昏睡的状态,以至于手术的时候不会太痛。
    长乐喝药后,似是昏昏沉的睡去了。机械师剪开她的衣服,用温热的毛巾,搽干净她身上的血污,露出了她洁白的肌肤。
    触手可及,光滑的就像锦缎一样。
    他忍不住靠近她,亲吻她的每一寸还完好的肌肤。慢慢的上移:“我一定会尽我所能,你将是我最完美的作品。”
    不知道过了多久,长乐似乎是醒来了。
    她的脑中不断闪回出一片一片的短暂而破碎记忆来。一时,是被倒进强酸的眼眶中,冒着袅袅的烟雾,一时,是撕心裂肺的叫喊,一时,是小锤子,一寸寸被敲断的脊椎,一时,又感觉到机械师的刀,在自己身体的骨头上刮动,虽感觉不到疼,感触却是十分的清晰。她分不清哪些是现实,哪些又是虚幻。
    一颗心便抽搐不已,无端的快速跳动起来。
    此时机械师拿着龙骨走了进来,就好像她是一个死人一样。将她的身体翻了过来,刨开她背部的皮肤,又用小镊子,一块块的夹出她的脊骨碎片。
    清理干净后,跟她装上龙骨。缝合好背后的伤口,坐在一旁,等待她醒来。
    一直到傍晚,长乐终于有了反应,她仍未睁开眼睛。
    却无端端的心跳如擂,浑身滚烫不知,眉头紧蹙,呼吸急促,面上冷汗涔涔。
    他站在床边,居然临下的望着长乐。
    呐呐自语道:“这是如何,为什么会是这样?难道我的实验果然是不可行,我的一生心血,竟只是谬论。若然这样,我还不如与你这小婊子一起死了算了。”
    此时,长乐却猛地一下抓住他的手腕。
    她的手抓的那样紧。指甲都陷入了他的肉中,他甚至能感觉到她的惊恐和无助。
    “你要挺过去啊,小婊子。”他忍着疼,轻声说道。
    絮终于还是不动声色的输给了兰阿岱,兰阿岱对着众人夸赞道:“絮是不错的,她必然是下一届若耶荣耀的夺冠黑马。”
    絮忙道:“兰大人,缪赞了。若耶城高手众多,哪里轮得到我小小的新人。”
    兰阿岱显然十分欣赏絮,当着众人的面,也不吝夸赞之情:“絮,不必过度自谦。如今巴克府人才凋敝,在座所有人,没有人能有身手及的上你。”
    “受之有愧。”絮有些不好意思。
    这时,忽然上面的管家来请,兰阿岱叮嘱她们先练着,便先离去了。
    不时的有人上来找絮,要与和她练练,她都婉拒了。也不乏有些想要巴结他的,上来与她打招呼。
    此时絮已然将来人看了一个遍,却没有一个是长乐。遂对着她身边的一个女斗士说道:“全部的斗士,都在这里了?”
    “可不是,都在这里了。”
    絮长叹了一口气,心中暗想:“老板本也是来府中瞧过了,说是侍女没有,斗士也没有,可是偏偏又确定在这里了,定是有哪里遗漏了些。”
    遂又问她:“可来过什么新人没有。”
    “新人倒是又,在这里昏睡了两日,后来就送到上面去了。”
    絮忙追问道:“是什么样的?”
    那斗士回忆去她的样子来,面上却露出嫌恶的神情来:“那已经不能算是个人了,在地上爬行着呢,活像是一个蛆虫。”
    “啊?”絮大骇,却还是继续问道,“没你说的这样吧,巴克大人和兰阿岱大人,岂是做亏本生意的人,怎么能带回你口中蛆虫一样的人呢。”
    女斗士见她不信,瘪了瘪嘴:“你可别不信,他们可都看见了,我骗你作甚。那个就是像蛆虫一样嘛,包括她的肤色,也跟我们不一样,白晃晃的。”
    听到这里絮的心里咯噔一下,她这样说,倒有一两分是长乐的样子,长乐继承了来自她母亲的肤色,如同深蓝帝国长年不化的积雪。
    流沙热极,深蓝冷极。因此,深蓝人不适应流沙的气候,偏它们又分隔在这片大陆的最两端,因此在流沙是极少能见到深蓝人的。
    “那她被带去哪里了?”
    “这我哪里知道啊。”女斗士说道,“你得问兰阿岱了。”
    絮想着若直接去问兰阿岱,恐她生了疑虑,又想着今天她问她这事,这个女斗士会不会告诉他人。
    便拉过那个女斗士的手来故作亲热,对她说道:“我的好妹妹。你叫什么名字。”
    女斗士道:“我没有名字,我自小就被卖进来了,只有编号。我是十一。”
    絮潸然泪下。
    女斗士慌了神,不知何故,忙问道:“絮,你怎么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