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救命恩人的初次相处,略有点尴尬,但在谭书常主动帮对方找台阶下后,他与对方的相处氛围也再度和睦友好起来。
而谭书常随之也知道了对方是谁。
楚州天剑府,董家上代老家主之子,那位在修仙界很有名望的剑公子。
“代我向董董师妹道一声谢。”
谭书常说道,他神情诚恳,言辞恳切。
他自认为和董家并无交集,唯一一个能扯上关系的,大概也就是那个小丫头了。
也因此,谭书常这会儿不由地开始自我反省。
他觉得自己应该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他帮了那个小丫头几次,那个很像魔修的小丫头在平日里,虽然嘴上连一声谢都没有,并且拔剑拔得很勤快,但真遇到事情的时候,还是会不遗余力来帮他的嘛!
第一次遇到董家这个小丫头的时候,谭书常记得,那個小丫头是因为那场子虚乌有的指腹为婚在哭泣。而当时比较巧的是,谭书常恰好从他恩师黑心老人那边听说过,那戬峡派的掌教诗仙子,是最表里不一的人,平素厌恶且仇视的,就是动不动为了男人掉眼泪的女人。
戬峡派不少“天女”,就是这么一个来历。
而且那里面还有好几个,曾是诗仙子的亲传弟子来着。
于是,谭书常才主动凑上前去,让那个小丫头看开点,免得被那个老女人炼成了活傀,小小年纪就做了行尸走肉。
而第二次的时候,谭书常探寻到,戬峡派那个舔狗厉鬼,就在那思过崖上。当时隐约觉察到,那个厉鬼有些不对劲,所以便劝那个小丫头赶紧离开。
第三次……
过往三年的交集,瞬间在脑海中掠过了一遍,谭书常不免生出一分惭愧之念,他居然怀疑是这个小丫头偷了他的日记。
于是,谭书常用剩下的九十九分平常心,开始思索起,究竟是什么人,或者什么东西,这么无聊偷他日记?
他的日记,有这么值得对方偷吗?
而这会儿,见到谭书常如此真诚的模样,剑公子不由紧了紧袖口,虽然他知道那两卷日记不会掉出来,但他这会儿还是不受控制地想要确定一下。
然后,剑公子讪笑道:“一定,一定,董董这个小丫头,别看她平时面无表情的,其实一直都是面无表情的……”
回过神来的谭书常:“……”
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搁这搁这?
而被谭书常神情略有些古怪的瞧着,剑公子也反应过来,自己说了什么奇奇怪怪的话,于是尴尬的笑了笑后,将一副上好的笔墨纸砚取了出来。
“实不相瞒,谭道友,我对道友昔日科考所做的诗词,那可是仰慕已久,还请道友在上面留个印章,亦或者写个落笔。”
谭书常闻言,看向那张纸上的字——最是难过人间月,几度梦里几度秋。
这还真是他写的。
不过是他上辈子写的,当时实在是做不出来,就拿这两句糊弄一下了,毕竟那场科考只是走个流程,他只要不交白卷,让帝乙难堪就行了。
于是,谭书常便抬手轻轻一点,那块上好的墨条就自行动了起来,随后水气凝结,降入砚台,不多时就有墨水在其中泛起圈圈涟漪。
谭书常提笔,轻轻蘸墨,随后他写上了自己的名字。
“多谢谭道友赏脸!”
剑公子哈哈一笑,显得很是开心,他拂手使墨迹干透,然后便是郑重将这一张纸给收了起来。
他其实根本不是在仰慕这两句诗词,毕竟这两句连打油诗都够呛。
他真正要的,只是这一个落笔而已。
毕竟,日记原本都有了,要是没个落笔,这一份收藏,多少显得有些不太完美。
“连举手之劳也算不上的小事而已。”谭书常说着这话,心底不免有几分微妙感,因为他看得出来,这位剑公子是真的在为他这一个落笔开心。
所以……
他居然有因为所做诗词而慕名前来的崇拜者?
而且还是一位身份不一般的崇拜者?
哪怕是多年沉稳,谭书常这会儿心底也不免有一点点飘忽忽的感觉。
“所以,我其实也是有一点文采的?”
一时间,谭书常不由开始考虑,自己以后是不是应该有事没事,写点诗词,做点文章啥的?
……
而就在某人认为自己真的有文采之时,魔门之主那边,也已经为龙章远准备好了一个新的秘境。
联系不上赵怀集,且不认为赵怀集已经死了的这几位,就拿出了另一个机缘。
梦仙睡石!
这是当年一位修行梦法的近仙人物,在其还在甲五界之时,平日里的坐卧之处。久而久之,这一块原本普通无比的山上岩石,却有了非凡的变化。
尤其是那位近仙人物在当初离开之时,特意在其中留下了梦法的传承后,这一块石头更是有了本质上的脱胎换骨。
不是法器,但比大多法器都坚固。虽然不是通灵之宝,但却有类似通灵之宝的灵性。
若是能再给这块梦仙睡石一段时间,这石头未尝不可成为一种奇异山海兽。而现在,自然是已经没有这个可能了。
徒剑山的先辈,已经在这块石头上,留下了七十二相的剑印。
这既阻止了石中灵性的壮大,也使得其中的梦仙传承,一直保留其中,而不会逸散出去。
这梦仙的传承,原本是会飘散的。
随风而至,随梦而入。
有缘者得之。
“等到龙师侄结束这一场大梦,想来也能成熟不少了。”一位徒剑山老祖辈修士看着那已经入梦的龙章远,不由叹了一声。
龙章远眼下确实是有些不堪造就,不仅彩云谷的事情弄得一团糟,连一块踏脚石都没成功斩碎。
但他们还是很有耐心的。
一来是祖师们钦定的天命之子,诞生不易;二来则是因为,这龙章远原本不过是一渔村少年,虽然血脉不凡,乃是御龙太子的遗腹子,而非真正的贱民血脉,但也终究是一血肉凡胎。
尤其是他自幼与贱民无异的经历,也限制了他的认知。
不过,人都是随着环境不断变化的生物。
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
所以,只要见得多了,拥有的多了,这位天命之子,终究能变成他们想要的样子。活到他们这个年纪,早已经明白,大人物这种气质,说到底就是长年累月去使唤人,然后积累形成的。
说不好听一点,换条狗有这待遇,都能养出这大人物的气质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