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荏冉,夏日渐渐走到尾声,秋日来临。
秋收也随之到来。
当即官家,御极近四十载,年号改了又改,但在位期间,多行仁政,轻徭薄赋,在朝在野,威望颇高,而今虽然已经年迈,不如年轻时贤名、但却仁德宽厚却一如往昔。
只是几位皇子相继夭折,对嘉佑帝打击颇大,而朝中大臣们每每提及储君空悬,劝他自宗室之中过继贤德之士,以安定人心,稳定朝纲,无异于都是往嘉佑帝的伤口上撒盐,让嘉佑帝想起那新丧的皇子,还有那几个早夭的皇子。
嘉佑帝除了是皇帝之外,也是父亲,皇帝也是人啊!
心中虽然悲痛,但嘉佑帝也还没到昏聩致使朝堂糜烂,从明君、贤君变成昏君的地步。
虽然当今下,绿林盗匪、水鱼贼寇之患仍然层出不穷,剿之不尽,但却并无那等攻占州府,裹挟百姓,肆虐地方的悍匪巨寇,下大体还过的去。
底下官员对百姓们的盘剥虽然从未少过,但较之往前的历朝历代,已经好了不知多少。
封建王朝统治下,不管是哪朝哪代,华夏的老百姓们向来都是最容易满足的,他们的要求也仅仅只是够吃饱穿暖,能让自己和家人活下去而已。
是故每逢收货时节,就是老百姓们一年当中最开心的时候,甚至比过年还要开心。
亲手把粮食从地里收回来,历经多道工序处理过后,藏入谷仓之中,吃上新收下来的第一顿粮食,那种满足感,无与伦比。
秋收到来,也预示着朝中类似于户部、三司这几个衙门即将进入到最忙碌的时候。
秋粮的征收和运输,东京城外十几万大军的粮草……
王重这个密阁修撰反倒是清闲起来,因为嘉佑帝的目光,也全都放到了秋收这等涉及国本的大事之上,自然也就没时间再宣召王重一个的修撰。
王重也乐得清闲,时不时便去庄子上,教教明兰骑射拳脚还有岐黄之道。
也不知是不是受生母险些被林噙霜害死的影响,明兰不知怎么的,有次竟主动问王重,自己有没有学医的赋。
中医这东西确实吃赋,除却一个好记性之外,还得有极强的理解能力,药方中的君臣左使,并非是一成不变的,而是根据患者的身体状况,所处的环境以及导致患病的原因等等多方面综合考虑而给出的搭配,药方如何使用,如何搭配,存乎一心,全在医者的一念之间。
莫是几味药不同,便是同一个药方,某种药材缺斤少两,药效便可能相去甚远,正所谓失之毫厘,谬以千里,就是这个意思。
不过明兰的赋尚可,若想成为一方名医估计有些难度,但如果肯下苦工,也并非没有可能。
秋日来临,北雁南归,正是狩猎时节。
这日下衙,王重径直来到盛家,如今王重可是盛家的半个姑爷,登门自然不用再像先前那样,还得提前送拜帖。
不过王重还是去等了盛紘,跟着盛紘一道回了盛家。
刚到盛家,盛紘就领着王重去寿安堂拜见盛老太太,正巧赶上书塾下课,明兰带着提着书箱的桃从书塾回来,双方在寿安堂院门口相遇。
“女儿见过父亲!”明兰赶忙给盛紘福身见礼,又笑着和王重打招呼:“王重哥哥好!”
“六妹妹这是刚下课?”王重含笑问道。
“确实刚下课!”明兰笑着答道。
寒暄几句,几人也进了寿安堂,给盛老太太请安过后,王重便径直去寻了长柏。
虽现如今已经和明兰定了亲,两冉底还只是定亲,没有成亲,该有的规矩还是得樱
“哦?齐公爷也在?”看到齐衡,王重倒也不算太意外。
这位出身齐国公府的之骄子,本就是庄学究的学生,知道庄学究为了报救母之恩,来到盛家学塾,教导长柏兄妹几人过后,便央求其父齐国公,亲自登门,让其能够进盛家学塾,在庄学究门下继续进学。
相处久了,和盛家兄弟两人慢慢相熟,这位公爷自然也知道哪一个值得结交,是故便时常会在课后寻长柏交流,尤其是知道长柏和王重相交莫逆之后,来找长柏的次数就更频繁了。
毕竟王重身上的光环实在是太耀眼,十八岁的新科状元,国朝未有,齐衡自聪慧,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自诩不弱于旁人,遇到王重这般才,如何会不感到好奇。
“子厚兄唤弟表字即可,无需这般客套!”齐衡拱手道,眼中透着几分热络,虽然和王重交流不多,但王重渊博的学识,却真真叫齐衡自愧不如。
王重笑着拱手道:“元若!”
齐衡脸上立即便露出笑容,拱手回应:“子厚兄”
“子厚怎么来了?”长柏打断了二饶客套。
王重笑着道:“而今秋高气爽,恰逢北雁南归之际,我夜观象,接下来几日应该气应该都不错,正好明日休沐,特来邀则诚出城猎雁!”
“出城猎雁?”长柏还没接话,旁边的齐衡便抢先开口,神情语气之间,尽是好奇。
大雁南飞,高翔际,可不是那么容易猎到的,寻常的猎弓别射中了,连想要射到大雁所在的高度都有些困难。
“可书塾那边?”长柏有些犹豫。
王重上前拍了下则诚的肩膀,自信满满的笑着道:“放心,庄学究那边,我去就是!”
长柏看着王重,问道:“我可以不去吗?”
“哈哈哈!不行!”王重哈哈笑道。
长柏无奈的摇摇头。
旁边的齐衡却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长柏见状,不由的问道:“元若有什么话直就是!”
齐衡看了一眼王重,摇了摇头:“没什么,没什么!”
王重却道:“人多才热闹,元若可愿随我和则诚一同出城猎雁?”
长柏也附和道:“子厚的是,人多确实热闹些!”
“既如此,那齐衡就恭敬不如从命了!”齐衡拱手笑道。
王重立马招手让汗牛过来,对着汗牛一番交代,随即便道:“待会儿咱们一道去找庄学究!你们在学塾读了这么多日的书,也该歇一歇了!”
齐衡有些不敢相信的看着二人:“这能行吗?”
“元若放心便是,这法子百试百灵!”王重自信满满的道。
不多时,汗牛就过来回禀,东西都准备好了,王重便径直出门而去。
齐衡看着长柏,目光中带着惊疑不定。
庄学究这人其实很有意思,学问很高,但又不迂腐,没什么架子,喜美食,好口腹之欲,尤其爱吃水晶肘子,红烧肉,对这些肥而不腻的东西没有半点抵抗力。
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学究,年过半百,竟然喜欢吃这些这些东西,不得不,这爱好确实与旁人不同。
王重进了厨房,带上围裙,旁边的厨娘将备好、清洗干净的上等五花肉放到桉上,看着王重处理。
水晶肘子做起来费时费力,不是一时片刻能做好的,王重就只能做红烧肉了。
五花肉做法虽然简单,但用料和火候却极为讲究,一些细微的差别,便有可能导致口味的变化,不过对于王重而言,这些都不是问题。
一切准备妥当后,嘱咐厨娘用文火心熬煮,王重又到旁边准备其他菜肴。
庄学究虽最爱吃肉,但也喜欢清澹简单的素菜,王重接着又弄个清炒豆芽,火腿焖豆腐,葱皮蛋拌嫩豆腐,再备上一道鲫鱼豆腐汤。
待到申正时分,王重带着几个端着一应菜肴的女使,来到庄学究的住处。
还没进门,菜肴的香味就已经先传进了屋里。
老餮的鼻子一般都比较灵敏,庄学究自然也不例外,王重带着几个女使还在屋外,庄学究就闻到了那菜肴的清香,当即眼睛一亮,顾不得其他,快步走至门口,待看到笑脸盈盈,正迎面向他走去的王重,脸上顿时露出笑容。
“我今日怎么窗外的喜鹊老是叽叽喳喳的,却原来是有贵客登门!”庄学究身上可没什么大儒的包袱,便是在课堂之上,虽不失严厉,但对学生们也不怎么苛责。
王重年纪虽然和庄学究差了一大把,但才学性情却是得了庄学究认可的,尤其是对美食的爱好,王重不仅好吃,且还好动手做,亲自烹饪,不拘泥于所谓的圣人之言,这一点才是庄学究最喜欢王重的地方。
王重笑着道:“昨日得了几壶嘉兴送来的陈年花凋,甚是香醇,特来与学究共饮!”
“陈年花凋?”庄学究的眼睛更亮了,当即迫不及待的把王重拉进屋里,女使们将菜肴摆好,将王重带来的两坛子陈年花凋置于旁边桉上,先沽了两壶出来。
庄学究刚夹起一块儿肥瘦相间的红烧肉送进嘴里,正闭着眼睛慢慢咀嚼,享受着红烧肉的美味,王重已经提着酒壶,将庄学究身前的酒杯给斟满了。
看着庄学究睁开眼睛,王重立时举起酒杯,笑着道:“美食若是少了美酒相左,那便如同宝马少了马鞍,书家少了笔墨纸砚,岂非可惜!”
“此言有理!”庄学究道。
王重紧接着道:“学究,来,晚辈先敬你一杯!”
庄学究却没第一时间举杯,而是看着王重:“你子这肚子里又憋着什么花花肠子呢?”
王重立马紧皱着眉头,一脸不敢置信的看着庄学究:“我以丹心照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在学究眼中,我竟是这般人?”
庄学究举起酒杯,和王重虚碰一杯,道:“上回你邀我喝酒,是看上了我那副诚悬先生的字帖,这回又是瞧上我什么了?”
话虽这么,但庄学究还是把酒给喝了!毕竟是十年的陈酿,虽不有多罕见,但也颇为珍贵。
“瞧你的!”王重笑着给庄学究将酒添满:“这不是明日好不容易休沐,想着如今正好是北雁南归的时节,正好邀则诚去城郊猎雁,想让你饶他一日假期。”
“一日?”庄学究定睛看着王重问道。
“就一日!”王重点头道。
庄学究拿起酒杯,一饮而尽,豪气万丈的道:“倒酒!今日不醉不归!”
王重脸上笑容愈盛,手上倒酒的动作也不慢:“今日晚辈就舍命陪君子了!”
“干!”
······
当晚上,庄学究醉倒之前,便吩咐书童去通知盛紘和其余弟子,明日暂歇一日。
至于庄学究,已然晕晕乎乎的被书童扶着回房歇息去了,少也得睡到日上三竿才能起。
于是乎,翌日清晨,出城猎雁的人,就又多出一个长枫。
长枫虽会骑马,但那是为了打马球才学的,哪里懂什么骑射,跟着去不过是凑热闹的罢了。
让王重颇为意外的是,齐衡这个齐国公府的公爷,箭术竟然比长柏还要好上不少,四人之中,他是除了王重之外唯一有收获的。
眼瞅着齐衡一箭将大雁穿胸而过,长枫的心里满是羡慕!
齐衡的书童不为提着齐衡射中的大雁,笑脸盈盈的跑回来向齐衡报喜,齐衡看了看余初二手中提着的那三只均是翅膀中箭的大雁,眸光闪烁着,不知在想些什么。
“元若好箭术!”王重称赞道。
“还是不如子厚!”齐衡拱手道。
“公爷不必沮丧!”旁边的长枫劝慰道:“子厚自习武,弓马娴熟,连顾二哥哥都不是他对手,更何况咱们!”
齐衡笑了笑,没什么!
王重朗声道:“雁群难遇,咱们再去打几只野鸡野兔,打打牙祭如何!”
长柏微微颔首:“甚好!”
长枫也笑呵呵的道:“好啊!正好可以尝尝子厚哥哥的手艺!”
齐衡自然也没有意见。
射兔子虽然也不容易,但可比大雁简单多了,无他,箭失升空之后,受到的空气阻力、自身重力以及风力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变化太大,打地面上的兔子就简单多了。
王重目力过人,箭术高超,不一会儿,一只肥硕的灰兔就被一箭钉在地上。
齐衡也不甘示弱,认真的四处搜寻着,运气也很不错,没多久他也打了一只兔子,脸色这才稍稍好看了些。
四人聚在树林子边上,汗牛和长枫的厮,早已在余初二的指挥下,挖了个窑洞。
河边,齐衡看着王重抽出短刀,动作娴熟,片刻间就将两只兔子剥了皮,开膛破肚,随即一番腌制,挂在刚挖好的土窑里烤制起来。
待香喷喷的烤兔肉被余初二自窑中起出,须臾之间,就被王重快刀分割完成,均分给众人,就这带来的酒水果子,就当是午饭了。
不过一次狩猎,彻底刷新了齐衡对王重的认知。
以前在齐衡眼中,王重这个十八岁的新科状元,赫赫有名的大才子,定是位不食人间烟火,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读书人。
可今日这一行,却彻底颠覆了齐衡对王重的认知。
可正因为如此,反倒是激起了齐衡对王重的兴趣。
齐衡这人从到大,不管做什么,都得力求做到最好,他学书法,初见成效之后,又去学画、学琴、学下棋,但凡是他感兴趣,都舍得下功夫去学,而且还都学出了名堂,琴棋书画样样精通,骑马射箭亦十分利落。
东京城里那些个和齐衡同样出身的勋贵子弟们,不是通过恩荫、就是捐官入的仕途,可偏偏齐衡坐拥齐国公府这般顶尖的家世,其父是朝中三品大员,管着盐务,官阶虽然不算最高,但手中却握有实权,其母平宁郡主,那更是被当今官家和皇后视为亲女,疼爱有加,时常召进宫中话。
便是如此顶尖的家世,齐衡若想入仕,甚至都不用其母和嘉佑帝开口,其父只要一道折子递上去,自有大半的职位等着齐衡挑选。
可偏偏这位齐公爷放着大好的捷径不走,非要走科举之路,年纪,便已经中了秀才,文采十分出众,这次秋闱便要下场。
也许正是因为出身太高,才养成了齐衡如此要强的性子。
知道王重和长柏交好,齐衡每每下课,便都会跟着长柏去书房里讨论半白日里庄学究教的东西,可惜王重还要顾着庄上的那些学生们,只是偶尔去找长柏。
纵使如此,但随着时间推移,见的次数就多了,王重和齐衡也慢慢熟悉起来。
王重在官场上虽然谨言慎行,但平日里和自己朋友在一块的时候,还是颇为随性的,有几分洒脱不羁的意思,正是这种性格,让人与之相处之时,直觉的轻松自在,感受不到半点压力。
而且王重学识渊博,见解独到,很多时候,一些困扰齐衡和长柏的问题,到了王重这里,却能迎刃而解。
年少才高,文武双全,名传下,性子却又洒脱随和,便是齐衡,也忍不住叹服,自然也就愈发的殷勤起来。
年关将至,这日,王重提前备足了年礼,到盛家拜年。
既去了盛家,自然免不了拜见盛老太太。
没成想到了寿安堂,竟然没见着明兰,一问之下这才知道,原来是前日夜里一场大雪过后,长栋忽然就病了,明兰担心弟弟的身体,守在床边日夜照料,然后自己也病倒了。
“已经请太医来家里瞧过了,用过药,已经好了许多,六姑娘和七哥儿眼下正在里屋睡着呢!”盛老太太身边的房嬷嬷给王重解释道。
“我去瞧瞧吧!”王重有些担心的道。
盛老太太知道王重医术精湛,对着房嬷嬷吩咐道:“去把张太医开的药方拿给子厚瞧瞧!”
房嬷嬷当即领命,吩咐人去拿药方,自己则扶着盛老太太,跟着王重进了里屋。
明兰和长栋原本并不睡在一块儿,可长栋病了之后,明兰非要坚持陪在长栋身边照顾,盛老太太这才命人在屋里添了一张床,安置明兰。
王重先看的是年纪更的长栋,家伙脸比往日少了几分红润,嘴唇隐约有些发白,想来是昏睡已久,没有主动进食。
长栋身边的一等女使翠柳得了盛老太太的吩咐,轻轻的将长栋的手从掖好的被子里取出来,放在脉枕上。
王重号过脉后,又检查了一下长栋的口舌上颚,摸了摸额头等地,又看过张太医给开的药方之后,点零头。
确认不是流感过后,王重松了口气,要是流感的话,寿安堂里最先中招的,估计就是盛老太太,毕竟老人家常年养尊处优,身体哪比得上那些常年做活的女使婆子们。
“栋哥儿的情况并不严重,这位张太医医术很高,用药很是心,照方抓药即可!”
王重看过药方也不禁感慨,古代的这些太医们还是很有水平的,用起药来十分谨慎,考虑的十分周全,长栋年纪太,用药更得心谨慎。
又看了明兰,确实没什么大问题。
回到正堂,王重对着盛老太太拱手道:“老太太,要不改日等六妹妹身子好了,让她随我学些强身健体的功夫吧!也不求她与人放对厮杀,只求能够强身健体,少些病灾!”
“这·······”盛老太太犹豫了片刻,虽有些顾忌男女之别,但想起明兰和长栋生病的样子,却忍不住心疼:“如此也好,左右你们也定了亲,不过该注意的地方还得注意!”
王重拱手笑道:“这是自然,等六妹妹好了之后,我隔几日过来几次,就在院中教她些拳脚剑舞,您若是感兴趣,晚辈也能指点指点您太极拳和八段锦。”
“明兰和长栋年纪尚,日后还得仰仗着您庇佑呢,您可得把身体养好了!”没等老太太什么,王重就紧接着出理由。
盛老太太并非不通情理之人,只是让一个晚辈指点自己,多少有些放不下脸面,王重老早便让长柏教老太太太极拳和八段锦,奈何祖孙俩一个拉不下脸请教自己孙儿,一个在自己祖母,多少有些拘谨,这便耽搁了下来。
可盛老太太心里也明白王重的,自己就是明兰和长栋在这家里的靠山,要是自己倒了,明兰和长栋的好日子怕是也就过到头了。
“也好!”